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历年法律文书写作真题及答案

全国2012年10月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0262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臵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据考古发现,我国历史上最早铸在青铜器上的诉讼判决,称之为 A

A.亻朕 匜铭文 B.封诊式

C.文心雕龙 D.甲乙判

2.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标题应当写明 C

A.制作机关的名称和文号 B.制作文书的文号

C.制作机关的名称和文种 D.制作机关的日期

3.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是 D

A.第三人 B.原告

C.代表人 D.被告

4.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已查清犯罪事实,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书面报告是 B

A.刑事案件破案报告 B.破案报告书C.呈请破案报告书 D.刑事案件破案总结

5.民事案件被告就原告指控的同一纠纷事实或行为事实,提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律文书是 B

A.民事申诉状 B.民事反诉状

C.民事答辩状 D.民事起诉状

6.我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秦墓竹简”中就出现了查封笔录,即 D

A.穴监 B.经死C.贼死 D.封守

7.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的被告应当是 B

A.自然人 B.行政机关

C.企业法人 D.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8.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根据罪犯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时制作的文书是 A

A.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B.提请处理罪犯意见书

C.提请对罪犯刑事判决处理意见书 D.提请处理刑事判决意见书

9.法庭审理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 D

A.解释 B.宣传

C.讲解 D.宣读

10.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文书是 B

A.公诉意见书 B.起诉书

C.起诉意见书 D.起诉状

11.按照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行政上诉状的正文部分要求写明 A

A.上诉请求与理由 B.申诉人与被申诉人

C.起诉事实与证据 D.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12.在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复辩解的文书是 B

A.仲裁申请书 B.仲裁答辩书

C.仲裁反申请书 D.仲裁协议书

13.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文书是 C

A.提请处理意见书 B.起诉书

C.监狱起诉意见书 D.公诉词

14.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 D

A.逮捕证 B.通缉令

C.搜查证 D.拘留证

15.仲裁委员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仲裁纠纷所制作的文书是 C

A.仲裁裁决书 B.仲裁协议书

C.仲裁调解书 D.仲裁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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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6.简述评议笔录的概念和功用。

P285答:概念:指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就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评议时所作的文字记载 功用:评议笔录既是制作裁判文书的依据,又是检查办案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的参考资料

17.检察文书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P92答:1.叙述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认定的事实必须客观准确,应当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

叙述事实应当按照逻辑顺序进行

叙述事实应当简明,清楚

叙述事实要正确处理特殊问题

18.法律文书依据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几种类别?

P1答: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19.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几种情况?

P189答:1.维持原判的,写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原判判决部分维持,部分撤销

撤销原审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撤销原审判决,同时撤销或者变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20.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部分,在制作时应做到哪几点?

P76答:1.要全面引用法律条款

定性要准

被害人在侦查期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定要在结论中写明

三、写作主题(本题30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年×月××日,××市人民检察院以×检×诉[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鹏飞犯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李艳丽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为张玉忠、王澜,书记员为赵海涛,于20××年×月××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利兵、许建国出庭支持公诉。××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涛、王建花作为张鹏飞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20××)×刑初字第××号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张鹏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作案刀具予以没收。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如下:20××年×月××日22时许,被告人张鹏飞驾驶×B302NO号黑色雪佛兰轿车从××大学返回××市,当行至××市××街时,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赵巧撞倒。张鹏飞下车查看,见赵巧倒地呻吟,因担心赵巧看到其车牌号后找麻烦,遂拿出背包中的一把尖刀,向赵巧胸、腹、背等处猛刺数刀,致赵巧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当场死亡。杀人后,张鹏飞驾车逃离现场。四天以后,张鹏飞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杀人的经过。

认定张鹏飞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有:报案材料、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等。被告人张鹏飞对庭审中指控的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年×月××日22时许,被告人张鹏飞驾驶×B302NO号黑色雪佛兰轿车从××大学返回××市,当行驶至××市××街时,撞倒前方同方向骑电动车的赵巧,张鹏飞下车查看,发现赵巧正倒地呻吟,因怕赵巧看到其车牌号后找麻烦,遂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于是从随身携带的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对倒地的赵巧连捅数刀,致赵巧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张鹏飞驾车逃离现场。四日后,张鹏飞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赵巧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鹏飞开车撞人后,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辩护人李涛、王建花律师提出:张鹏飞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建议对张鹏飞从轻处罚。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鹏飞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担心被害人赵巧看见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遂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在被害人胸、腹、背等部位连刺数刀,致赵巧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鹏飞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张鹏飞虽系初犯、偶犯,但如此恶劣、残忍的故意杀人犯罪,显然不能从轻处罚。因此,辩护律师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被告人张鹏飞作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依法认定为自首。但是,张鹏飞在开车将被害人赵巧撞伤后,不但不施救,反而因怕被害人看见其车牌号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被告人张鹏飞仅因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杀人灭口,丧失人性,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被告人张鹏飞,20××年×月××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19××年×月××日张鹏飞出生于××省××市,男,汉族,××大学学生,住××市××区××街×号。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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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写作辅题(本题15分)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裁定书。

高大兴与刘庆艳通过网上聊天相识,于2010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11年3月高大兴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刘庆艳离婚。高大兴起诉称:婚前与刘庆艳在网上聊得很投机,但生活在一起之后,才发觉两人的性格、爱好,以及生活习惯相差甚远,很难继续共同生活。刘庆艳则不同意离婚,认为高大兴结婚后,不顾及家庭,经常以加班为由很晚才回家。××市××区人民法院受理高大兴的起诉后,进行了多次调解,2011年5月初高大兴撤回起诉。

