电大合同法

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解除依据的合同。 34、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的总称;狭义的合同法,即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发生或终止的合同35、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36、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的意思表示。4、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的意思表示。5、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37、效力未定合同:是后才发出的承诺。 6 行为默示形式:在强制缔约时,负有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理解为默示承诺,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诺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该形式为行为默示形式。7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自身效力的合同。38、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行为。39、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8、协助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40、违约责任:指当事人不履行或诚实信用原则,对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41、赔偿损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9、全部违约:是指当失: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42、预期违约:指在合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即构成全部违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约。10、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43、代位权: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和时间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11、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尚未完全履行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12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促使自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象。13、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的权利。44、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14、拍定:是指拍卖人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45、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15、建设工程合同: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6、客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 17、货运合同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46、先履行抗辩权: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18、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先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先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19、附合缔约:是指合同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权拒绝应先履行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20、不可抗力:指由47、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当事人意志以外的、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原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因造成合同目的的落空,因此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不承担违约责任。21、合同解释: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上述行为的权利。48、合同的变更:所谓合同的变更,在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 22、借款合同:借款人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3、改和补充。 49、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体保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持不变的情形下,将合同由原来的主体转移给别的主体的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一种法律行为。 50、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债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24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其完全代替出让人的法律地运输合同: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位,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新的当51、合同承受:是指合同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同。25、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52、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合同)解除权: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26、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规定或合同约定凭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消灭的权利。 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53、清偿:是指为实现债的目的而为给付。 54、提存:债

27、拍卖:所谓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

28、要式合同: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履行,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立生效的合同。 29、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种方式即为提存。 55、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56、的合同。30、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31、强制缔约:所谓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57、免除:是债权人以债消灭为目务。这也就是说,的而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58、侵权责任:指当事人的行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3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以财产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责任为核心内容,一般以金钱为对价补偿受害方损失的利民事责任。 33、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益。59、法律责任竞合: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

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以上的法律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寻找订立合同机会的一方为责任,委托人;接受该委托,为其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另一方为

60、法律管辖竞合: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居间人。89、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一个具体的合同关系时,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人做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90、诺成合同是指原则,由特别法规范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特别法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91、过错责任原则规范没有具体规定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规确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但要有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定。 6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受买行合同的事实,而且要具备过错,有过错才承担不履行合人,受买人支付价款的合同。62、样品买卖:指以出卖人同的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92、质押担保,指借款人或交付的货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贷款人占有,将该动产或

63、试用买卖: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受买权利凭证作为借款合同履行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64、易货买卖:指当事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人约定双方相互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权的协议,又称以物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对该动产或权利凭证进行处理,并从易物合同、以货换货合同、互易合同等。 65、供用电合同中优先受偿。

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并支付价

款的合同,其中提供电力的一方称供电人,使用电力并支简答1、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合同法的基本付价款的一方称用电人。 66、供用水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合同中一方提供水,另一方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提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供水的一方称供水人,根本精神。(2)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供了最

67、供用气合同:指供气人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支付相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应价款的合同价款的合同。 68、供用热力合同:指合同当律的根本依据。 2、强制缔约的特点:(1)强制缔约依然事人中一方提供热力,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其中提供热力的一方称供热力人,使用热力并支付价款的须承诺的法定义务。(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一方称用热力人。 69:赠与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一方所有的协议。 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

70、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 销权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 7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3、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构成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要件:a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b让与人对受

72、捐赠: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c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产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 73、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抵押担保义务。 A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b债务人对原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c债务人可以主种措施。74、租赁合同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消。 A须当事人之间收益,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 75、房屋租赁合达成合意;b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c让与的合同: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d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4、违约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责任的内容:合同法规定须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让违约方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76、承担下列之一或者全部三种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约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令相对人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不能实现合同预期利益,相对人如果发现违约方具备履行付租金的合同。 77、承揽合同:指一方为他方完成特定工合同义务的条件,并且继续履约对自己有利时,有权要求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78、技术合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恢复自己合同的权利;采取补救措同: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施。主要指在已经出现质量违约的情况时,违约方采取必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79、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要的措施减少合同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导致的损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失,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恢复合同的全面履行创造条件,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80、技术转让合同:指一定的法为对方实现合同权利而完成必要的工作;赔偿损失。赔偿律主体之间就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或者专有技术转让而订立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所有的民事活动都是

8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追求一定的经济目的的行为,由于当事人的违约给对方造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成损失的,予以必要的补偿是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82、技术咨询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容之一,赔偿损失要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即损害多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包括就特定技术少赔偿多少,没有损失就无须赔偿。5、赠与合同受赠人有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哪些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价报告等,而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83、技术服务合同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提供履行的;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6、简述技术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84、保管合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a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b借款合同也叫寄托合同,是保管人负责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是双务合同;c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保管物的一方为寄存人,另一方为保合同。

管人。 85、仓储合同: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7、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特征:委托:a合同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86、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的性质是提供服务;b诺成、非要式性;c可以是有偿的,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他人处也可以是无偿的;d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e委托事项的范理事务的一方为委托人,接受该委托的一方为受托人。围由委托人确定;f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

87、行纪合同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A行纪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务;b行纪合同调整范围的限定性(主体资格应依法批准、托以自己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向其支付报标的的范围特定);c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d行纪人以自酬的另一方为委托人。 88:居间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贸易活动。A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

