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绩效考核办法

石碣峪煤矿

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二0一五年三月

石碣峪煤业安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力度,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提高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保障安全生产,根据矿一号文件和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特制订本岗位工资管理考核办法,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安全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程贵安

副组长:李述斌 邵 民 王学平 贺忠明 赵殿宏

成 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 各科室正副科长

职 责:

1、副科级及部室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本考核办法,负责实施日常的宣传教育、考核、登记工作;

2、办公室考核管理工作由张亮、王海军负责;

3、月底工资按管理办法执行。

二、工资考核范围及考核浮动额度

1、考核范围:全矿干部职工。

2、考核浮动额度: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结合,奖勤罚懒,上不封顶,下保底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为考核工资、风险抵押等奖金及补贴部分,坚持认真负责、干的好的人员收入高,不负责、干不好的人员收入低的原则。

三、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一)职工出勤和计分办法:

1、按照矿上规定大月出勤23班,小月出勤22班考核, 出勤低于规定班数者,绩效工资按规定比例下浮。

2、底分为15分,岩巷每班工分为14分、煤巷每班工分为16分。

3、积极参加矿集体活动或科室集体研究出计献策并被录用的另行计加分。

4、分数=(岩巷出勤班数*分数)+(煤巷出勤班数*分数)+奖罚分数

(二)职工工资计算:

1)各岗位工资实施单独核算、计资

2)本人当月浮动绩效工资部分=(本人当月实得分×分数)+各项补助

3)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岗级工资+浮动绩效工资±各种奖罚+年功工资+夜

班津贴+下井津贴及其它特殊性津贴

4)不执行计分的职工按以下计资:

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系数±各种奖罚)+年功工资+夜班津贴+下井津贴及其它特殊性津贴

(三)干部及管理岗工资计算:

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奖罚+年功工资+夜班津贴+下井津贴及其它特殊性津贴

(四)病假工资:员工享受婚、丧、产假期间,根据单位规定,按本人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以本人岗位绩效工资的80%为基数按下列标准支付:连续工龄不满10年者按70%计发;满10年不满20年者按80%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者按90%计发;满30年以上者按100%计发;经济效益差时,可以在各档次的基础上下浮5%。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发放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按一岗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工龄不满十五年者按60%计发,满十五年以上者按70%计发。

(五)劳资科根据矿生产效益增提的安全生产绩效工资,按照劳资科增提比例在职工绩效工资中按出勤增提发放。

(六)其它假期工资按矿规定执行。

四、考核奖罚细则

(一)职工考核管理细则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月各项奖金,执行基本工资:

1、所监管区域内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当月发生两次轻伤事故或连续两月发生轻伤事故的;

2、月出勤低于22班(不包括22班);

3、“三违”指标没有保质保量完成的;

4、当月所监管区域出现两次重大隐患没有及时制止的;

5、作风不正,经落实有吃拿卡要现象的或严重违章违纪的;

6、凡属以上违章违规行为一再触犯,将加重处罚,直至调离安检科。

(二)职工考核标准

1、全矿干部职工公共考核标准

1)树立大局意识与集体观念,随时关注科内部公告与通知,掌握内部工

作动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论进班会、学习例会或其它会议,必须准时参加并做好记录。凡迟到、早退每次罚10元,无故旷会1次罚30元。

2)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确保不出现空岗漏检,请假一天者,由班长自行调节;请假两天或以上的,必须写出请假条,先由班长批准(班长应及时安排出勤),后经科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主管科长批准)方可离矿,否则一律视为旷工,造成空岗的对直接责任者罚款200元。所有小班严禁集休,否则,首先追究班长的管理责任。

3)无论何种原因,酒后严禁参加进班会,违纪者一律不得上班,并视情节扣5—10分或罚款100-200元。酒后到值班室无理取闹者,一律予以停工检查,并视情节予以处理。

4)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损私舞弊、吃拿卡要,违纪者一律予以停工并从重处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发现两次以上的除加倍罚款外,一律调离安检科 。

5)对各工种人员执行“上挂下连”考核制度,当班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在下一班的接班人员或矿(科)以及上级领导和小分队检查中发现,溯前追究,每条主要问题扣2—10分。因失查或漏检从而引发事故,视情节给予10—50分(或30—200元)扣罚,并追究其它相应责任。现场监管必须全面,不得出现失察漏检,出现监管盲区,否则扣5分。加强对现场作业条件、操作行为、工程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卫生的监管,否则有一项疏漏视情节扣2—10分。

6)各岗位工种必须坚守作业一线岗位,无特殊理由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如自身违章脱岗、睡觉等,一次罚款100元并扣除当班工分。

7)要认真学习各分管区域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并亲自签名,凡存在提问时不知道的,一次扣2分。

8)“两述两化”不熟练、不能按规定进行描述的,每次罚款20-50元。

9)各班长要按科规定进行排班,远近、轻重安排合理,确保公平。

10)积极参加科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辞,否则,每次扣罚3分。

11)各班对查出的“三违”,出班后必须及时上报,迟报或晚报的一律无效,不计入个人指标,另扣罚5分。对上报的“三违”必须认真落实准确,凡因落实有误者,扣3分,不计入个人指标。严禁私自抽掉“三违”指标,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员各罚款100元。