2011年8月15日,高大兴以原诉理由再次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法院发现高大兴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遂于2011年8月19日,作出了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民事裁定书的案号是(2011)×民初字第××号,该案的审判员为张淑颖,书记员为刘佳。

刘庆艳,住××市××区××路×号,系××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女,1982年6月出生,汉族。

高大兴,男,系××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职员,汉族,1980年2月出生,住××市××区××路×号。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 3

2012年10月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试卷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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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026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结构,法律文书的首部要写明( )

A.案件事实 B.处理决定

C.附注说明 D.制作机关

2.不予受理、驳回管辖异议和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在尾部要交代( )

A.上诉权 B.抗诉权

C.申请权 D.复议权

3.有权制作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 )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局

4.公安机关制作逮捕证的依据是人民检察院的( )

A.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B.立案决定书

C.批准逮捕决定书 D.起诉意见书

5.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的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 )

A.民事调解书 B.民事裁定书

C.民事决定书 D.民事判决书

6.人民法院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尾部应当写明( )

A.上诉权利 B.判决的法律效力

C.抗诉权 D.判决结果

7.监狱在收押新入监的罪犯时必须填写( )

A.罪犯奖励审批表 B.罪犯评审鉴定表

C.罪犯入监登记表 D.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

8.法律文书的理由中,除应当论证认定事实及证据的理由外,还应当论证( )

A.证据使用的依据 B.适用法律的理由

C.认定证据的步骤 D.事实确认的基础

9.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书面决定的文书是( )

A.再审行政裁定书 B.再审行政决定书

C.再审行政判决书 D.再审行政调解书

1O.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询问时所作的文字记载称为( )

A.侦查实验笔录 B.讯问笔录

C.侦查笔录 D.调查笔录

11.监狱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制作的文书是( )

A.监狱起诉意见书 B.提请处理意见书

C.提请假释建议书 D.提请减刑建议书

1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 )

A.住所地 B.经常居住地

C.祖居地 D.单位所在地

13.仲裁机关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仲裁纠纷的文书是( )

A.仲裁协议书 B.仲裁调解书

C.仲裁裁决书 D.仲裁申请书

14.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应当写明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是( )

A.被告 B.申诉人

C.起诉人 D.自诉人

15.评议笔录的正文应当记明( )

A.评议的方式和方法 B.参加评议的人员和人数

C.评议的地点和时间 D.评议的情况和结果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6.法律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哪几类?

17.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18.什么是法庭审理笔录?

19.行政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哪几类?

20.什么是仲裁裁决书?

三、写作主题(本大题30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被告人周中厚,大学毕业,××省×× 7

市人,原系××海关关长,男,出生于1949年3月2日,身份证号码为:×××……。2003年初,走私分子张盾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周中厚,之后不久,张盾介绍李腾龙同周中厚相识。张盾和李腾龙都是香港居民(均另案处理),李腾龙是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盾是该公司执行董事。同年4月11日,李腾龙在××市成立了××贸易有限公司。应张盾的要求,4月18日,被告人周中厚违反有关规定,批准该公司享有“先放后征”(××海关对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进口货物实行先放行,后再依法征税的一项措施)的优惠待遇。同年7月,××贸易有限公司代理报关进口汽车配件36个集装箱,海关人员发现箱内全部为汽车车身总成而非汽车配件。对这批涉及走私的车身总成,本应该依法查处,但被告人周中厚却应张盾的要求,同意作罚款退运处理。2003年初至2004年底,李腾龙、张盾代理报关进口的货物,多次因涉嫌走私被××海关和×××海关查扣。应李腾龙、张盾的要求,被告人周中厚多次以××海关关长的身份与上述两海关交涉、说情,要求放行被扣货物。2004年6月,海关总署通报即将有一艘运载25000吨原糖的走私船停靠××港,被告人周中厚立即将情报内容透露给张盾。同月,25000吨原糖(货主是李腾龙)在××港务局码头卸货后被××海关查扣。海关总署派人前往调查,被告人周中厚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应付海关总署的调查。

被告人周中厚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李腾龙、张盾获取非法利益的过程中,前后5次在香港收受李腾龙贿赂的港币180,000元、美元50,000元;在香港、广东等地先后7次收受张盾贿赂的人民币2,000,000元、港币30,000元、美元50,000元、劳力士牌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44,098元)、CHRONSSWISS牌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12,000元)、奥林巴斯牌C-1400L数码照相机一部(价值人民币3,840元)。到案发时为止,被告人周中厚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000,000元、港币210,000元、美元100,000元、手表两块、照相机一部。案件发生后,侦查机关查获了被告人周中厚受贿所得的手表、照相机等赃物。应被告人周中厚的要求,被告人的妻子王玉华主动退出人民币1,500,000元、存有90,000美元的定期存折一张、港币200,000元、手表两块、照相机一部。