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C居间合合同变成为合法的合同。 15、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同具有诺成性、非要式性D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8、不安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反映其抗辩权设立目的: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受损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在履行期上往往不一致。设计法律制度时必须考虑到如何定。16、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保护先为给付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安抗辩权就是法律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给付方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利,以维护公平。 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我国合同法的特点:(1)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17、承诺的构成要件:(1)相结合。(2)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3)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色。(4)经济效率与社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5)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5)承诺的方式不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6)新的法律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7)立法技术不断18、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以及类型:特征:A缔约过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 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B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

10、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1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C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了对方的损失D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行为。 缔约过失的法律特征:(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同缔结的过程中;(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础的先契约义务;(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的损失;(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失。 19、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的主要表现: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更或者解除合同;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

11、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这两类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20、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要件: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所约定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这种条件既可以是事件,又可以是行为。根据某一事实保障,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实的发生对合同效力影响的不同,可以将附条件的合同分关于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定。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期限合同中了当事人双方合意自治权,无需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

12、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决定性。(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4)合同当事人法律条件的主要特点;(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地位的不平等性。(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合法的。

13、合同成立的要件:(12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的条件:(1)必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2)必须是不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不能作为条件。(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4)必须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思表示。14、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两者的法22、合同无效的情况:(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3、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构成欺诈和胁迫的要件:①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一般情况下,欺诈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但依照法律或交易习惯负有告知义务时,沉默也可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构成欺诈。②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是指虚构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事实的故意和隐瞒事实的故意。③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错误,而这种错误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④须受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所谓胁迫是指一方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当事人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并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 24、先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25、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和代位权行使的主要内容:a债权费物为标的的合同;e终止后承租须返还原物;f具有临时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b债务人的债性。 A是双务有偿合同;b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权已到期;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d债务人已经陷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c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于履行迟延;e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A代位权行使而且是特定物;d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行为;e应当采取书面形式。36、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利;b依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征:a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c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标的物;b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权为限。26、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租人;c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d承租人让与的债权。主要有: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

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的人为基础的债权;合同的当事人37、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债权的性质,虽然不诺成性合同,a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b承揽合同的标在禁止之列,但其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为尊重当事的具有特定性;c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d承揽合同的履人的意愿,一般不得转让,当然此种约定应以不违反法律行需双方的协作。运输合同:A合同标的是运输行为;b多的强行性规定为前提;是格式合同;c有偿、多为诺成性合同。

当然不能转让。 38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a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服务活动;b

27、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和行使方式:法定解除权的行技术咨询的范围特定;c合同履行结果对委托人所起作用使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具有不确定性;d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除另有除的五种事由: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履行迟延;不完全约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在《合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自己承同法》第96条做了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担。39、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特征:a原则上为实践合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b标的物为日常生活用品;c标的是保管行为;d既可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A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b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物;c仓储物为大宗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生产资料、货物等动产;d是有偿合同。

28、提存的适用条件和法定抵销的要件:a债权人无正当40、.哪些债权不得让与?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理由拒绝受理;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包括基于特定的身分关系发生的债权;基于信赖关系而发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债生的债权。B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C依照法律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A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和互享债权;b主动债权须已到清偿41、合同条款的种类?A提示性的合同条款。指为了给当期;c双方债的标的的种类相同;d债务根据其性质和法律事人起示范作用,从而使合同尽可能完备的,如我国合同的规定可以抵销,故下列债务不可抵销:a根据债务的性法在第12条明文规定的那些条款。主要有:①当事人的名质非清偿不能达到目的的不作为债务,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标的;③质量和数量;④价款或酬b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不得抵销,如退休金、抚恤金债金;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⑦解决争议务;c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的方法。B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不得强制执行的债务,如债务人的生活必需品;因侵权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欠缺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合为所产生的债务。 29、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违法行为;同就难以成立。故也将其称之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或者成立损害事实;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条款。C合同的普通条款。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30、买卖合同的特征及买卖合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故其又被称为合同的一般条款。同的主要内容:a买卖合同是转移村的物所有权的合同;b普通条款包括:①偶尔条款;②通常条款;③特意待定条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c买卖款。42、法律管辖竞合的含义?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d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e买卖合同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合同关系时,本着特别法优先是不要式合同,特殊规定的除外。 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由特别法规范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名和住所;㈡标的;㈢数量;㈣质量;㈤价款或报酬;㈥在其他的特别法规范没有具体规定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规定。

31、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a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43、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基本区别有哪些?合同;b属于双务有偿合同;c多为标准合同;d要受计划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控制。 32、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a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2)出卖人须将出租的合同;b是无偿、单务合同;c为诺成合同,但这种诺成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是效力极弱的诺成。 33、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的限制有租人。(3)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4)哪些:a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还具有诺如果赠与合同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为具有救灾、成、双务、有偿等特征。

