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工程

ZCTL-JL-1-2监理标段

安全风险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工程监理站

二○一三年三月

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工程

ZCTL-JL-1-2监理标段

安全风险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批 准: 审 查: 编 制: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工程监理站

二○一三年三月

目 录

1、编制依据、目标及范围 ........................... 3 2 管理机构及职责 .................................. 4

2.1 管理机构 .................................................................................... 4 2.2 监理站风险管理职责 ................................................................. 5 2.3监理站领导小组职责 .................................................................. 6 2.4 现场监理职责 ............................................................................ 7

3 监理风险管理 .................................... 7

3.1 风险管理的流程 ......................................................................... 7 3.2施工阶段的监理风险管理 .......................................................... 8 3.3危险源辨识 ............................................................................... 12

4施工安全措施监控 ............................... 16

4.1桥梁施工安全措施监控 ............................................................ 16 4.2水上作业安全措施监控 ............................................................ 22 4.3既有线相关施工安全措施监控 ................................................ 24 4.4隧道施工安全措施监控 ............................................................ 28

5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 .................... 35 6应急预案与演练 ................................ 37 7考核规定 ...................................... 37 8附则 .......................................... 37

安全风险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依据、目标及范围

1.1本实施细则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1.2力争实现“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遏制因建设引起的一般C类及一下铁路交通事故,杜绝因建设引起的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的目标。

1.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ZCTL-JL-1-2监理标段工程监理阶段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积极实施风险管理,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和积累资料,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风险控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2 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管理机构

图2.1 管理组织机构图

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采用项目部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两级管理。为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成立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孙宇

副组长:张安祥 万魁云 组员:各监理工程师等

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标段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理站安质部,进行项目风险管理工作。

2 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管理机构

图2.1 管理组织机构图

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采用项目部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两级管理。为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成立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孙宇

副组长:张安祥 万魁云

组员:各监理工程师等

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标段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理站安质部,进行项目风险管理工作。

2.2 监理站风险管理职责

2.2.1进行施工阶段的动态风险评估检查工作;

2.2.2制订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铁路建设工程风险风险管理工作监理实施细则;

2.2.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报建设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2.2.4对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理;

2.2.5检查施工单位各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机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2.2.6检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安全风险点实施指导意见,对风险识别进行定级,风险工点识别过程相关资料。

2.2.7审批安全风险点的《安全风险实施细则》。

2.2.8审批专项施工方案、风险监测方案。

2.2.9审批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

2.2.10检查安全风险点的技术交底。

2.2.11检查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和风险防范培训等相关记录。

2.2.12检查监控、检测设备的配备。

2.2.13检查现场安全风险警示、标识。

2.2.14检查安全监控记录、风险管理台帐。

2.2.15检查专业架子队机构机构,培训教育工作。

2.2.16检查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实施应急演

练的情况。

2.2.17检查安全风险管理包保责任制度。

2.2.18参加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适时组织的安全风险辨识论证会。

2.2.19参加建设指挥部组织的安全风险评估会。

2.3监理站领导小组职责

2.3.1组长(总监)职责

1)全权负责监理站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2)审批 “安全风险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3)确定监理站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指和施工单位。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安全风险管理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监理站的文件和指令。

6)审查并签发单位工程停工指令、复工令。

7)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风险监测方案。

8)定期巡视施工现场。

2.3.2副组长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按照总监授权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组织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风险监测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

批。

3)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巡视,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行为和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形成巡视记录。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或违章作业行为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完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现场监理职责

2.4.1监督、控制管段内施工单位现场风险管理工作实施落实情况;

2.4.2根据风险管理情况,落实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演练和启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进行演练;

2.4.3对施工阶段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随时与相关单位沟通。

2.4.4对于风险工点,督促施工单位超前做好准备工作,实时监控,并要求做好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培训;

2.4.5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要求施工单位调整风险处理措施。

3 监理风险管理

3.1 风险管理的流程

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线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风险管理的过程如图3.1所示:

