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应该教什么

语文课程应该教什么?这是之于语文课程研究的原点问题,也是课改实验中最为困惑语文教师的问题。

一、在语文学科教学中体现出来的之于语文课程定位的两种思维:学科思维和课程思维

基于学科思维,我们以为语文具有综合性,应当在语文课程中杂糅各种内容,目的是更为全面覆盖学生发展的方面以及最大程度上满足教育其社会功能的实现。这样一来,学科定位处于理想态,是教师从自己的主观意愿出发,或者由社会各方面做出的对于语文课程的解读,从而赋予语文课程不堪之重。由此,语文课程处境尴尬:社会发展以及文化传承等职能转化在教育上需要语文学科做分担,而语文学科在学校课程体系中无论占用课时还是教材内容都是有局限性的,甚至在外部关注有所偏颇于数理化和英语,造成对语文学习的挤压之下,语文教学事实上在被弱化。

现实语文与理想语文总是有很远的距离。所以,课程论专家以为语文教学不应该考虑“我想教什么”,而需要基于课程定位,思考“我能教什么”和“我应该教什么”。

在学科发展中,我们思考学科定位问题的核心在怎样实现学生知识体系的最优化,即设置什么课程,课程需要实现怎样的功能,才能为学生学习发展奠定最好的基础。一切学科都不能凌驾于其他课程之上,优势学科的思维必须改变。这么说的意思是,我们肯定语文课程重要,但是不能以为语文课程最重要。语文课程功能的定位一定要基于学生的发展和学科的性质与特点进行综合考量。

二、语文课程标准之于课程定位表述中渗透的两种意识:语文意识与课程意识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修订稿(2011年版)与实验稿比,有不同的解读。把其中文字分列如下:

1.实验稿表述: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

2.修订稿表述: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对两者表述做几点比较,如下表:

内容

版本

实验稿

修订稿

什么是语文(界定)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什么是语文课程(界定)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属性)

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语文课程的作用和地位

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

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

语文之于人的发展的作用,在实验稿课标关于“语文”的界定中,其一是语言交际功能。主张借助于语言交流,更好的适应现实社会生活。其二项功能是文化传承功能。强调语文阅读的文章载体,内涵文化和思想等,在语文学习关注于语言形式的同时,我们还会潜移默化地接受文化的感染。这一课程功能也是语文独有的。从语文的特点出发,引发关于语文课程的作用与课程性质的界定,这是语文的源头意识的体现。即在实验稿语文课标的研制中,语文意识有所体现。而且,实验稿界定语文课程作用时,以为语文课程具有“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这个认识本身是正确的,但是用于表述语文课程的作用,则把语文课程的功能无限扩展了。在学校课程体系中覆盖和影响了其他课程,在人的发展中又扩展到了与生命等长的时间。这无疑表现出一种学科优势思维。这种泛化的语文思维,大而失当。

强调“失当”不是从语文学习的有效性而言,指的是完成如此重要的语文学习却困窘于课程体系中语文课程作用有限的现实。这样的语文是教师教不了的。语文意识,往往不离学科思维,缺乏课程的高位视角。

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要体现量力原则,即从课程的地位出发,制定可行的实施计划。语文学科应该是具有独自课程功能的,应该是教师可以教得了的。基于此,修订稿确定语文课程中语文行为集中于“学习语言文字应用”。简而言之,语文学习就是语用活动。这是吸纳了语言学的最新研究成果。

这种界定非常清晰,而且把握了语文学习的本质特点。如此一来,语文学习的核心就放在了语用上,充分体现了语文学习的实际。在这个认识基础上,语文学习的表现特征为实践性和综合性就有了依据的根本。

因此,修订稿语文课标表述学科性质体现出了课程意识,主张语文教学行为更为集中于语用,而不是泛化。

三、由语文课程的定位可能引发的语文教学的侧重点改变:由“知识能力”视角转为“语言应用”

修订稿的表述更为简明,侧重回答三个问题:什么是语文课程?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是什么?语文课程的基本作用是怎样的?

语文学习的基本行为特征,就是学习语言文字的应用。这基本传承了叶圣陶老“语文姓语”的思想。在这之前,舆论以为语文学科科学化需要明晰和构建一个知识体系,克服语文教学的盲目状态,所以呼吁语文课程标准在对语文科学化和工具性的体现上有所尊重。在温儒敏等研制专家的解读中,我们也看到,在讨论中也曾经试图做过这方面的努力。然而,当新的语文课程思维,这个原点定位在“语用”上的时候,其课程的实践性和综合性就彰显了出来。这与从“知识和能力”本位出发的单一方“训练”,构成学理上的冲突。所以,不得不有所舍弃。

语文素养和语文能力注定是在语言实践中发展起来的。通过教师告知,或者诠释,以及教师主导的训练,都不能有效发展学生的语文能力。例如,阅读能力怎样发展起来的?大家都知道要多读会读。多读解决“量”的问题,而会读解决“质”的问题。多读和会读,都依托于阅读实践。假如读得少,而更多依靠教师讲读,你能给学生的不过就是你的阅读体会和经验,对于学生自己的阅读而言,仅仅具有参考价值,而不能脱离阅读行为谈体会。

目前来看,语文学习狭隘化,就是因为过于强调应试,而语文实践活动和语文综合性学习,包括语文的听说读写等都重视不够造成的。

语用是语文教学发展的一条必然之路。

强调语用也不是不需要训练。就学校教育而言,传道、授业、解惑诸作用是永恒的,共同的学习行为,以及教师主导下的训练,也都是教学的基本模型下的构成部分。而在对其必要性的认识基础上,我们有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数学学习通过做题,强化训练在某些时候还能显见一些效果;而在语文训练上,现在的做题、解析行为,其转化率是非常低下的。我们以为今后语文教学要引导学生走语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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