2005年4月,××市××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林小锋和当时任××实业集团公司(××实业有限公司的上级公司)董事长的杨新立密谋以“少报多进”的手段走私进口小麦、油菜籽,决定先由杨新立去找被告人周中厚说情,并向周表示走私成功后送给其人民币2,000,000元。之后,杨新立在被告人周中厚的办公室将走私计划告知周,见周未加制止,第二天,杨新立带着林小锋来到周的办公室,由林小锋详细介绍了有关走私活动的准备情况,请求周中厚同意在走私货物入境后海关予以放行,被告人周中厚表示不会去查处他们的走私犯罪活动。2005年4月24目,25998吨小麦运抵××港,林小锋向××海关申报纳税的数量仅为5999.5吨,另19998.5吨没有申报,偷逃税款45,078,224元。同年5月6日,30848吨油菜籽运抵××港,林小锋仅申报了2960吨,另27888吨未报关纳税,偷逃税款15,332,414元。两批走私货物共偷逃税款60,410,638元。走私成功以后,同年6月初,杨新立将一个存有人民币2,000,000元整的存折送到被告人周中厚的办公室,周中厚收下了该存折。

被告人周中厚2005年9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批准逮捕,羁押于××市第一看守所。周中厚是汉族人,住××省××市海河小区30号1栋402室。周中厚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国家工作人员,不顾国家利益,收受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波和武小龙承办此案,以被告人周中厚涉嫌受贿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于2005年1O月15日制作了第21号起诉书。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写作辅题(本大题15分)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以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拟写一份代理理由提纲。

李静,女,30岁,汉族,大专文化,××省××市人,在××省××市××机关工作。王国军,男,32岁,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省××市人。2004年李静与王国军经朋友张东介绍相识,两人认识不到三个月即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尚好。2005年生下一女,取名王小惠。王国军原系××市毛纺厂技术人员,2006年由于该厂经济效益不好,王国军辞职南下广州做服装生意,在此期间,王国军认识了做服装生意的刘红。两人认识后,由于生意关系接触频繁,逐渐发展成不正当的关系。王国军与刘红同居后,将近两年多的时间不回家,不尽丈夫义务,也不给家寄钱抚养孩子。李静曾多次打电话给王国军,劝说王国军回心转意,但都无济于事。后来,王国军拒绝接李静的电话,最后把手机号都换了。鉴于此,李静认为与王国军再拖下去已没有必要,既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不如早点解脱,遂于2009年3月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静起诉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决她与王国军离婚;女儿王小惠归她抚养,王国军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800元,直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位于××市××区××街26号,现由李静居住的65平方米的住房归李静和女儿所有,并要求王国军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2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李静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萍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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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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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

2011年10月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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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 全国2011年1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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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死刑临场监督笔录尾部签名的工作人员属于() A.人民法院B.司法厅(局)C.人民检察院D.公安局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询问时所作的文字记载,被称之为()

A.调查笔录B.询问笔录 C.讯问笔录D.审问笔录

3.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名义写出的阐述有关法律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敦促对方履行义务,警示对方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的文书是()

A.法律意见书B.律师见证书 C.律师声明书D.律师函

4.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当庭对公诉机关或自诉人指控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就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依据提出辩护人的() A.意见B.意见和理由 C.理由D.意见或理由

5.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结果应书写为() A.责令被告B.被告 C.判令被告D.判决被告

6.法律文书用以说明案情的事实材料最根本的要求是() A.系统全面B.简明扼要 C.清楚具体D.客观真实

7.要求复议意见书正文部分的重点内容是() A.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B.案由

C.要求复议的理由D.提出复议的具体要求

8.撤销案件通知书的正文,应当写明三项内容,即案由、撤销案件的原因和() A.法律依据B.相关证据 C.事实情节D.具体日期

9.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不准离婚的案件,判决结果应当写为( ) A.驳回原告XXX的离婚诉讼请求B.不允许原告XXX与被告XXX离婚 C.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D.不同意原告XXX与被告XXX离婚 10.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正文在引用法律条文时( )

A.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B.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C.只引用程序法D.只引用实体法

11.针对监狱送达的提请假释建议书,有权对罪犯做出假释审核裁定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D.司法行政机关

12.诉讼请求是原告要求达到的诉讼根本目的,必须( ) A.正确有据B.准确精要 C.简洁有力D.明确具体

13.公安机关制作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依法送达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机关是( ) A.同级人民检察院B.同级人民法院 C.上级公安机关D.上级人民检察院

14.在一审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是() A.公民B.国家行政机关 C.法人D.其他组织

15.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属于() A.诉讼文书B.司法文书

C.规范性法律文书D.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

16.发回重审的裁定主要应写明哪几个方面的情况? l7.公证书证明的内容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8.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分为哪几项内容?

19.提请假释建议书的正文,根据法律规定,事实结论有哪两种情况? 20.被通缉的对象应当包括哪些?

三、写作主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30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07年4月28日晚,××省××县城隍庙附近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基本案情如下:

当日下午5时许,犯罪嫌疑人张×东喊来同村张×琼(另案处理)、张×雷(另案处理)说,咱们三人一起去城隍庙玩一趟,弄俩钱花花,钱到手后我不会亏待你们。随即三人骑上自行车直奔城隍庙。见天色还早,张×东便请张×琼、张×雷吃了便饭。晚10时许,张×东便以“有老乡来找”为由将在××舞厅打工的外省姑娘宋×婷骗至一偏僻处,恐吓道:“小妹,给老哥点钱花”,宋×婷回答说,“工资刚寄回家,现在手中没钱”。张×东说:“没钱老子弄死你”,见宋×婷仍未拿出钱来,随即将宋×婷按倒在地,双手掐住其脖子,命令张×琼、张×雷用砖头砸宋×婷的头部,见张×琼、张×雷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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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张×东恶狠狠地训斥道:“不敢下手我就弄死你们两个”,张×琼、张×雷随即捡起路边石头砸向宋×婷头部,张×东见宋×婷仍在动弹,便搬起路边一块大石头猛砸宋×婷头部,致使宋×婷鲜血喷出,当场死亡。张×东从宋×婷裤子口袋中掏走诺基亚手机一部,人民币95元后逃跑。

