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教改成果奖励措施

教研教改成果奖励措施

为了提高教职员工参与教研教改的积极性,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为创建我校教育特色而努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研课题奖

1、申报且被评审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教研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按方案组织实施,规范管理,经上级教育部门验收合格,给予课题组教师400元、300元、200元和100元,课题负责人300元、200元、100元和50元奖励。

2、课题组成员在课题研究中有突出成绩且被国家、省、市、县级认定,可以优先各种评优。

二、教研论文奖

1、奖励范围: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主办且有文件通知的奖励证书的论文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

2、奖励标准:学校给付稿费外,县级奖30元,州级奖40元,省级奖50元,国家级奖60元。年末考核时,按学校有关规定加分。

3、教案设计、教具(含电教课件)制作评优,参照论文奖励标准奖励。

4、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按各级别一等奖记分。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按同级三等奖记分。

三、课堂教学评优奖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考核时记1分,按要求上教研课,校级记1分,县级记2分,州级记4分,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8分。

养马学区小学

2009 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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