图1. 风险管理全过程

图3.1 风险管理全过程

3.2施工阶段的监理风险管理

3.2.1施工阶段监理安全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是各现场监理,按照监理站规定和要求实施风险管理监控。施工阶段开展以安全风险管理监控为重点,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2.2施工阶段监理风险管理要点

(1)施工阶段应在施工单位的风险评估结果基础上,结合实施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单位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隧道工程和桥梁工程。

(2)施工阶段风险因素识别可参照《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结合规范、施工工艺与有关规定,确定风险因素。

(3)施工阶段应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依据施工地质、资源配备及实施方案进行再评估。提出相应的施工措施,着重于施工管理、措施评价和落实,主要工作包括:

在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环境和外界施工条件、施工工艺、设备、施工水平、经验和工程特点等,对新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要求施工单位再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针对各类风险目标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并对识别且处理后的风险进行风险监测;施工中应对风险跟踪管理,定期反馈,随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在施工现场公示识别的风险,其内容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预案、责任人等。

3.2.3风险处理的措施

规避风险:是指风险评估后,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很高,而且可能的损失也很大,又没有其他有效的对策来降低该风险,这时应采取放弃项目、放弃原有行动计划或改变目标的方法。

3.2.4评估方法

本标段主要使用核对表法。

核对表法是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找出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然后以提问的方式将这些风险因素列成表格进行核对的一种方法,一般步骤为:

将工程风险系统分解为若干个子系统;

运用事故树,找出引起风险事件的风险因素,作为检查表的基本检查项目;

针对风险因素,查找有关控制标准或规范; 根据风险因素的风险等级,依次列出风险清单。 3.2.5风险等级标准和接受标准 (1)事故发生概率的等级标准

表3.2.5.1概率等级标准

(2)事故发生后果的等级标准

表3.2.5.2.1 经济损失等级标准

表3.2.5.2.2人员伤亡等级标准

表3.2.5.2.3 工期延误等级标准

表3.2.5.2.4相对等级标准

表3.2.5.2.5环境影响等级标准

“长期的”含义在施工工期以内不能消除,但不会是永久的; “永久的”含义为不可逆转或不可恢复的。

(3)风险等级标准

表3.2.5.3 风险等级标准

(4)风险接受准则

表3.2.5.4风险接受准则

3.2.6风险处理规定

(1)根据项目部的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风险接受准则,要求施工单位提出风险处理措施。

(2)要求施工单位根据风险处理结果,提出风险对策表。风险对策表的内容应包括初始风险、设计或施工应对措施、残留风险等。

(3)对风险处理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当风险在接受范围内,风险管理按预定计划执行直至工程结束;当风险不可接受时,应对风险进行再处理,并重新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3.2.7风险监测规定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风险监测计划,提出监测标准; (2)跟踪风险管理计划的实施,采用有效的方法及手段,监测和应对风险;

(3)报告风险状态,发出风险预警信号,提出风险处理建议。

3.3危险源辨识

3.3.1辨识范围

(1)危险源辨识覆盖新建铁路兰州至中川机场北京铁研监理公司管段范围内施工建设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

(2)考虑3种危害因素

①自然与环境危害因素:塌方、突水、突泥、边仰坡坍塌。 ②施工危害因素:台车作业、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架桥机作业、连续梁跨铁路、公路作业等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体伤害。

③人员危害因素: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火工品爆炸、火灾造成人体伤害。

(3)覆盖三种时态

①过去: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

②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况。 ③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后将会发生的危害因素。

(4)考虑三种状态:

①正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②异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

③紧急情况:发生火灾、坍塌、倒塌等状态。 3.3.2辨识方法

采用安全检查表、现场观察和座谈会相结合的方法,在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时使用预先危险分析法。

(1)安全检查表:将项目建设的过程分成若干个系统、设备和

工种,确定检查项目,按单元、层次、设备、工种的组成顺序编制表格,列出系统、设备、工种的危险源。

(2)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工艺、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

(3)座谈:召集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和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对通过安全检查表和现场观察分析出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和确认。