犯罪嫌疑人张×东于次日上午10时许被××县公安局在×废弃窑洞中抓获归案,并于同日被刑事拘留;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5月9日张×东被逮捕,现羁押在××看守所。

××县公安局在侦查中,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进行了法医鉴定,起获了作案用的石头并收缴了诺基亚手机等赃物。在审理中张×东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并使用暴力等手段实施抢劫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以×检刑诉[2007]××号起诉书,于2007年6月15日对张×东提起公诉。张×东认为,被害人之死是三个人所为,自己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应当从轻处罚。在诉讼中,张×东的辩护人丁×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张x东的辩解有理,建议法院对张×东从轻、减轻处罚。

2007年7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审判长刘×根、审判员朱×来、廖×英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段×山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张×东抢劫一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窦×勤出庭支持公诉,有关的诉讼参与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东抢劫他人财物并以暴力手段致人死亡,依法应当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判处张×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7年7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了刑事判决书。

张×东,男,20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省××县××村。 张×琼,男,12岁,汉族,小学文化,住××省××县××村。 张×雷,男,12岁,汉族,小学文化,住××省××县××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二)......; (三)......; (四)......;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 (七)......; (八)......。

四、写作辅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经人介绍,王×明与郑×华于1990年×月×日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均无儿女,夫妻感情尚好,靠王×明的退休金生活没有困难。但随着年龄增长,王×明的身体大不如前,2005年春天,患了脑中风,经住院医治虽能基本自理,但对妻子的依赖越来越多,其妻也越来越不耐烦,经常发生口角,王×明有时要求调剂一下生活,也经常遭到其妻的拒绝,心中感到十分不快。2008年2月×日,王×明趁妻子回娘家之际,带着有关证件打出租车到××市××公证处作了遗赠公证,其主要内容是自己死后将坐落在××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属于自己占有份额住房部分赠给侄子王小六。2008年5月×日,王×明又因脑中风复发住进医院,其妻郑×华从未到医院探视照料,其侄王小六则昼夜护理,直至王×明2008年8月×日去世。

王×明的丧事办完后,作为受遗赠人,王小六曾多次找到婶婶郑×华,要求按遗赠书占有其叔叔王×明的遗产,即其叔叔生前所有、与其婶婶共同居住的座落在××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住房的一半,但遭到拒绝。其婶婶拒绝的理由是:

(1)王小六并非夫妻二人亲生,无权继承;

(2)王×明生前办公证一事未与自己商量,自己不承认; (3)自己无工作,还打算出租一间靠租金维持生活。

由于协商未果,王小六于2008年9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王小六,男,1968年2月1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省××县××村农民。

郑×华,女,1940年6月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居民,住××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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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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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0年10月法律文书写作

一、单项选择题

1.A.法律文书的主旨包含写作一篇文书的C.目的和中心意思2.证据和法律依据 ( ) B.D.事实和理由事实和证据 A.驳回起诉民事裁定书的裁定结果应当表述为C.驳回3.驳回××××××的诉讼请求的起诉 ( B. D.原告) 原告××××××的起诉不予受理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 A.不起诉决定书的决定事项应当写明C.对×××不予起诉 ( ) B.对×××不起诉 4.对×××决定不予起诉 D.对×××决定不起诉 A.公诉意见书在论证部分结束后,应归纳概括阐明C.定罪量刑的意见5.认定事实的证据 B.D.适用法律的条件()

审查确认的意见

A.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应表述为C.宣告被告人6.宣告被告人×( ) ××××无罪 B.被告人×××无罪 A.民事被告提起反诉用的文书称为×无罪释放 ( D.判决被告人×××无罪 C.民事起诉状7.民事答辩状 )

B.民事反诉状 A.我国法律文书发展的历史渊源流长,早在 “ 秦墓竹简D.民事申诉状”中就出现了较为完备的勘验笔录

( C.封守 B.法经 8.刑鼎 D.经死 A.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引用法律,只能引用实体法 ( B. 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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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引用程序法 D.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 9.监狱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中,被起诉的对象应当称为( ) A.罪犯 B.被告人

C.犯人 D.犯罪嫌疑人 10.代理词的论证方法主要有:据事论证、据情论证和( ) A.据诉讼请求论证 B.据法论证

C.依据证据论证 D.依据政策论证 11.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文书之一,主要解决( )

A.程序问题 B.实体问题和部分程序问题 C.实体问题 D.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

1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对现场勘查过程、提取证据以及发现线索等情况,所作的文字记载,称为( )

A.C.侦查实验笔录13.现场勘查笔录 B.D.询问笔录调查笔录

A.C.仲裁反申请书在仲裁程序开始后,被申请人就其与申请人之间的同一纠纷问题,提出相反仲裁请求的文书是 B.( ) 14.仲裁申请书A.提请假释建议书的事实结论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二是罪犯 D.仲裁协议书仲裁答辩书

( C.认真遵守监规 B ) 15.具有特殊情况A.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 D..自觉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 C.调查笔录讯问笔录 B为了查清案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所作的文字记载,称为( D..陈述笔录评议笔录

) 17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6.简述侦查实验笔录的概念和功用。

17.检察文书中叙写事实部分,应当注意哪几个问题? 18.再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19.简述仲裁答辩书的概念和功用。

