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政策

下岗职工享受优惠政策

一、进中心政策:

1、进下岗失业职工托管中心职工可以保障三3年,进中心期间解决其两金,即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2、每月可领取生活费,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每月155元,集体所有制每月135元。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为1998.10至2005.5。进中心有指标限制,由人劳部门分配至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分配到各企业,各企业上报人劳局审批。2004年以后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不准进中心。

二、并轨政策:

解除劳动关系,进行补偿,进入失业人员。

补偿标准为:以2005年1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为时间点,划分“4050”与 “4050”以外人员

“4050”人员:自并轨之日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由国家缴至退休;领取不超过2年失业保险金。

“4050”以外人员:领取经济补偿金,按照每1年工龄折算1个月工资(月工资52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6000元;领取不超过2年失业保险金。

三、再就业政策:

1、社会保险费补贴:由再就业后新单位申报,补贴3金(养老、失业、医疗)的单位缴费部分,最多保障3年,可连续享受。

2、岗位补贴:“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每月发给350元岗位补贴,最多不超过3年。

3、免费培训、免费职介、免费进行技能鉴定、为下岗创业人员提供2-5万元担保贷款。

四、失业保险政策规定

参保缴费1年以上可享受失业保险金,最多享受2年。(需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0.6.8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