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是不能撤销44、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的;b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 34、抵押范性和不确定性。首先,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担保中哪些财产不得抵押:A土地所有权B一般规范性是相对于民法的具体规范而言的,是指其确立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一般的行为模式,并由合同法规定的一般的责任作为保障。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存在价值不仅在于通过其能够准确地理权,以及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解和适用合同法,而且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时还可以直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C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接作为判案的依据,具有在个案中可资援引的规范意义。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换言之,合同法基本原则主要是与具体的合同法规范结合其他社会公益设施D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起来发挥法律调整作用,主要具有补充性质,但在特殊情E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F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况下可以作为独立的法律依据。其次,合同法基本原则具财产 35、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a是转移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指基本原则是由模糊概念构成的,财产使用权的合同;b是承租人须交付租金的合同;c为诺其理解和适用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d是以有体、特定的非消45、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须具备以下成立要件:①须订立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②须合同当事人交道的相对人对格式合同或者格式条款只有完全接受或者为恶意,恶意是指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订立的合拒绝接受的选择,不能就合同的条款或者字句的内容提出同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须当事人之间有通来协商。所以在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中往往有可能忽略接谋。46、合同可以被撤销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受方的合同权利。因此,《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的手段订立合同。(2)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构成乘人之危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的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①须合同相对人处于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危难境地。②须乘危之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③须乘危之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人有乘危的故意。④须合同内容对相对人严重不利。 (3用非格式条款。"由此可看出对格式条款有三种解释方法: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构成重大误解的要件有:①合同①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所谓通常理解是指无须提供证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重要事项发生了认识上的错误。明、说明或者其他资料就能理解的问题。②作出不利于提其中主要包括对合同性质、合同当事人、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由于格式条款是其拟定的,已经充②该当事人基于误解而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了合同。③误解分表达了他的真实意思,而接受方的真实意思还不一定全是由于误解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对方部表达了,所以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法律应当的欺骗或者不正当影响造成的。(4)因显失公平而订立合支持接受格式条款方的解释。③如果一个合同既有格式条同。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①该合同必须是有款,又有非格式条款的,在发生争议时,应当以非格式条偿合同,无偿合同一般不发生显失公平的问题。②合同内款确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容须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不55、简述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主要内容。赠与合同的任意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③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是由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于一方当事人没有经验或者在交易中处于劣势所致。 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

47、表见代理的特征:(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人的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2)表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a可以任意撤销的表权的理由。(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b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无过失的,权利转移之前作出。

(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48、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论述题1论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规则的主要内容?主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要有:A法定义务规则。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义务。这些义务由法律明文予以规定。B正确履行。即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履行适当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标的。C亲自履行。是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该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D约定不明的履行。合原则是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具体体现。(3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以便合同的履行。E第三人履行。经济合理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它要求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情形。F价格变动的履行。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

49、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①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整的,按照哪种价行;②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③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格履行的问题。G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履行;④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⑤按照合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H情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⑥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势变更。是指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根本的变化。

⑦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 2论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50、协作履行的内容:民事行为,根据其由一方、双方还是多方作出意思表示,③保密义务。 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合同是基于双方

51、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的表现:①债务人选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择最经济合理的履行方式;②合同履行期的选择体现经济为,即双方合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理原则;③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体现经济合理原则;④合同。(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根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合

52、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同是双方或多方的表意行为,而且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一致的民事行为。任何合同都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理权。(2)代位权是债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的。因欺诈、胁权人的法定的权利,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都来源于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法律的规定。(3)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债权的消极行为。(4)代位权并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三人的请求权,其在债务人的履行期到来之前也可以为保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行使。 立合同都有一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权

53、撤销权的成立要件: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利义务关系。合同法上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都是民行为;(2)须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3事性质的,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于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2.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意;(2)受益人的恶意。 收养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

54、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解释规则的基本内容:格式合同事财产关系中的民事权利和民事关系。

和格式条款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了经常使用和反复使用3、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而事先拟定和印刷好的合同或现成的合同条款。它只反映转关系的法律规范。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了拟定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单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与之打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两大

部分。合同法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经济体制,市经济就是合同经济、信用经济、法律经济。映的是平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合同是联结生产、流通、消费的纽带,是经济合作、技术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交流、贸易往来的法律形式,是维护商业信用的法律保障。一个民事主体到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合同法是民8、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1)立法控制。所谓立法控制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宪是指,在法律中事先明确规定清楚,某些条款必须作为某法之下的部门法,而民法本身又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类合同的条款,或者某些条款不能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这个体系是由若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的,如当事人不得改变。合同法第42条涉及到的格式合同或格式商标法、专利法等,合同法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在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况,即具有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的制定的物权法也是这样的单行法。合同法在社会经济生活情形时,这些格式合同或者有关条款无效。另外,如免除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格式条款提供者主要义务,排除相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也合同法的具体作用有①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②维护无效。(2)司法措施。所谓司法措施即指根据合同法的规社会经济秩序③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定,由法院认定某一具体合同条款是否是由当事人合意才

4、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纳入合同的。实际上是授权由法院来解释合同条款,有疑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主要表现在:1义时则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合同法的规范是一个有机"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的体系,该体系是由贯穿于合同法具体规范的基本精神或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时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基本原则作为基础的。2是合同法具体做法规范的总的指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导思想。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者制定合同法所采纳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3)行政措施。所谓行政措施价值标准的反映,即指通过要求某些格式合同条款应事先经过行政机关审3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合核,方能投入使用的办法,来消除不合法的格式条款的适同法的规范都是指导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规范,这用;或者由行政机关制定合同范本,以供当事人采用。 些规范构成了当事人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9、述格式合同的解释中所体现的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格据。无论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适用合同法,还是当事人遵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守合同法,合同法基本原则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

5、述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的内容?平等原则是我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这权利义务做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一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新颁布的《合同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相对方。包括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定。(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律,具有平等地位。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的等协商。自愿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

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自愿是指民事条款。"这一规定体现了格式条款中的保护弱者利益原则。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1)由于格式合同的条款是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拟订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包括:1缔结的,而相对人一方又是弱者。所以,在对合同条款发生歧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义需要解释时,当某一条款有几种解释方法,其中某种解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5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合同法》释有利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而另一种解释则对相对人有