20.法律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别? 三、写作主题(本题30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二审行政判决书。

20××年8月20日下午5时许,徐云龙在××市××路16号院11号楼前的白杨树树枝上挂一鸟笼遛鸟,刘占利向该树喷洒农药,被徐云龙发现制止,刘占利与徐云龙发生争执。之后,刘占利回家取一木棍将徐云龙头部、胳膊等处打伤,徐云龙打电话向ll0报警。l10接到报警后,派××市公安局××分局王欣等民警到场进行处理,并于当日填写了受案登记表。同时,对刘占利和徐云龙进行了询问,扣押了刘占利打人所持的木棍,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20××年8月21日,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徐云龙属轻微伤。20××年8月22日××市公安局××分局分别对在场的证人申秀莲、李国瑜进行了询问,二人均证实刘占利向挂有鸟笼的白杨树喷洒农药,引起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刘占利用木棍将徐云龙的头部、胳膊等处打伤,但未见徐云龙殴打刘占利。

20××年8月22日,××市公安局××分局制作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刘占利因用木棍将徐云龙打伤,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拟对刘占利给予治安处罚。刘占利对案件事实进行了陈述并提出了申辩,认为是徐云龙先动手打的自己,自己才用木棍打了徐云龙一下。××市公安局××分局对刘占利的陈述和申辩进行了复核,并于当日将复核结果告知了刘占利。20××年8月22日,××市公安局××分局制作了00942号处罚决定书。次日,向刘占利送达了该决定书,并对刘占利执行拘留,拘留时间从20××年8月23日起至20××年8月27日止。刘占利不服××市公安局××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年×月×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市公安局××分局在自己管辖区域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个人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市公安局××分局认定刘占利于20××年8月20日用木棍殴打徐云龙,致徐云龙轻微伤。案件事实有徐云龙的陈述以及证人申秀莲、李国瑜的证言在案佐证,刘占利也承认用木棍打了徐云龙。因此,××市公安局××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充分。刘占利辩称是徐云龙先动手打了自己,自己才将徐云龙打伤,但未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故法院不予采信。××市公安局××分局在接到报案并受理后,立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收集了相关的证据,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刘占利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履行了告知义务,保障了刘占利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程序的规定。××市公安局××分局依据上述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对刘占利作出拘留五天的处罚决定是适当的。综上所述,××市××区人民法院认为,××市公安局××分局作出的00942号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刘占利要求撤销00942号处罚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市公安局××分局20××年8月22目作出的×公决字[20××]第00942号行政处罚决定。

刘占利不服××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行初字第47号行政判决,于20××年×月×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刘占利称,一审法院在未合法传唤上诉人、上诉人未到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此案,程序违法。据此,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依法改判。刘占利上诉后,被上诉人××市公安局××分局和第三人徐云龙未作答辩。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审判员田力、张华、何利强组成合议庭,由李思思担任书记员,于20××年×zl×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本案当事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人民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一致。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刘占利向一审人民法院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显示,其委托代理人周爱华享有特别授权,周爱华一审到庭参加了诉讼。一审法院在开庭前送达的传票回证上有刘占利的亲笔签名,上诉人称一审法院在本人未到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此案属程序违法的理由不成立,故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原审判决正确,依法应予维持。因此,二审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的案号为(20××)×行终字第117号。一、二审诉讼费用共计××元,由上诉人刘占利承担。

上诉人:刘占利,34岁,男,汉族,××省××市人,××公司职工,住××省××市××路××号院。 被上诉人:××市公安局××分局。地址:××市××区市场街66号。法定代表人: 张小清,职务:局长。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目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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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四、写作辅题(本题15分)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通缉令。

熊振林,男,1974年2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街道居委会二组。

据警方介绍:2009年1月4日晚,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致8人死亡。经侦查查明,熊振林有作案嫌疑,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熊振林潜逃。熊振林身高1.72米左右,会驾驶摩托车,头发较短,皮肤较黑,体态较瘦,操湖北口音。身份证号码:[***********]。

针对此案件,公安部于2009年1月6日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发出通报,在全国范围内缉拿犯罪嫌疑人熊振林。请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即予拘留。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联系人……,联系电话……。通缉令的发文字号为:公缉字[2009]××号。

犯罪嫌疑人熊振林在潜逃过程中,曾给其母亲打过一个电话,告诉母亲到废品收购站将电视机等值钱的东西搬走,并要求家人以后不再与自己联系。

注:熊振林已被逮捕归案,并受到法律惩处,此案件材料只作考试资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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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0年1月法律文书写作

D2、B3、B4、A5、A6、A7、A8、B9、B10、B11、D12、C13、B14、A15、C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文书中属于法律文书的是( )

A.大学录取通知书 B.国务院公报

C.人事任命书 D.通缉令

2.下列机关中属于侦查文书制作主体的是( )

A.纪律检查委员会 B.海关缉私机关

C.军事侦察机关 D.监察部

3.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

A.呈请立案报告书 B.立案决定书

C.起诉意见书 D.提请批准逮捕书

4.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制作民事抗诉书提出抗诉,要求再审予以纠正的司法机关是( )

A.上级人民检察院 B.同级人民检察院

C.下级人民检察院 D.上级人民法院

5.凡由《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著作权法》、《合同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所产生的案件,涉诉后均应适用( )

A.民事裁判文书 B.民事裁定书

C.民事裁决书 D.民事判决书

6.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称为( )

