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办职能

文明办主要职能

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工作。

2、具体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3、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提出建设性意见。

4、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机关)的指导、协调、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宣传、交流、推广工作。

5、负责处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的日常文秘、会务等工作。

6、完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府谷县文明办政秘组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检查、监督、实施。

2、负责文秘、文印、会务、联络、接待、机要、信访、档案工作。

3、负责内部资产,财务管理以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联系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县文明委领导交办的事项。

5、调查了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总结、宣传、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典型。

6、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府谷县文明办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组职责

1、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机关等各类创建活动。

2、负责组织、考核、评比全县36个重点部门单位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

3、负责“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及县“助学育才”活动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量化考核标准工作。

府谷县文明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2、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级文明单位“一帮一创建文明村”工作。

3、组织开展好文明村镇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建活动以及“十星级文明户”、“科技示范户”、“好媳妇”、“好公婆”等评选活动。

4、负责协调、指导基层党校、农民文明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府谷县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负责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工作。

3、负责收集反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关信息。

4、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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