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重农学派对我国现代农业的历史启示

法国重农学派对我国现代农业的历史启示

2013年05月13日 11:20 来源:《黑龙江史志》2012年10期 作者:古丽娜·阿扎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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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问题是中国当前最大的经济问题,因为农业问题解决的好与不好,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我们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能否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前,“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问题,甚至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此,社会各界纷纷寻求解决办法,本文将针对我国当前面临的“农业”问题,根据法国重农学派的主要经济思想观点,对其中的一些借鉴意义进行探讨。

[关键词]重农学派,“三农”问题,现代农业,启示

“农业”问题是中国当前最大的经济问题,因为农业问题解决的好与不好,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我们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能否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本文将针对我国当前面临的“农业”问题,根据法国重农学派的主要经济思想观点,对其中的一些借鉴意义进行探讨。

重商主义经济学在法国失败后,法国经济濒临崩溃。如何挽救此时法国经济就成为重农主义登上历史舞台的背景和必须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重农主义的先驱布阿吉尔贝尔、米拉波等人展开了对重商主义的批判,魁奈和杜尔哥则建立了重农主义自己独成一家的理论体系。自然秩序原理、纯产品理论、阶级划分法、经济表都是重农主义的标志性理论,这些理论对于后世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由于对财富的认识以及对如何发展国家经济的观点截然不同,重农主义必定对重商主义进行批判和否定。因此,作为批判者的重农主义与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先驱一起构成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并成为欧洲大陆经济学的典范。重农主义的兴起标志着重商主义时代的结束。经济学开始朝着更为严谨、科学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分析范式开始转型。

一、法国重农学派产生的背景

18世纪法国悲惨的社会经济状况是重农学派对经济问题产生浓厚兴趣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原因。由于路易十四国王对外连年征战、大肆挥霍,到他1715年去世时,法兰西王国已负债34.6亿法郎。另外,战乱使法国人口急剧下降,对异教徒的迫害也导致法国人口在1160-1716年减少了四百万(也有说六百万)。农产品的产量自路易十四以来减少三分之一,人民的负担日益加重。但是,继任的路易十五和摄政王奥尔良公爵继续推行柯尔培尔牺牲农业的重商主义政策,致使法国的经济每况愈下。出于无奈,为解燃眉之急的主政者试图借“苏格兰狂人”约翰·罗的制度挽救危局,梦想以金融证券投机致富,却进一步加剧了经济的混乱和困难。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而沉重的赋税则由广大民众,特别是农民来承担。而此时谷物价格低落,加之对外贸易也被禁止,使得农民收入的80%以上被剥夺。魁奈时期的法国确实已经到了国家贫穷、民不聊生的地步。因此,法国重农主义经济学的研究目的主要是抨击重商主义、探讨国民经济活动规律以及制定克服国民经济危机的方针政策。[2]

二、法国重农学派的基本经济观点

重农学派不仅是一个经济思想学派,而且还是一个政治活动的学派,国王和太子大都是他们的学生。

法国大革命也受到其思想的影响。他们的思想首先表现在对重商主义的批判上,而等价交换原则正是重农学派批判重商主义的最锋利的武器。由于交换是等价的,所以不论国内贸易还是对外贸易都不能增加国家的财富,同样也不能增加商人的财富。货币只是流通手段,货币积累并不能成为经济活动的目的。这些卓越的经济思想从根本上否定了重商主义经济学理论,同时也为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基础。其次,在制定经济政策方面,重农学派认为只有农业才能产生“纯产品”才能增加一国的财富。而且只有资本主义的大农业才能生产更多的“纯产品”。魁奈将“纯产品”定义为“扣除用于耕作的劳动费用和其他必须支出后,多余的土地生产物就是纯产品,它构成国家的收入和获得或购买地产的土地所有者的收入”。[3]为准确说明这个问题,魁奈还编制了著名的《经济表》。魁奈提倡用抽象方法来研究经济学,其著作《经济表》正是在这一经济学方法论的指导下产生的。对于制定经济学的动机,魁奈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曾这样解释道:“我一直想制定一张经济秩序的基本表,以容易掌握的方式表现支出和产品,并对政府可能带来的有组织和无组织状态提出一种明确的概念。”[4]《经济表》中包含了魁奈关于生产劳动、社会阶级划分、生产资本及其分类等理论,是魁奈分析社会再生产和流通的前提和构成部分。“纯产品”学说是重农主义理论的核心。他们的全部体系都围绕着这一学说而展开;一切政策也以之为基础。再次,法国自17世纪后半期开始就实行科尔培尔的重商主义政策,采取禁止农产品特别是谷物出口以及禁止工业品进口的政策,其目的是确保法国大城市充足的粮食供应,同时也为了降低法国出口手工业的生产费用,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但此举使得农产品价格过低,农民负担过于沉重。为了保护农业生产,重农学派坚决主张自由贸易,在国内取消各省之间以及每省各地区之间商品流通的一切限制;对外则允许农产品特别是谷物自由出口和外国工业品自由进口。最后,在租税政策方面,重农学派主张推行由土地所有者缴纳的单一税,以减轻农业经营者的负担,从而保证农业资本家获利。鉴于重农主义的这些较之于重商主义更为正确的观点,法国重农主义被认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先驱之一。