A.民事裁定书 B.民事裁决书

C.民事判决书 D.民事调解书

7.因为笔录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故可作为( )

A.证据使用 B.资料使用

C.依据使用 D.证明使用

8.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 )

A.调解方式 B.调解结果

C.调解内容 D.调解理由

9.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实际上是一种( )

A.法律督察程序 B.法律审查程序

C.法律监查程序 D.法律裁判程序

10.司法部监狱局2002年7月1日发布的《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规定的司法文书共有( )

A.32种 B.48种

C.58种 D.93种

11.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错案进行复查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是( )

A.提请减刑建议书 B.罪犯入狱登记表

C.监狱起诉意见书 D.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12.罪犯由于服刑期满、裁定假释、裁定释放、暂予监外执行等原因需要出监时,监狱应当对犯人进行鉴定,并填写( )

A.犯罪评审鉴定表 B.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

C.罪犯出监鉴定表 D.罪犯出监审批表

13.辩护词和代理词虽多为法庭的口头发言,但通常也要写成文稿形式,它( )

A.属于法律意见书 B.不属于法定文书

C.属于律师文书 D.属于诉状类文书

14.2005年8月我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公证法》将各种公证书的范例归纳为( )

A.11类 B.13类

C.14类 D.15类

15.律师在敦促对方当事人偿还所负债务时,向该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书主要是( )

A.法律意见书 B.公示催告函

C.律师函 D.催告函

二、简答题:

16.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答:(1)制作的合法性。

(2)形式的程式性。

(3)内容的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23

(5)使用的实效性。

17.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的主要功用是什么?

答:(1)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目的,是向人民检察院阐明案件事实,表明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意见,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它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书,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并应受刑事处罚。

(3)起诉意见书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

18.起诉书的文号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答:由制作起诉书的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即“刑诉”)、起诉年度、案件顺序号组成。

19.一审不作为类行政案件的判决结果分为哪几种情况?

答:(1)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

(3)判决确认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

(4)驳回原告赔偿请求。

(5)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20.现场勘查记录包括哪几个组成部分?

答: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和录像、现场绘图。

三、写作主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30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赵小林是被继承人赵文天的长子,赵小芸是赵文天的次女,二人系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赵小芸的生母业已去世。赵文天生前立有一份遗嘱。具体内容是,赵文天去世后,将自己的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分给赵小林、赵小芸二人各一套。因次女赵小芸已经居住着其中一套多年,故不再变更。只将自己住的一套分给赵小林。但在留下的10万元存款中,分给赵小芸3万元,作为补偿。所余7万元捐献给希望工程。该遗嘱已于2006年12月在××市公证处作了公证。赵文天于2007年8月去世。去世之后,赵小芸又拿出一份赵文天去世前5天签字的遗嘱。具体内容是:赵文天去世后原自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次女赵小芸继承,原赵小芸居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赵小林继承,存款10万元由兄妹二人平分。并声称这是父亲最后的遗嘱,应按此遗嘱处理赵文天遗产的分割。为此,兄妹之间发生争执。赵小林主张,父亲原遗嘱已经公证,为合法有效的遗嘱,且父亲生前从未有过改变遗嘱的意思表示,且临终之前已有一周处于半昏迷状态,不可能再立遗嘱;而所谓新立遗嘱既未再次公证,又非本人亲自书写,也没有见证人在场,应属无效;而妹妹赵小芸则坚持此遗嘱系父亲最后的真实地意思表示。二人争执不下。2007年12月,赵小林起诉于××市××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理,依法做出如下判决,认定原告赵小林出示的遗嘱合法有效,赵小芸出示的遗嘱为无效遗嘱,赵小林、赵小芸应按赵文天2006年12月做过公证的遗嘱履行继承的法律手续。

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如下:

赵小林,男,50岁,××市人,汉族,×××大学教师,住××市××区××胡同×号。

赵小芸,女,40岁,××市人,汉族,××市××医院护士,住××市××区××街×号。

涉及实体法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同法第10条第3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答:(1)首部①标题。标题居中,第1行应写为:XX市XX区人民法院;第2行应写为:民事判决书。②案号。应写为:(2007)X民初字第XX号。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应写为:原告赵小林,男,50岁,XX市人,汉族,XXX大学教师,XX市XX区XX胡同X号。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赵小芸,女,40岁,XX市人,汉族,XX市XX医院护士,住XX市XX区XX街XX号。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④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开庭审理过程。应写为:原告赵小林诉被告赵小芸遗嘱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12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小林及其委托代理人XXX、被告赵小芸及其委托代理人X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正文 ①事实。应写为:原告赵小林诉称,其父赵文天生前立有遗嘱,将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分给原告、被告二人各一套;因被告已经居住着其中一套很多年,故不再变更;只将其自住的一套分给原告。在留下的10万元存款中,分给被告3万元,作为补偿。所余7万元捐献给希望工程。该遗嘱已于2006年12月在XX市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出示了经公证的遗嘱。被告赵小芸辨称,被继承人赵文天去世前5天又有签字的遗嘱,具体内容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原自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被告赵小芸继承,被告赵小芸居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原告赵小林继承,存款10万元由原告、被告二人平分。并声称这是被继承人赵文天最后的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被告向法院出示了被继承人去世前5天签字的遗嘱。经审查查明:被继承人赵文天生前有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及现金存款10万元,立有遗嘱将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分给原、被告二人各一套,因被告已经居住着其中一套很多年,故不再变更,只将自己住的一套分给原告赵小林;留下的10万元存款中,分给被告3万元,作为补偿。所余7万元捐献给希望工程。该遗嘱已于2006年12月在XX市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出示了经公证的遗嘱。被告赵小芸辨称,被继承人赵文天去世前5天又有签字的遗嘱,具体内容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原自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被告赵小芸继承,被告赵小芸居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原告赵小 24