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利的话,即应解释得有利于相对人而不利于条款的拟定者。 义务。公平原则包含等价有偿的意思,即在民事活动中,(2)当某一合同既存在格式合同条款,又存在非格式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取得他人财条款,例如补充协议时,如果两种条款发生冲突,出现不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 一致的情况时,即应当采用非格式合同条款。)

6、合同法诚实信用、保护公序良俗、合法原则的内容? 10、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按法律的规定做出区分。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诚实信《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用原则具有以下内容和功能:A确实诚实可信,以善意方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2、根据当事人是否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B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作出区分。人们可以根据当事人所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诚信原则不仅要平衡当表达出来的意思是否表明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确定事人之间的利益,而且要求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3根据之间的冲突与矛盾C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公序良俗是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要约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合称。所谓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才能使承诺人作序,即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必要的一般秩序。公序良俗出承诺而使合同成立。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概念和法律原则。《民法通则》第6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5、其他因素。在区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会德,不得损害社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考虑其他的情况,如合同的性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尊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用、品行等情况。

可以概括为维护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即公序良俗原11、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不同?则。 合同的生效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

7、合同法的作用?一、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非合同当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人意志所能完全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的规定,在订立合同到终止合同的全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的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利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之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为普通要件:①当事人具有

一。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是保障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合同内容合法。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此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之合同无效;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或效力不定;因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都反映了当事人所追求的目的合同也都无效。的和实际承受能力。因此,债务人只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①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合同,合同目的才能得以实现,债权人的利益需求也才能②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得到满足。全面履行原则,是合同本质要求的集中体现。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却可因各《合同法》“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种原因 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效。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不具体内容表现:1、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合同是特定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当事人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2、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统一规定的,行。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所以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当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约定。而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普通要是合同的核心。3、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合同的全面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履行,意味着必须精确地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4、按

12、合同生效的要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报酬履行。价款或报酬是合同的重要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内容,它是交付的商品、完成的工作或提供的服务的对价。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5、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只有在履行地点履行,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才可以产生合同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6、按照合同约定的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二、意思表示真实。所谓履行期限履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受履行的时间。7、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履行方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式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法。全面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的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一项是根本的要求,是判断合同是否履行即是否违约的标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有时行为人的意思与其真准,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确定违约责任的尺度。

实意思不符合。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17、从代位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代位权,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要件。13、述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时,债权人为促使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则该代理行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适用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合同法》“行为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义订阅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理行为有效。特征: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3、债务人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该行使并且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能够行使权力却不行使。4、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延。在由。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债务人迟延履行之前,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尚难预料,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4、表见代理此时,如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则会干预债务人的自治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般而言,表见代理合同的产空间,对债务人过于苛刻。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生与被代理人的过错有关。 除此之外,债权人不享有对怠于行使权力之债务人的代位

14、述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一、合同变更后,被变更的权。

部分即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已变更的部分,在完成变更18、比较代位权与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程序之后,即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二、合同的变更原则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已经履行的债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续有效。三、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权的权利。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有效的合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同关系的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则合同之债自始即不存在,债权也不存在,因而债权人也债权价值额。四、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就不可能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权利。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继续有效。 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的发生当

15、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须双方基于同一双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另外,可代位行使的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基于双方义务之债权必须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本质上的牵连性而运用公平理念的结果,而这种牵连性发到期债权。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指应该行生的载体即是义务产生的基础——双务合同。①须由同一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力却不行使。(4)债务人已经履行迟延。双务合同产生债务②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③当事人双方(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指互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和牵连性。2、须行使抗辩权之当债权人的债权已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其债权的消极行为而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当事人只有在无法定或约定的先行出现不能实现的危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给付义务时,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3、对方当事人未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履行债务或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双务合同中一方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事人请求另一方履行债务时,如果其负有的与对方债务有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撤销权的成立要对价关系的债务未履行,件: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须债权人拒绝自己的履行。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3)须债务人的行为危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价值在于通过暂时拒绝自己的履行来害债权。2.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2)受益人的促使对方作出对等履行,从而达到同时履行之效果。 恶意。

16、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19、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归责原则概述。归责人必须按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原则是指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原则,违约简言之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

自然会给相对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人们认为应当由不的权利。2、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不同。合作开履行合同方承担相对人的损失,后来国家确认了人们对不发合同的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当然各方可以共屐合同承担对方损失的认识,并上升为法律,逐步形成违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约定进行分工。委托约责任法律制度。(二)传统归责原则法律分析。传统的违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只有一约责任归责原则被认为是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只有具备方从事研究开发工作。3、研究开发成果归属不同。合作开过错的条件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过错就无须承担违约责发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相同的,即取得研究开任。(三)我国《合同法》的归责原则。传统的归责原则已发成果,因而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委托开发合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新的《合同法》第107条同研究开发成果是归委托人所有。

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24、试述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合同法规定的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合同履行应当遵守的原则之一,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

20、论违约责任的构成?(一)主体条件。违约责任是当用原则互相提供条件和方便,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事人违反了有效合同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凡是违行合同债务的履行原则。内容有:①当事人之间要互通情约责任必须是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导致况,互相照顾,及时向对方介绍履行的情况。②如果因客的法律后果。主体资格是主体进行各种法律行为的前提条观原因不能履行,应及时报告对方,双方都应积极采取措件,如果主体资格不合格的或有缺陷,就不能构成有效的施,加以补救,减少损失。③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合同,当事人也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二)违约行为。合同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④债权人应当同是一种债权,债权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债权人需要借助债及时接收对方的履行,并为其履行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务人的主动履行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如果债务人不主动⑤债务人在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债权人应尽可能给与履行的,债权人就不能享受权利。三)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帮助。