三、法国重农学派经济思想对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启示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古以农立本,解决好农业问题就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重农主义的先驱布阿吉尔贝尔特别强调农业的优越性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在古代,农业曾经是最高尚人们的职业,耕种者的繁荣昌盛是一切其他等级财富的必要基础。一旦农业出现衰落,一切工艺就会凋零。[5]类似这样的思想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视农业为根本

法国重农学派认为工业、贸易和各种职业都是有用的但不是生产性的,只不过是再生产了以原材料的形式被消费掉的价值和工人们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只有农业(可能还包括采矿业)是生产性的,因为它们产生了剩余,产生了超过生产中所耗费资源价值的净产品。中国农业曾有过最为灿烂辉煌的篇章。[6]“农业”问题是中国当前最大的经济问题,因为农业问题解决的好与不好,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我们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能否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前,中共中央不仅对新时期的“三农”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而且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主张,形成了视农业为根本的思想理论。一是把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农村、农民的首要地位提高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二是从重农业生产转向重农业、农村、农民全面发展和城市与农村统筹发展以及当前和今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从重物转为重人、重农民的利益和权利。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以重视农民、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思想。[7]

(二)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

法国重农学派十分重视对农业的投入,他们极力宣传必须吸收更多的资本进入到农业中来,以推动农

业的繁荣。近年来,我国涉农金融机构加大了涉农信贷投入。农村信用社在加快推进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推出了符合农民需要的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涉农贷款余额明显增加,在全部涉农金融机构中占比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9月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3.8万亿元,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5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为“三农”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2010年由于财政税收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使得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得以落实和完善。这在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金投向“三农”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贷成本和风险,提高了信贷业务收益。

(三)提高农产品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法国重农学派认为,为了发展农业,必须提高农产品的价格,使农业生产者有利可图,而农产品价格低廉有利于平民的说法是不足为信的。为了鼓励农民种田,在税收上,他们主张适度税收,租税不应当过重到破坏的地步,应当与国民收入的数额保持均衡,必须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在课税对象上,重农主义者主张由地主阶级负担全部租税,而免除租地农场主和工商业阶级的一切租税负担。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就是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收入过低的问题。因此必须要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来增加农民收入,尽量消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让当农民与当工人生活一样好才有人愿意当农民。要解决农产品的价格问题,首先要解决农产品的出路问题,一是要扶持加快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发展;二是鼓励多余农产品出口,减少农产品进口;三是要指导科学种田,提高农产品产量与质量;四是要给予农民种植、养殖的信息指导,以免产量过剩、贱价伤农,甚至卖不掉造成损失。

(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

法国重农学派主张国家经济的繁荣和良性运行,有赖于“大农经营”(运用资本达到相当规模的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的农业经营)的发展,即以“大农经营”取代“小农经营”(分散的以封建农业为特征的小生产经营)。一方面,是因为大农经营比小农经营所支出的费用小,他们认为大农业企业和小农业企业相比,建筑物的维修费用低,生产费用也相应地少得多,而“纯产品”却多得多。另一方面,大农业资本家有更多的资本可以用来改良或增加设备,增加耕畜和改进水利,从而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因此,用于种植谷物的土地应当尽可能地合并于由富裕的农业者所经营的农场。规模化产业化农业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当前,土地流转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措施相继出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关于农村土地的政策,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事实上,土地流转工作早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区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如浙江省到2008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2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9%.中央文件精神是对各省区探索土地流转工作的肯定,制定政策加以规范,必将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沿着健康高效有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要改变中国“三农”现状,就必须从根本上牢牢抓住农业生产的发展。只有充分发挥了农业拉动社会需求,挖掘增加农民收入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潜力,农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切实地提高,社会经济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才能真正地彻底地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

参考文献:

[1]顾海良。代序:科学发展观——理解三农问题的新视角[A].荣兆梓、吴春梅。中国三农问

题——历史·现状·未来[C].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

[2]蒋雅文,耿作石,张世晴,编著。西方经济思想史[M].北京:科技出版社,2010:16.

[3]魁奈。魁奈经济著作选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413.

[4]魁奈。魁奈及著作选[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211.

[5]布阿吉尔贝尔。布阿吉尔贝尔选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99.

[6]何开荫。关于三农问题以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些看法和想法[A].荣兆梓、吴春梅。中国三农问题——历史·现状·未来[C].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4、15.

[7]常明明。论重农学派经济思想对中国农业发展的现代意义[J].学术论坛,2007(3)。 作者简介:古丽娜·阿扎提(1979-),女,哈萨克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人,伊犁师范学院人文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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