林继承,存款10万元由原告、被告二人平分。并声称这是被继承人赵文天最后的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临终之前已有一周处于半昏迷状态,不可能再立遗嘱,且所立遗嘱既未再次公证,又非本人亲自书写,也没有见正人在场。②理由和法律依据。应写为:本院认为:被告赵小芸所示被继承人赵文天的最后遗嘱对其2006年12月所立遗嘱内容有重大改变,非本人书写,未进行公证,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赵小林出示的遗嘱真实有效。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第3款、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赵小林所出示的遗嘱合法有效,被告赵小芸所持被继承人赵文天的最后遗嘱无效。二、被继承人赵文天的遗产应按其2006年12月所立遗嘱进行分割。三、驳回原告赵小林的其他诉讼请求。(3)尾部 应写为: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X元,由被告赵小芸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已由原告直小林预交,被告赵小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支付给原告赵小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XXX

审 判 员 XXX

审 判 员 X X

2007年12月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XXX

四、写作辅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钱××为给儿子筹集结婚用品,打算盗窃国美电器商行的电器,并多次到该商行仓库窃测行窃路线。2007年8月15日晚上11时许,钱××开一辆小货车来到国美电器商行仓库旁,从仓库窗户进入仓库内,并将仓库内的一台创维牌29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三洋牌全自动洗衣机和一台海尔环保节能电冰箱盗出,随即将上述赃物运到其空闲的一套住房内存放。次日,该商行向公安机关报案。8月22日,钱××再次如法实施盗窃时,被蹲堵的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所窃电器已被全部查获。在拘留期间,钱××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所窃电器价值人民币15000元。

钱××,男,1963年5月6日生,高中文化程度,××省××县××镇人,无正当职业,汉族,住该镇胜利街16号,1982年7月高中毕业,1983年在该镇轴承厂当工人,1987年辞职。1988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答:(1)首部 标题。标题居中,第1行应写为:XXX公安局;第2行应写为:提请批准逮捕书;第3行应写文号为:X公提捕字[2007]X号。(2)正文 犯罪嫌疑人钱XX,男,1963年5月6日生,汉族,XX省XX县XX镇人,高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地XX省XX县XX镇,现住址XX县XX镇胜利街16号。1988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犯罪嫌疑人钱XX涉嫌盗窃一案,我局经审查于2007年8月16日立案侦查。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钱XX有下列犯罪事实:2007年8月15日晚上11时许,钱XX开一辆小货车来到国美电器商行仓库旁,从仓库窗户进入仓库内,将仓库内的一台创维牌29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三洋牌全自动洗衣机和一台海尔环保节能电冰箱盗出,随即开车将上述脏物运到其空闲的一套住房内存放。8月22日,钱XX再次如法实施盗窃时,被我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所窃电器已被全部查获。当日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钱XX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所窃电器价值人民币15000元。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钱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嫌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XX县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2007年8月XX日

(公安局印)

附:1、犯罪嫌疑人钱XX现羁押在XXX公安局派出所

2、案卷材料1卷。

全国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026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法律文书的理由中除应论证认定事实的理由外,更应论证( )

25

A.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理由

B.适用法律的理由

C.诉讼费用负担的理由

D.公开审理的理由

2.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 )

A.被告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和职务

B.被告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C.被告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D.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和所在地址

3.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已查清犯罪事实,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书面报告是( )

A.破案报告书

B.刑事案件破案报告

C.呈请破案报告书

D.刑事案件破案总结

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尾部年月日的下行,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应盖上戳记.戳记的内容是(

A.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B.经核对本件与原本相符

C.经核对本件与原本无误

D.原本与本件核对相同

5.监狱起诉意见书送达的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监狱管理机关

D.公安机关

6.公诉意见书在论证部分结束后,应概括阐明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被告人依法( )

A.提出起诉的决定

B.提起公诉的原因

C.定罪量刑的意见

D.提起公诉的目的

7.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公诉机关应写为( )

A.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B.公诉人×××人民检察院

C.起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D.指控机关×××人民检察院

8.呈请拘留报告书应写明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及( )

A.工作经历

B.主要学历

C.个人简历

D.违法犯罪经历

9.行政裁判文书的事实部分,叙写争议焦点应突出( )

A.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B.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C.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合情

D.被告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10.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 )

A.记叙文语体

B.说明文语体

26 )

C.议论文语体

D.公文语体

11.监狱在年终对罪犯进行评审、鉴定时填写的表格式文书是( )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奖励审批表

C.年终评审登记表

D.罪犯奖惩审批表

12.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文书是( )

A.公诉意见书

B.公诉词

C.起诉意见书

D.起诉书

13.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时,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使用的文书是( )

A.仲裁协议书

B.仲裁申请书

C.仲裁答辩书

D.仲裁调解书

14.当事人制作的请求公证机构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文书是( )

A.提请公证书

B.请求公证书

C.公证请求书

D.公证申请书

15.评议笔录的正文应当记明评议的( )

A.方式和方法

B.人员和数量

C.情况和结果

D.时间和地点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由哪些要素组成?

17.什么是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

18.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9.什么是现场勘查笔录?