12)时间进班会统一定为:八点班为6:30分、四点班定为14:30分、

零点班定为22:30分。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13)凡因措施落实不到位而被矿领导批评的,对于责任安检员一次罚款50元,并取消当日工效,严重的从重处理。

14)全科员工必须服从安排,积极完成班长及以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否则扣5-10分(或50-100元);同时,全科职工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严格执行矿、科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检科集体决定,否则,一律停工3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安检员工作考核标准

1)每人每月查“三违”指标2人次,所查“三违”必须是实质性“三违”,出班交卡时必须上报,迟报或晚报一律不算指标。凡完不成规定“三违”指标的,每少一人次扣10分;每多查1人实质性“三违”奖励3分,凡属无入井证(视情况而定)、不随身携带自救器、穿化纤衣等违章,查两人算1个指标。

2)每班要认真排查采掘开、机、运、通、放炮(火工品管理)、防突、牌版、记录等方面的实质性隐患并跟踪落实处理,否则每漏检1条扣3-5分,重大不安隐患每条扣5—20分,打钻弄虚作假的从重处罚。同时对现场跟班带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班长、队干及时进行汇报,否则按失查漏检处理。

3)当班排查的隐患无故不督促处理或在限期时间内未处理又不汇报的,每条扣2—10分,文明卫生监督不到位扣2分(现场发现一处白色垃圾或一个袋,扣1分)。对已经汇报处理的隐患而经检查并未处理的,按上述标准加倍考核。若确遇当班处理不了的,汇报给值班员、值班科长、并认真填卡。值班员必须填写到记录本上,并跟踪落实,反映给科长。

4)凡不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的,全额扣除当班应得分,累计两次以上的,调离安检科。确因特殊情况需升井的必须经值班科长的同意,但每早升井一小时以内扣2分,二小时以内扣4分,超过3个小时当班不计工效。

5)坚持班中汇报制度,隐患汇报必须真实全面,班中少汇报1次扣3分,不按要求时间汇报每次扣1分,凡汇报问题与现场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未能全部反映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经有关科室人员及领导现场落实为准)一般性隐患每条扣5分,重大隐患扣10分,另根据情况另罚50—200元。

6)严格按时间向值班室汇报,重大隐患和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准确汇报。汇报时间统一规定为:零点:第一次24:30—1:30、第二次3:30—4:30、

零点班定为22:30分。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13)凡因措施落实不到位而被矿领导批评的,对于责任安检员一次罚款50元,并取消当日工效,严重的从重处理。

14)全科员工必须服从安排,积极完成班长及以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否则扣5-10分(或50-100元);同时,全科职工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严格执行矿、科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检科集体决定,否则,一律停工3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安检员工作考核标准

1)每人每月查“三违”指标2人次,所查“三违”必须是实质性“三违”,出班交卡时必须上报,迟报或晚报一律不算指标。凡完不成规定“三违”指标的,每少一人次扣10分;每多查1人实质性“三违”奖励3分,凡属无入井证(视情况而定)、不随身携带自救器、穿化纤衣等违章,查两人算1个指标。

2)每班要认真排查采掘开、机、运、通、放炮(火工品管理)、防突、牌版、记录等方面的实质性隐患并跟踪落实处理,否则每漏检1条扣3-5分,重大不安隐患每条扣5—20分,打钻弄虚作假的从重处罚。同时对现场跟班带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班长、队干及时进行汇报,否则按失查漏检处理。

3)当班排查的隐患无故不督促处理或在限期时间内未处理又不汇报的,每条扣2—10分,文明卫生监督不到位扣2分(现场发现一处白色垃圾或一个袋,扣1分)。对已经汇报处理的隐患而经检查并未处理的,按上述标准加倍考核。若确遇当班处理不了的,汇报给值班员、值班科长、并认真填卡。值班员必须填写到记录本上,并跟踪落实,反映给科长。

4)凡不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的,全额扣除当班应得分,累计两次以上的,调离安检科。确因特殊情况需升井的必须经值班科长的同意,但每早升井一小时以内扣2分,二小时以内扣4分,超过3个小时当班不计工效。

5)坚持班中汇报制度,隐患汇报必须真实全面,班中少汇报1次扣3分,不按要求时间汇报每次扣1分,凡汇报问题与现场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未能全部反映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经有关科室人员及领导现场落实为准)一般性隐患每条扣5分,重大隐患扣10分,另根据情况另罚50—200元。

6)严格按时间向值班室汇报,重大隐患和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准确汇报。汇报时间统一规定为:零点:第一次24:30—1:30、第二次3:30—4:30、

第三次7:00—8:00;八点:第一次8:30—9:30、第二次11:30—12:30、第三次15:00—16:00;四点:第一次16:30—17:30、第二次19:30—20:

30、第三次23:00—24:00;交接班反电话时另行汇报。

7)班长做好本班人员的出勤排班工作,每班必须保证8-10人,不得多上或少上,并做好现场分工,三班地点要保证一致,否则发现一次出勤不够或因三班监管地点不统一而没有现场交接班,扣除当班正副班长补助。

