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均等化老年人管理实施方案

屯溪区201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屯溪区2014年度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14年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到55%。老年人中

医药干预率达60%。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

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

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四)中医药干预。对纳入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体质辨识及中医药干预。

(五)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三、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四)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四、项目组织与实施

区卫生局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培训、督导和宣传等;区财政局核拨经费和资金管理。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项目管理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督导和培训,并实施技术指导、考核验收和相关材料印制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站)开展老年人管理(建档、健康体检、健康教

育、信息收集等)。

五、项目执行时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六、项目督导与评估

区卫生局对老年人管理项目进行全面督导,对项目单位开展2次督导检查;区疾控中心每2月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1次督导。

主要监督与考核以下方面:人员落实及培训、工作进度、数据质控、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执行期末,具体考核指标为:

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中医药管理率=进行中医药管理的老年人数/已管理的老年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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