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汇总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汇总

1. 我国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 实现劳动过程中 与用人单位

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 劳动关系主体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 劳动关系主体 使用者,即拥

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 雇主(用人单位) 。劳动者称劳动主体,用人单位称用人 主体。

3. 雇员是指在企业组织中, 雇员 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 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

工作者。雇员也可称之为员工、劳动 者,包括从事体力和智力劳动而获取工资或报酬的工作 者。

4. 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 雇员团体 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 织,包括工会和

类似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 和专门的职业 协会 P10

5. 雇主 雇主也称用人单位, 指一个组织中, 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 有目的的活动,

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 人.

6. 雇主组织的含义 雇主组织的含义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 主利益, 并

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 的团体组织。

7. 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 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指组织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 作有关的 决策,即由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利害关 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 策略和制度的行为,其目的是 促进劳资和谐与企业 发展 P107

8. 劳资合作 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 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9. 工会的内涵 工会的内涵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 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 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10. 标准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劳动 者从事工作或劳动

的时间。我国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11.缩短工作日 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 缩短工作日 日。我国缩短工作日

情况有: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 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夜班工作;哺乳期工作的女 职工。

12.不定时工作日 不定时工作日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 使用于 不定时工作日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 者。 (需履行审批手续)

13.综合计算工作日 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分别 综合计算工作日 采取以周、月、

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 的一种工时形式。 一般使用于从事受自然条件或技术条件 限制的劳动。 (需履行审批手续)

14.弹性工作时间 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 弹性工作时间 作时间不变, 每

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 以调节。

15.计件工作时间 计件工作时间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 计件工作时间

作时间。

16. 加班加点即延长劳动时间,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 加班加点 加点 律定的标准工

作时间。

17. 最低工资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

最低劳动报酬。

18. 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概念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 终止劳动权利

和义务的协议, 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 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 偿劳动的协议。

19.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

2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止日期

21.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指正常工作时间少于可比性全日制正常工 作时数的就业;

在我国,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 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5 小时, 累计每周工作时 间不超过 30 小时的用工形式

22. 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违反劳动法 律、法规,不具

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 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23.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权 劳动合同

的内容 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一方的权利即为对方的义务,因此 劳动合同往往从 义务方面表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4. 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 劳动合同变更

致,对劳动条款进行的修改、补充或废止,具体包括工作 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的变更等

25.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或单 方提前终止劳动

合同效力, 解除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行为

26. 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是工会和资方确定就业条件和待遇的交涉过 程,它是雇员以公会这

种团体形式所进行的交涉。在我国 现行法规文件中,通常将“集体谈判”表述为“集体协 商、平等协商”。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 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谈判 的目的是签订集体协议,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 工作场所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27. 原则 即政策、预测、准备、陈述。在协商过程中, 不仅应坚守本方的基本政策和主张,

同时又能预测对方可 能作出的反应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不仅对协商资料准 备充分,而且能够陈述自己的立场和基本主张

28. 不当劳动行为 不当劳动行为又称为不公正劳动行为或不公正劳动措 施,是指工会在组

建过程之中或组建之后,任何一方采取 不法手段试图对抗对方的措施或行为

29. 诚信谈判责任 诚信谈判责任是指工会一旦获得承认,赢得选举,无论 2 工人是否签字,

都取得代表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 雇主负有“诚实”谈判的法律义务

30. .集体协议 集体协议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 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 集体协议 雇主或

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 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31. 三方协商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 三方协商机制 、雇主 商机制 和工

人之间, 就制定和实施经济与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 交往和活动。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 机构和运作机构共同处理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

34. 劳动争议 也称劳资争议,是指劳资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为 对薪酬、工作时间、福利、解

雇及其他待遇等工作条件的 主张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P407 35.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 的劳动争议, 在查明事实, 分清是非、 明确责任的基础上,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 同, 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 推动双方互谅互让, 达成协议, 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

35.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之间发生

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 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出的裁决的活动

36. 劳动仲裁回避制度 劳动仲裁回避制度指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仲裁员 及其他有

关人员, 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 审理和裁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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