观条件。合同履行是一种客观事实,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

完全履行客观上也使对方的权利不能实现,为了维护对方填空

的合同权利,就要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和

21、试从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分析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事实行为。

法律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2.广义的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的管辖,并根据管理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5.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合同可分为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两种。

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6.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分为诺成合同与实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里践合同。

说的其他法律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7.依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标准,可分为要物合同和不要物合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同。

法等法律,这条规定可以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收到更充分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的保护。综上所述,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有:因为不同的9.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

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及追求目标不同,所以不同的法律10、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规定的法律责任很可能是不一致的。传统的合同法确认当1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对违约人同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方产生撤回效力。

时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缺乏管辖的依据,于是只得追究12、我国《合同法》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其违约责任,而不能追究其更为严重的其他法律责任。现出。

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13、在承诺生效的时间上我国立法采取到达主义。 反了合同的规定,同时又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给对方当14、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受损害方可选择适用合同法15、合同义务可分为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

或其他法律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以更为16、随附义务可分为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7、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22、法律管辖竞合的依据的内容?1、特别合同法与合同法18、意思表示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意思的关系。合同本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化和具体化与表示不一致和意思表示不自由两种类型。

的协议,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都反映着一定的19、协作履行包括的内容有:及时通知的义务、相互协助财产利益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目前最完义务和保密义务。

善系统的合同法,凡是有关合同订立、合同成立、合同生20、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效、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范围及确定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等具体的合同法律制度均由《合同法》管辖和调整,权利21、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主要有合同承受与企业兼义务由《合同法》认定。2、合同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合并。

同法是调整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而合同的权利义务22、合同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

的重点内容在于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如何强制债务人履行23、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投标、定标来订立合同的。 合同义务。合同义务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没有24、合同终止的原因是指因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法约定则不构成合同义务。 律事实。

23、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的区别?合作开发合同25、混合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

与委托开发合同都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26、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原则。 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27.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当事人享有和承担着类似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双28、根据买卖合同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委托人是主要义务也为特定物买卖和种类物买卖。

就是开发人的权利,而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29、易货交易为双方当事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30、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现实赠与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

31、根据性质捐赠可分为不附任何条件的捐赠、附加特定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义务的捐赠和为特定目的的捐赠三类。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

32、借款合同的担保可采用三种形式:抵押担保、质押担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保和保证担保。 答题要点: (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3、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

34、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35、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

36、根据租赁的标的物来划分,租赁合同可分为动产租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与不动产租赁。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

37.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须对第三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 为无效合同。 (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

38.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总承包合同和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分项承包合同。 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

39.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承运人和托运人。 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

4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产。

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

4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

42.根据实施专利的范围不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分为独占答题要点: (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三种。 束力。 (2)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

43.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物定化了的种类物。 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

4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业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务。 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

45.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贸易响。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活动。 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

46.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 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47.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 承诺期限 届满后才发 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出的承诺。 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

48.根据某一事实的发生对合同效力影响的不同,可以将附答题要点: (1) 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2)条件的合同分为 附生效条件 的合同和 附解除条件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合同。 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果品公司给农场的

49.长期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在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年以上的借款合同。 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

50.合同的条款可分为 主要条款 合同的和 普通条款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合同的。 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

51.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 对价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债务。 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

52.代位权是 债权人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债务人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

53.合同变更仅仅涉及 内容的局部 变更。 立。

54.抵消以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分为 法定 抵消和(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合意 抵消。 偿责任。

55.根据有无特殊情形,赠与合同可分为 一般 赠与合同 5.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和 特种 赠与合同。 械厂„

56.租赁合同是以临时转让标的物的 使用收益 权为目试分析: (1)甲方的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的请求有无法的的合同。 律依据? (2)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

57.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的成立是以 标的物答题要点: (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的交付 为条件。 (2)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案例题 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

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了。(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6条)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试分析: 已经成立。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3)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如果多院应如何处理? 次调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答题要点: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求认定合同不成立。

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 6.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

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试分析: (1)法院的处理正确吗? (2)为什么? 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答题要点: (1)法院的处理正确。 (2)因为前10吨荔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枝在甲方提出签订确认书之前乙方已经承诺供货,而且该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承诺在甲方的建议到达受要约人(乙方)之前已经到达要

约人(甲方),因此签订合同确认书的建议不能生效,但甲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乙双方买卖10吨荔枝的合同成立,所以10吨荔枝按原合(3)法院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裁决赵某将CD同价格执行。后5吨荔枝买卖合同是在提出签订确认书时机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赵某的损失承担责提出的,对此乙方没有做出承诺,合同自然没有成立。当任。

事人通过和解自行解决后5吨荔枝的问题,因没有损害国 11.甲公司与乙袜厂于某年4月6日签订了一份丝袜家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法院尊重当事人协商的结果。 供应合同。合同规定:乙袜厂向甲公司供应丝袜2万双

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答题要点:(1)乙袜厂逾期交货,又未在发货前与甲公司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 协商,应认定乙袜厂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公答题要点:(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即为合司起初拒收货物是有法律依据的。(2)后甲公司同意接受同的标的。 乙袜厂迟延交付的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因此乙袜厂要

