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公积金表格2

苏州工业园区还贷委托提取资格申请表

说明: 1、本表一式一份,由中心留存。

2、本表适用于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自住住房并于2011年7月1日起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社会保险

(公积金)甲类计划参保员工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计划参保员工。

3、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契约的签订时间为准。 4、业务办理时限:偿还购房贷款期间。

5、业务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 → 中心审核 → 审核通过的,中心出具审核表及《偿还住房

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协议》 → 申请人及时至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 中心按协议约定执行还贷委托提取。

6、提供材料(必须员工本人到场办理):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苏州工业园区还贷委托提取资格申请表》(表H2)一份; (3)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银行盖章的最新的贷款月还款计划及余额清单原件一份(一个月内有效); (5)银行盖章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贷款情况表》(表H4)原件一份(一个月内有效); (6)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契约、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土地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甲类参保人员申请动用住房账户和普通专户存储额且未留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的,

如有多个共同买受人,需提供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以及与第一买受人的关系证明:

①夫妻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父母(含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8)借款人配偶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借款人直系亲属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需提供:与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

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再次购房动用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如将前次动用房屋出售的,需提供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一份。

园区公积金网站:www.sipsp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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