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关于调整20**年全省农行内退人员生活费的通知

关于调整2012年全省农行内退人员生活费的通知

各支行:

2012年3月15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全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22号)文件,为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增加基本养老金明确了调整范围、时间和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员工内退退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0)29号)文件精神和总行统筹安排,我行于2012年5月29日向总行上报《湖北分行2012年关于增加内退员工生活费的请示》(农银鄂办发【2012】448号),总行于6月13日给我行批复,针对总行下发批复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全省农行内退人员2012内退生活费待遇进行调整,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有两部分组成,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政策性调资):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员工内退退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0〕29号)文件第三点第(三)条要求“员工内退期间遇到政策性调资,其内退生活费按照退休人员的调资标准调整”。

退休人员调资标准详见《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22号)。

第二部分:鉴于我行内退人员生活费较低的现状,经我行向总行多次争取,此次总行给我行核定的调整额度里除政策性调资外,另增加

一部分额度,对此部分额度,我行采取普调机制,具体为:人平增加327元/月。

第三部分:对内退军转干部(不含复员士兵),按上述两部分增资后,内退生活费低于3653元/月标准的,补齐至3653元/月。

二、 列支渠道

本次调增内退生活费所需资金,在“应收总行内退福利统筹款项”科目列支。

三、 相关要求

1、 此次增资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6月份的增资请各支行在6月22日前兑现到人;

2、 凡需要补齐到3653元/月的内退军转干部,请支行提供军转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22号前上报营业部;

3、 请各支行填报《内退生活费发放统计表》,于2012年6月22号前上报营业部。

营业部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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