(2)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求甲公司给付全部货款有理。(3)乙袜厂逾期交货,应按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照合同的约定,向甲公司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4)甲公协议的,司逾期付款,因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袜厂偿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②乙公司对合 12.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并无太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答题要点: (1)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甲公司与乙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按照诚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愿订立,无违法内容,又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效的。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清偿本息的义务;乙公司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给对方造成被动③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收取利息的权利。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不能如约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履行清偿义务,构成违约。(2)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合同标的的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为。 债权人对于自己享有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的债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使或者放弃。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但是,当该债权人另外又系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时,如果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在此不能适用合同他放弃债权的行为使他的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时,他的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债权人享有依法救济的权利。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3)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

8.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试分析: (1)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2)请说明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理由。 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乙公司可以直接向某单位行使答题要点: (1)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2)此案涉及代位权。

到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 13.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生效。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6条。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每台单价90元。

期限是1998年12月30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答题要点: (1)乙单位不违约。 (2)因为合同还未成行。并且在乙方确定的宽限期到来时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解除合同,拒收货物。 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

9.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是一个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大销路,聘请某机关后勤„ 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答题要点: (1)甲方的诉讼要求没有法律依据。(2)此更的,为新要约。„„”乙单位的回函对甲厂电话机的报案中的朱某虽然是乙方的干部,但他不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因此,该合人或负责人,他若以乙方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必须由乙同没有成立,乙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方的法定代表人授予其代理权方可。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14.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该村粮

第48条。但朱某在没有取得代理权的情况下,私下代表乙食加工专业户杨某(用电方

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该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对该代理行答题要点:(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为,乙方事后又不予追认。因此,朱某以乙方名义与甲方第63条的规定。(2)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签订的购销合同,对乙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要求乙方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是执行国家定价的合履行合同的要求不能支持。甲方的损失,应由行为人朱某同。本案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电费,属于逾期付款的行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为。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

10.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 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答题要点: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

(2)《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法院判决乙方按新的

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电费价格交纳电费是正确的,有法律依据的。

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40%的预付款,

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答题要点: (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顺序,先履

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汽车制造厂应该承担偿还乙方债务的义务。因为,根据上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述法律规定,本案乙方于2000年5月更名为市汽车制造厂,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应由汽车制造厂来享有和承担,汽车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制造厂以“原厂撤销,厂长更换,汽车油箱厂的债务与本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欠款是无法律根据的,也是违法

(3)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的。(3)汽车制造厂应当将乙方的47000余元欠款偿还给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甲方。并满足甲方的其他诉讼要求。

①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0.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月签订了一份服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装加工合同。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某中学加工校服500③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套,

定。 答题要点:(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

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据。 根据《合同法》第102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司向甲公司提供 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答题要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 (2)《合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案中,债务人提存的原因是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债权人的领导班子处于调整之中,暂无人负责工作造成校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服无法送达,属于债权人迟延受领而非债权人下落不明。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因此,服装厂在提存标的物后应及时通知某中学。15天后

(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才通知属于不及时通知,故某中学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2)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中学提取提存物,应为自己的迟延通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知负责。至于服装厂没有及时通知的理由属于服装厂主观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认为,而不是客观上无法通知,不能成为其没有及时通知保护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应支持甲公的法律上的理由。服装厂的行为中有迟延通知之过。 司的主张。 (3)某中学应当先行支付该校服保管费,然后向某服装厂

(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追索该保管费。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21.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①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给付。 日

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答题要点: (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履行债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 第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③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 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提供适当的担保。 主张。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依照《合 17.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 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答题要点: (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院不能支持。 (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2)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22.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 18.1999年10月11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某2800元,共计14万元。

公司借款20万元,约定于2000年10月11日偿还, 答题要点: (1)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答题要点: (1)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某化工厂要规定。该案涉及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求暂缓偿还借款,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推定为合同没有法律规定。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发生变更。按照《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其他合同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争议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上述合同因未变(2)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更,诉讼时效仍按照原合同计算,其诉讼时效的最后期限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是2002年10月11日。因此,某化工厂可以以诉讼时效已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过而拒绝还款。 (2)依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后,权利人虽可提起诉讼,但只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而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即其所主张的权利得不到法律保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障。因此,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有可能因诉讼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时效已过而得不到实现。 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19.某市胜利电镀厂(以下简称甲方)从1996年起为 23.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某市汽车油箱厂(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电镀零配件。至1999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 年, 答题要点: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答题要点: (1)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中华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76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2)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

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答题要点: (1)李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订立合同的目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2)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如果违约方有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权利已经转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移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

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3)由于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并未声明孙某在接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对钱某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孙某照顾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钱某的儿子是基于此前的委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履行合同。所以供销社不能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钱某无法定事由,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24.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29.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 搬家。

答题要点: (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双答题要点:(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 (2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115条。在甲方支付定金,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乙方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单方擅自减少供气,当甲方不同意时,又在不通知的情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下停止供气,造成甲方的设备损害,这是乙方违约,甲方责任。” 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

(3)法院判决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受的定金共10万元,继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续履行向甲方供应天然气的义务。并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万元。 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 (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

25.某村委会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荒山植树承包合同。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合同规定,村委会负责给张某提供果树苗2000株和运输用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车, 全因素。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答题要点: (1)《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示的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这条法律规定,张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村委会应当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按合同的约定如数提供2000株树苗和运输用车,未提供即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 属违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

(2)本案应作如下处理:村委会赔偿张某因其违约而多支同。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付的2千元,并继续为张某提供运输用车。 500万元,

