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对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充分了解试用期员工与应聘岗位的符合程度及稳定性,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员工试用的管理。新员工是指已与公司签订了《试用合同书》的员工。 3 管理职责

3.1 用人部门

负责对新员工试用进行日常管理,应按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安排工作任务,指定专人指导帮助,并在工作中认真考察其人品、能力和态度,定期作出评价。

3.2 人力资源部

负责试用情况跟踪和汇总,每月与试用人员进行一次交流和沟通,及时处理试用期出现的问题;对新员工进行公司制度培训。

3.3 办公室

对新员工的档案临时归档;对后勤工作进行管理。

3.3.1 归档内容如下。

(1)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2)员工学历、职称、资格、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3)员工个人简历。

(4)员工近期2寸相片2张。

(5)员工体检表、户口复印件(视岗位需求而定)

(6)员工登记表。

(7)应聘登记表。

3.3.2 后勤管理内容如下。

(1)钥匙的发放。

(2)办公用品的发放。

(3)仪器仪表的发放。

4 管理规定

4.1 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4.1.1 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均依据《试用合同书》的规定执行,表现特别突出需要的,由用人部门经理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1.2 起薪日期:以人力资源调配单日期为起薪日;发放日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4.2 试用期辞退

4.2.1 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2.2 发现所呈报材料和证件有虚假的。

4.2.3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2.4 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的。

4.2.5 事假累计5天以上(含5天,符合公司规定的丧假除外)。

4.2.6 病假累计7天以上(含7天,住院除外)。

4.2.7 旷工1天以上(含1天)。

4.3 考核转正

4.3.1 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会同人力资源部综合其全部表现作出是否录意见,报总裁批准。

4.3.2 决定录用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与其沟通,征询本人意见并指出优缺点,达成一致)方能进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程序。

4.3.3 有本岗实际工作经验,在人品(遵章守纪、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等)、能力(知识、技能、经验等)和态度(责任心和激情等)等方面达到要求,非常胜任本岗工作,可以直接签订一年到三年期合同。

4.3.4 无本岗实际工作经验的或在学历、技术职称等方面未完全达到公司要求,试用期考核合格,转入实习期,实习期限为六个月到一年;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均进入实习期。

4.3.5 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4.3.6 试用转正必备的资料。

(1)本人申请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对试用期工作的回顾、总结;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优点及不足,如何改进存在的不足;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建议等,不少于2000字)。

(2)指导教师的推荐信(对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不少于1000字)。

(3)部门考评成绩和经理意见。

(4)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沟通情况和平时跟踪情况汇总。

(5)履行《试用合同书》情况评价。

(6)与原雇主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职位证明,申明个人档案转移和保存方式,原保险福利的办理情况。

4.3.7 转正流程。本人申请——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沟通和审核啼领导批准——双方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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