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快乐的教师

  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是一部充满爱的教育名著,书中的每一位教师都是那么的可敬,却又是那么的可怜,几乎都是没有孩子的人,有的甚至在贫病中去世。这种既可敬又可怜的教师形象在我国也是深入人心,“春蚕”、“蜡烛”被认为是对教师的赞美。教师是否就意味着牺牲?可敬就一定要可怜吗?其实,教师应该既可敬又可爱,既带给别人快乐自己也快乐。   教育即生长。这一教育理念最早由卢梭提出来,强调教育就是要使每个人的天性和与生俱来的能力得到健康生长。这个观点也适用于教师。不将学生视作被动接纳、贮存知识的容器,教师首先就不要做单纯的知识传授者;学生要实现天性和能力的充分发展,教师自己要先发展成为新知识的学习者、创造者。简单说,教师要成为一名研究型的教师:要学习不断更新的知识体系,在学习中体验成长的快乐;要有科学家的精神,要有研究人的兴趣,教师像科学家一样研究自己的学生,必然会体会到创造性工作带来的快乐。当教师体验到成长的快乐,感受到工作的幸福,就会将幸福和快乐传递给学生。   教育即生活。这一教育理念最早由美国教育家杜威提出来,强调学校教育应与社会生活相结合。过去人们认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应该是为了孩子“忘我”、“无我”,最好是“除了学生,什么都没有”。这种观点实际上正是割裂了“教育”与“生活”这两个世界。一名优秀的教师是协调生活与教育的完整的人。教师除了教学外,要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没有个人兴趣爱好的教师是乏味的,也难以引导学生形成热爱探究的创新精神;教师师要有自己健康的社交网络,一个孤僻的、难以与人相处的教师也难以教会学生适应社会;教师要有自己幸福的家庭,一个不爱或不会爱自己家人的教师是难以教学生学会爱的。当教师拥有健康、幸福的生活,就会将这种健康、幸福的生活方式传递给学生。   爱即教育。《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其实,对人对事,如果只有忍耐,那可以说是一种责任,但很难说是真正的爱。有多少母亲是在“忍耐”自己的孩子呢?大多数的母亲都是在孩子们制造的混乱中体会着孩子成长的快乐,感恩着孩子带给自己重新成长的机会。因此,真正的爱应该是“两情相悦”。当我们爱着学生时,我们所体会到的将不只是忍耐和责任,更多的将是师生共同成长的快乐。   快乐是一种力量,能带给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的勇气;快乐也是一种能力,需要学习。作为教师,我们需要学会快乐,做快乐的教师。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成都 61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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