26.1999年11月,某市钢材厂与某铁道工程局签订答题要点: (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买卖铁轨合同,约定由某钢铁厂每季度卖给某铁道工程局规定。《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铁轨50吨, 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当事答题要点: (1)法院部分支持钢材厂诉讼请求。 ①法院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采用书面支持钢材厂要求铁道工程局清偿全部货款的诉讼请求。 ②形式。 (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法院支持钢材厂要求铁道工程局赔偿延期付款银行利息及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逾期付款滞纳金,但仅从2001年6月自铁道工程局清偿货符合法律规定。 (3)不合法。《合同法》第200条规定,款之日止的延期付款银行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2)法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院部分支持钢材厂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通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则》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铁道工程局可以随时向钢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合同法》材厂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或者按钢材厂随时提出的付款第61条、205条的规定处理。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要求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在本案中,钢材厂是2001年6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月起诉时提出清结货款并支付延期付款的银行利息及逾期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付款滞纳金的请求,以前未曾提出过,所以,铁道工程局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未清偿全部货款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仅从钢材厂提起诉讼 31.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合次日为未履行付款义务,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

即铁道工程局在清偿全部货款后并赔偿从钢材厂提起诉讼答题要点: (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法》第次日起至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止的延期付款的银行利息及逾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期付款滞纳金。 过部分无效。(2)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合同法》第

27.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 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合同法》第答题要点: (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赠与合同。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

(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因为首先,我国《合同法》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不合理。《合同法》第223条规定,上所规定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合同关系即可以成立,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即从成立之时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起生效。其次,尽管《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本案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中,直至曹某起诉,陈某也没有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合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4)同仍有法律拘束力。所以陈某应对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解除。《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28.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

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5)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4)若乙方取得该项技术的专利权,依合同法的规定,委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因此,

32.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甲方可以免费使用该太阳能发电装置,并可优先受让该技同,合同 术的专利申请权。

答题要点: 根据《合同法》第245条的规定:“出租人应 36.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向某农药厂转让一种高效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本案中造成乙机械氯氰菊酯制备技术秘密。在王朝化工技术

厂被罚款的主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答题要点: (1)法院应依照《合同法》第343条的规定责任。尽管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乙机械厂是使用设驳回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2)《合同法》第备的人,应该前去提货,但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是甲租343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赁公司,故乙机械厂无法提出设备,而甲租赁公司在知道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货,甲租赁公司未术发展。”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与某农药厂在所订立的高保证承租人乙机械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机械厂未能按合效氯氰菊酯制备技术秘密转让技术合同中,约定了受让人同约定及时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错在甲不得对技术作任何改进的条款。该条款实质上是对技术进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即向乙机械厂赔偿步的一种限制,不利于技术竞争和技术进步,属于违反法2万元。 定义务的无效条款。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起诉理由即 33.2001年5月26无有效合同依据,又无任何法律依据,法院应驳回王朝化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

答题要点: (1)本案属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 37.某汽车制造厂于1998年3月10日经由铁路某站托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运10辆汽车,收货人为某汽车销售商。

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答题要点:(1)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法律依据。因为《合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同法》第309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承运人某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中印刷厂要求车站已按规定通知收货人和托运人,要求及时处理货物,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收货人和托运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提取货物,承运人有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所以合同的性理由核收保管费。

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中承运人已经通知了收货人和托运人前来提取货

(2)本案中承揽人科技开发公司没有按照定作人某印刷厂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应负有支付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定作人可以要保管费责任,托运人可以先期支付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再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向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追偿逾期提货的保管费。

任。 38.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

34.某商场(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服装厂(以下简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1999年1月15日乙方)于4月初签订了便式西服定作合同。 至2月15日

答题要点: (1)此案中乙方负有违约责任。其法律依据答题要点:(1)不合理。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是《合同法》第253条。因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是便式西我国《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服定作合同。从甲方的角度来看,它是基于对乙方的技术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条件、工作能力和信誉的信任,才与其订立合同的;而乙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方未同甲方协商,就擅自转让定作合同,私自让某个体裁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签订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缝独立完成加工西服的大部分工作任务,影响了西服的质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费。

量,使甲方利益受损。 (2)定作合同是一种以行为为标(2)可以拒绝。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仓储合同没有规的的合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承揽方可能有需要将合定时,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380条规同中规定的主要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在转让之前,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承揽方应认识到转让一事不仅与己相关,而且也与定作人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的权益紧密相连,故应与定作人商量,在征得其同意后,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方可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有留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人赔偿损失。 其提取仓储物。 (3)但本案保管人前景仓库明显过多留

(3)本案应如下处理:解除定作合同。第二批西服由乙方置了赵某的货物,是不妥的。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收回,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或与加工者共同承担。对甲方保管人在留置时仅可留置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的间接经济损失可适当补偿。 物。而本案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所以前景仓库没有理

35.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科研所(以下简称乙由留置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置相当于250元的货物。 方)于1999年10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 39.A橡胶集团公司委托B进出口公司从美国C公司答题要点: (1)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中华进口一套橡胶拉延机生产线。B进出口公司根据A橡胶集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339团公司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答题要点: (1)本案中A橡胶集团公司是委托人,B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出口公司是受托人,美国C公司是第三人。《合同法》403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因第三人本案适用新《合同法》。因为《合同法》的施行日期是1999履行合同不符合与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委托人A橡胶年10月1日,本案当事人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的时间是集团公司可直接向第三人即美国C公司行使索赔权。(2)C1999年10月15日。 (3)依《合同法》的规定,该技术公司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C公司将合同标的运抵委托人A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因为,合同法第339条规橡胶集团公司厂房,并指导设备安装,就已经知道受托人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履行地在中国,中国法