20.仲裁裁决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三、写作主题(本大题30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华,男,39岁,汉族,××县××镇人,住××县××镇××街××号.张选,男,36岁,汉族,××县××镇人,住××县××镇××街××号.王华与张选系朋友关系.2006年7月5日,张选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王华借款30000元,并向王华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王华现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期限一年,自2006年7月5日起至2007年7月5日止,到期还清.之后,双方口头约定张选应当支付王华4500元利息.一年后,王华多次催要,张选都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借款.为此,王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选归还借款及利息.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张选应当承担还款付息的全部责任.为此判决:一、张选偿还王华借款本金30000元.二、张选支付王华借款利息4500元.借款本息应当在2007年12月20日之前付清.案件受理费450元,由张选负担.一审判决后,张选不服判决结果,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张选上诉称,被上诉人在原审中提出的用于证明双方约定利息的录音证据,因录音未经本人同意,程序不合法,为无效证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立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支付4500元利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

王华辩称,被上诉人已在一审中提供了证据,证明双方口头约定了4500元的借款利息,该证据合法有效,上 27

诉人认为证据无效,没有事实依据.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对于30000元借款的事实均无争议.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二:一是双方是否约定了借款利息?二是双方约定的利息数额是否合法.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王华主张双方约定了4500元利息,应由其承担举证责任.王华在原审期间提供了与张选谈话的录音,同时提供了与其一同前往张选家中,谈话时在场的李仁亮、胡大德的证人证言,均证实王华与张选确实商定了4500元借款利息的事实.虽然该录音资料的形成未经张选同意,但张选在原审、二审期间均未否认该录音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而且张选对证人证言未提出异议.因此,该录音资料以及证人证言的内容真实,与争议焦点有关联,可以认定双方已经达成了由张选支付4500元借款利息的意思表示.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王华与张选之间确定的4500元借款利息未超过此限度,应当予以保护.因此,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并无不当,张选上诉的理由不成立.

本案由审判员廖明、张强、代理审判员程士林组成合议庭,廖明担任审判长,夏莉莉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第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共计900元,由张选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四、写作辅题(本大题15分)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辩护词中辩护理由提纲.

万松,男,汉族,1989年7月2日出生,系××省××市××中学高二学生,住××省××市××街×号.万松与被害人陈平(女,汉族,43岁)系邻居,同住一个四合院内,两家平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007年5月4日早上,万松在院里朗读英文,陈平下夜班回来正在熟睡,被吵醒后很不高兴,便冲到院中大声斥责万松.万松不服与其发生争执,陈平非常生气,上前一把夺走万松手中的英文课本转身回屋.为赶时间上学,万松只好忍气吞声先到学校去上课.当天下午7时许,万松放学后欲向陈平要回自己的英文课本,便来到陈平家.万松敲门入室,见陈平正在削苹果,便向陈平索要课本.陈平余怒未消,起身边骂边推万松出门,此间两人发生拉扯,在拉扯的过程中,陈平手中的水果刀将万松的左手背划伤,万松见状便夺刀,水果刀划伤了陈平的颈部,陈平双手捂住伤口,刀掉在地上,万松捡起水果刀朝倒地的陈平颈部、胸部、腹部等处连续猛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陈平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案件发生后,万松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万松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追悔莫及.学校同学对此也深感震惊,认为万松性格内向,不善言语,平时表现较好,此案发生纯属意外.校方亦证明此前万松未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法医鉴定、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搜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书、精神科学技术鉴定书、杀人凶器、现场照片及其他相关书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万松因生活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而故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已涉嫌故意杀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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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卷参考答案

四、单项选择题

(一) B 2、A 3、C 4、A 5、B 6、C 7、A 8、D 9、B 10、D 11、A

12、D 13、B 14、D 15、C

二、简答题

1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由立案年度、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判程序和案件顺序号组成。

17、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立案决定文书。

18、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主要区别是:(1)文书制作的法律依据不同;(2)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3)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4)制作主体不同,署名不同。

19、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对现场勘查过程、提取证据以及发现线索等情况所作的文字记载,称为现场勘查笔录。

20、仲裁裁决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先概述当事人双方分别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请求的具体内容;(2)写清仲裁机构(关)查明的事实证据;(3)阐明仲裁机关裁决的理由和法律根据;(4)写明仲裁决定的内容;(5)仲裁费用的负担。

三、写作主题

21、(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编号。应写明:(200X)X民终字第X号。编号中写出年度、案件性质、审判程序和案号的可得分。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上诉人(原审被告):张选,男,36岁,汉族,XX县XX镇人,住XX县XX镇XX街XX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华,男,39岁,汉族,XX县XX镇人,住XX县XX镇XX街XX号。4、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开庭审理过程。上诉人张选因借款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市XX县人民法院(2007)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张选和被上诉人王华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1、事实。(1)写明原审认定的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主要事实和判决结果;(2)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上诉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3)二审法院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2、理由。(1)应当根据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针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法律规定,阐明法院对纠纷的性质、当事人的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看法,阐明维持原判的理由。(2)判决适用的法律。引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为判决的依据。3、判决结果 写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尾部 1、应当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共计900无,由张选负担。2、判决书的效力。应在诉讼费用下行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3、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注明年月日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4、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并由书记员署名。

四、写作辅题

22、辩护词中辩护理由提纲如下:被告人实施的行为,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具有如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是被告人实施犯罪时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二是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2)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是被告人因一时激愤杀人,不是有预谋的报复犯罪。二是被告人系初犯,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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