3、小分队考核工作标准

1)全月“三违”指标15人次,其中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及以上现场管理人员“三违”指标2人次,并且对所查指标认真核对,凡落实不到人的不计算指标,完不成指标对队长进行处罚。

2)每次入井要认真排查采、掘、开、机、运、通、放炮(火工品管理)、防突、牌版、记录等方面的实质性隐患,并加强对各特殊岗位工种的管理,否则每漏检一条,每人扣2分,重大不安隐患每条每人扣3—7分。

3)按照科巡查工作安排,做好定期、不定期的各大生产系统、安全管理系统及边远死角的巡查,并及时总结报送检查结果,否则,每少一次各扣5分。

4)对巡检区域内的安全负责,凡发生事故,视情节和责任大小,扣除当班应得分,另扣10—50分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5)当班排查的隐患无故不督促处理或在限期时间内未处理的,每条对相关人员各扣3分。对于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重大隐患要蹲点解决并及时向科长汇报,否则每次每人扣10分,由此而引发事故的,按正常考核加倍处理。对于现场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出井后必须下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每少1条每人扣10分。

6)出班时要及时认真填写隐患和“三违”情况,否则每次扣2分。

7)每周在井口大屏上出二次“三违”通报,每少1次扣小分队班长30元。

8)小分队成员及信息站人员计分标准按当月安检员平均应得分的90—95%或按岗效工资计资。

9)下井前必须在信息站考勤,升井后消工,否则不计出勤。

4、值班信息员工作考核标准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时对无下井人员拉工、及时销工,并对划工出现的涂改作出说明;出勤扎工必须严格时间界限,实事求是,否则违反一次罚50元;必须保证每月井工汇总真实准确,否则错一班井工罚10元;坚决杜绝

“人情工”,凡通过多方对照考核发现乱划工的,每次扣100元,两次以上的,除按制度执行外,调离工作岗位。

2)加强对干部带班的监督,做好区队带班队干登记,凡不具备带班条件的,必须责令禁止带班,同时向值班科长汇报,尤其是对带班出入井时间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科长汇报,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罚50元。

3)认真做好安检员、小分队及跟班领导等人员的汇报记录及考勤,并保证全面、真实,及时从中筛选主要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不断提高报表质量,否则有一项疏漏罚20-50元。对矿领导及生产科室科长、副总下井查主要问题进行筛选并上报表,否则漏一次重大问题,罚款50元。

4)严格进班会会议、值班员交接班程序,两班值班员必须同时开会,上一班值班员通报主要问题的同时,本班值班员旁听并负责考勤,同时对值班科长重点强调安排需落实的问题做好记录,值班期间必须重点落实到位并报表显示,提高值班质量,否则一次罚款20-50元。

5)无论井下或地面、井口汇报发生任何事故和发现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分别向值班科长、主管科长和调度室汇报,不得延误,对于井下汇报的事故或事件必须做好记录(时间、地点、原因等详细记录),否则罚50元。

6)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当班安全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科里的要求等问题,要求仔细填写到交接班本上,有一次交接不清楚的,两班值班员各罚30元。

7)做好各文明卫生管理、干部带值班挂牌、报表报送等工作(尤其是值班室文明卫生的打扫,要求零点班值班员必须拖地,卫生打扫不留死角),有一项工作不到位罚款20元。未按规定完成当班任务的,接班人员有权拒接,直至各项工作处理完毕,否则交接后被查出问题的,一并连带接班人员责任。

8)严禁利用值班室电脑娱乐玩游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严格执行“两述两化”汇报制度,语言要精练、动作要规范,受到领导一次批评罚款50元。

10)按照格式要求必须做好上级单位或外来人员入井、出井的考勤登记工作,姓名、时间、定位卡等信息必须完善,否则一次不到位罚50元。

11)坚持上岗换牌制度,八点班值班员在电话询问调度室当天值班矿领导后,必须在8:00前更换张贴于带(值)班公示栏内,每班值班员必须进行再确认,保证领导带(值)班牌板上带班领导、值班领导不得空缺,否则每少换

一次罚款20元。

12)积极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各项任务。

5、地面人员工作考核标准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签到上下班,有事须向分管科长请假,不允许空岗或脱岗,否则一次罚款20元。

2)按照个人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否则每次罚30元。随时听从领导调遣,积极完成科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否则一次罚款50元。对于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3)严格隐患整改、违章考核处罚、风险抵押等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态度蛮横和消极怠工,发现一次据情节扣罚50—100元,严重的一律调离工作岗位。

4)认真做好事故隐患台帐、“三违”台帐、集体罚款台帐记录、统计、分析工作,按时打印报表并报分管及主管科长。

5)及时收集、按时上报或报送上级机构及矿所需安全生产材料,不得延误,否则每次罚50元。

(三)干部考核标准

1、严格请销假制度,私自外出离矿,一次罚款100元;

2、开会迟到者,罚款50元;

3、完不成下井或带班任务者,少1个,罚款50元;

五、本考核办法(暂试)执行。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