院有管辖权。 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

(3)中国法院可以运用中国《合同法》对C公司因生产和求认定合同无效。

设计上的缺陷过错,判处C公司赔偿A44、1 . 1997年1月20日,某纺织厂一与某服装厂签订

40.甲棉纺厂与乙贸易公司依法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与1998年2月同,合同约定乙贸易公司向甲棉纺厂提供未经精加工的去20日前提供真丝

籽棉花100吨, 答题要点:( 1 )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 第答题要点: (1)乙贸易公司关于提价的理由没有法律依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据。 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因为,乙贸易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属于逾期交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付标的物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 2 )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主张。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依照《 合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同法》 第96 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依此法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律规定乙贸易公司不能提高棉花价格,应按原定价格接受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甲棉纺厂的货款。(2)法院应判决乙方:首先,继续履行院不能支持。( 3 )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合同;其次,按合同原定价格接受甲棉纺厂支付的货款;有关规定,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最后,支付迟延交货的违约金。 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1、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研究所(以下简称乙方)45、顺发化工技术开发公司向前进农药厂转让一种高效氯于1998年8 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台同. 氰菊酷制备技术秘密。在顺发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一再要答题要点:1 我国于1999 年3 月15 日颁布了《 中华人求下,

民共和国合同法导,该法的第339条对本案所述悄形做了答题要点:( l )法院应依照《 合同法》 第343 条的规明确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驳回顺发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 2 )《 合同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法》 第343 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术竟争和技术发展。”顺发化工技术开发公司与前进农药的权利," 2 .依《 合同法》 的规定,该技术成果的专厂在所订立的高效氯氰菊醋制备技术秘密转让技术合同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因为,《 台同法》 第339 条规定中,约定了受让人不得对技术作任何改进的条款。该条款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中实质上是对技术进步的一种限制,不利于技术竞争和技术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拐分)3 .若乙方取得该进步,属于违反法定义务的无效条款。顺发化工技术开发项技术的专利权,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公司的起诉理由即无有效合同依据,又无任何法律依据,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法院应驳回顺发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

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因此,甲方可以免费使用46、中学生赵某,16 周岁,身高175 公分,但面貌成熟,该汽车自动喷漆装置.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

42、甲建筑公司与乙特种钢厂达成日头协议,由乙特种钢闲房卖掉筹购车款。答题妥点:1 .该房屋买卖合同无厂在半年之内供应甲建筑公司100 吨镀锌钢管。 效.2 .我国《 民法通则》 第11条第2 款规定:“十六答题要点:1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力。 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 合同法》 2 《 合同法》 第10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第9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而形式、口 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而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形式的,应当采川书面形式。”此案中当事人汀立的购买合同。”以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 周镀锌钢管的合同采用了!口头形式.按现行合同法规定.当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采川书而形式的,应当采用书而形式。此案是关于工矿产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品买卖合同,按照国务院《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第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4 条的规定,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而形式。此案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当事人订立的买实工字钢的合同不是即时清结的合问,不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能采用口头协议,而应当采用法定的书面合同形式。由于47、甲粮油公司与某农场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双方未采用法定的一由旬合同形式.合同没有成立,双方方约定由农场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供应玉米三十吨,每吨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单价1000元。

43、某机床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所需,向某机械厂答题要点:1 .甲公司要求农场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车床设备双方本应签订书面合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农场供应甲公司玉米30吨,现农场同,但由于乙方 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公司有权要求继续供货。2 .若合答题要点: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玉米,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2 .合同法第36 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甲公司有权要求农场继续供货。《合同法》 第107 条规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分)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失等违约责任。”3 .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了。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应当有效。 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3 .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如果多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次调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

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所以农场不能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48、甲家电城3月份欲从乙电视机厂购进某型号电视机100台,每台2800元,共计28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20万元,

答题要点:( 1 )乙电视机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案涉及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彼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 2 )我国《 合同法》 第”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演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家电城与乙电视机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电视机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家电城对6 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49、甲公司与乙大厦签订一办公用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 合同法》 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

答题要点:( 1 )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合同法》 第214 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那部分无效。( 2 )责任应当由乙大厦承担.《 合同法》 第216 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合同法》 第220 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乙大厦的要求合理。《 合同法》 第‘223 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甲公司没有得到乙大厦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应按出租人的要求恢复房屋原状。( 4 )甲公司和乙大厦的关系没有解除。《 合同法》 第224 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5 )乙大厦不需要证得甲公司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甲公司。《 合同法》 第230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50、王某与张某两人是邻居并且是好朋友。一日,王某到邻居张某家作客,

答题要点:l张某与王某所订立的合同是赠与合同。2法院不会支持主某的主张。3、 ( l )因为赠与合同是要物合同。 ( 2 )口头赠与合同在实际履行后,受赠人才享有法律上的保证力。(合同法》第186 条第1 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3 )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

51、某市光明轴承厂(以下简称甲方)从1995年起为某机床厂(以下简称乙方)加工轴承。

答题要点:1.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该法的第七十六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2 .机械厂应该承担偿还乙方债务的义务。.因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乙方于1998 年8 月更名为机械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应由机械厂来享有和承担,机械厂以“原厂撤销,厂长更换,机床厂的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欠款是无法律根据的,也是违法的。3 .机械厂应当将乙方的47000 余元欠款偿还给甲方。并满足甲方的其他诉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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