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起草的程序

公文起草的程序

特点决定方法,规律决定程序。公文起草,自有其特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公文起草是一种奉命行事的行为。接受起草公文的指令后,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对于提高公文起草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政策性很强的公文,准备工作要更充分。

具体来说,公文起草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5项:①明确发文目的和要求;②认真领会领导意图;③围绕公文主题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材料;④系统地整理材料和精选材料;⑤对公文中提出的新政策、新措施进行科学论证。

二、构思阶段

构思,主要是指作者对尚未形成文稿的酝酿、思虑、斟酌、筹划,也就是“想一想”的过程,好比婴儿出生前的“十月怀胎”。清代李渔“袖手于前,始能疾书于后”的论断,恰好揭示了下笔前严密构思的重要性。在这一环节,应该泼墨般地用时间,投精力,费思量。对于较为简单的文稿,可构思细密,步步为营,了然胸中,达到呼之欲出的程度,此即为腹稿。许多文秘人员文如锦绣,挥洒自如,常常得益于这种构思方法。对于文字量大的文稿,可以采取先放后收的构思方法,即先用发散性思维,不受拘束,上天入地,天马行空;在此基础上,适时转入收束性思维,由热烈而冷静,由奔放而条理。

三、立纲阶段

编列提纲,是为公文建构框架。构思,主要表现为作者的思维活动,百思千虑;起草,主要表现为作者的笔走龙蛇,成就初稿。编列提纲,亦称搭架子,是构思阶段与起草阶段的桥梁。对高楼大厦而言,在平地起之前必备好工程设计图;立纲,则是为完成文稿而设计蓝图的工作。图美则文美,图败则文败。

一般说来,短篇公文、程序性公文,作者在构思之后,无需列纲就可直接进入起草阶段。而中长篇公文、复杂程度较高的公文,则必须编列提纲。立纲的目的,一为条理作者思维,在“想一想”的过程中,构思有的多些,有的少些,有的位序不合,有的浓淡失调,而一经立纲,即可逻辑化、条理化;二为巩固思维成果,眉头一皱,思索联翩,常常表现为海阔天空,纵横驰骋,忽而佳想迭出,忽而闪念划过,这就需要追踪构思,把根留住。

四、起草阶段

这是将写作提纲衍生成公文初稿的过程,是公文撰制过程中最艰苦、最出力的环节。起草者如同牛,吃的是草,挤的是奶;又似蚕,嚼的是叶,吐的是丝。如果将准备阶段、构思阶段、立纲阶段比作画龙,那么起草阶段就是点睛,具有决定性意义。文无定法,撰亦无定法。对于公文起草者来说,只要符合实际,得心应手,有益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加快速度,都是得当的、科学的方式方法。一个人动笔起草,可以采取一气呵成法、分段完成法、撰改交融法;多人合作起草,可以采取分工起草、先分后合,一人主笔、大家帮助等方法。

五、修改送审

公文修改,从广义而言,指从构思到完稿之前对文稿的修正,贯穿于写作活动的全程;从狭义而言,指对公文初稿的修正与润饰,终止于定稿。这里主要指狭义的修改。“世人著述,不能无病。”曹植此论,恐怕揭示了古今著作初稿的共同规律。公文撰拟,尤其如此。刘锡庆先生在《基础写作学》中概括为“意不称物”与“言不逮意”两个问题。具体来说,公文起草中容易出现以下问题:政策缺乏连贯性,自相矛盾,无法执行;选用材料不真实,文件下发之后,相关单位会来讨说法;发文对象分不清,对上说理多,对下叙述尽人皆知的情况多;各类问题一锅粥,不分层次,忽东忽西,随意相混;公文格式不规范,张冠李戴,错用乱用;词语文字问题多,乱用简称、术语,时有错字、别字、丢字、多字,等等。修改文稿,要逐字逐句地反复推敲,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直到挑不出任何毛病为止。对于集体起草的公文,应分头修改,最后由统稿人负责统稿;对于重要的或涉及其他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事项的文稿,要征求有关部门特别是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机构编制问题应征求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经费问题应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等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书面征求意见,二是召开协调会征求意见。修改后基本成形的公文,经过办公厅(室)校核后,再送领导审核、签发。文稿报请领导审批时,应将征求意见情况、与之相关的文件等背景材料同时附上,并对起草经过和不同意见一一说明,以便领导审定。领导审批文稿有会议审批和传阅审批两种方式,较重要的文稿一般经会议审批。有些重要文稿还需经过几道审批,如先经常委会审批,再经全委会审批等。文稿经分管领导审阅修改后,再送主要领导签发。如果领导不满意,需要作较大的修改,还需按照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报主要领导审定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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