(4) 预先危险源分析:新系统、新设备或新工艺采用前应预先对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危险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类比分析和评价。

(5)国家、铁道部公布的重大危险施工项目要重点分解、辨识和确认。

3.3.3危险评价

(1)资料收集

收集、整理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已有的事故及事故记录、类似组织发生的事故和事故的信息,以及指挥部提供的相关资料。

(2)危险评价方法

危险分级

安全风险划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极高度风险四个等级。

LEC半定量评价方法

如果采用定性评价无法判断危害的危险级别,则采用LEC评15

价法。危险级别=L×E×C

表1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表2 L(事故或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表3 C(后果的严重程度)

表4 L*E*C(危险级别)

(3)评价步骤

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及汇总,并组织安质部门根据3.3.3的评价方法和准则,对危险源进行判断或打分,确定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填写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

3.3.4危险源管理

(1)监理站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确认后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以消除危险因素为准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降低危险伤害或财产损失),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理站要求施工单位对不同级别的危险制定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必须满足降低或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容许或重大危险。

4施工安全措施监控

4.1桥梁施工安全措施监控

4.1.1施工场地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仓库,动力通讯线路和其他临时工程,其相互间均应保持安全距离,通道设照明设备,工地平整,并经常保持排水畅通;设置消防、防洪设施,工地施工用水必须进行水质化验。

4.1.2现场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防止脱落。

4.1.3深沟、坑槽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4.1.4挖基坑时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机具、材料、弃土等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以外的安全区域内,距边坡周边距离同坑深,同时在基坑周围设置围栏、障碍物和安全标志。

4.1.5河道施工,除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外,还需密切注意水文

变化情况,做好对付突发大水的应急准备。

4.1.6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4.1.7预拼组合钢模板整体吊装应遵守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4.1.8拼装完毕的大块模板或整体模板,吊装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吊点位置,先进行试吊,确认无误后,再正式吊运安装。

4.1.9使用吊装机械安装大块整体模板时,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连接牢靠后,再脱钩,并严格遵守吊装机械使用安全规定。

4.1.10编制定型组合钢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方案,并严格执行:

(1)组合钢模板按自下而上的顺序组装。模板就位后,连接牢固同时架设支撑以保证模板整体稳定。

(2)拼装模板前做好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必须稳固平整。

(3)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遵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先拆除侧模,后拆除底模,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

4.1.11大模板安装与拆除的安全要求:

(1)大模板组装、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操作,严禁任何人员随大模板起吊。

(2)大模板安装时,先用支架固定并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和固定前不得摘钩。

(3)拆除大模板时先使模板与混凝土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起吊前认真检查固定件是否安全拆除。

(4)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脚手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

4.1.12高墩翻模施工前,对工人进行操作培训,使其在作业中上下兼顾,左右协调,保证施工安全。步板铺设牢靠,安全网布设严密。保持工作平台、吊架踏板面上的整洁,及时清除多余材料和杂物。杜绝任意增大接料平台荷载。在吊架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严禁随意从高空抛掷物品。提升设备由专人使用和维护,严禁无关人员擅自操作。经常检查各连接紧固情况,若有异常及时处理。高空作业,设臵防护网及防护架,施工人员系好安全绳、穿防滑鞋。在脚手架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其走道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使用吊斗灌注混凝土时,先通知作业点作业人员避让,不依靠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4.1.13跨公路施工时,要向交通部门申请并发布公告,在公路上方及施工场地外设置防护栏及防护网,并实行全封闭式施工,施工现场向公路两侧做好醒目的施工标志,夜间设置安全警示灯,并派专人看守。

4.1.14加工石料时,施工人员戴护目镜、手套、安全帽等;人工抬运石料时,捆绑牢固,并轻起轻放,防止压伤腿脚。使用吊机吊装盖板时,吊点正确,以免翻滚。吊运时轻吊轻放不得冲击,就位时严禁用手直接拨移。在吊装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在吊机下作业。

4.1.15雨季施工时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施工机具存放场地及人员驻地设于不易被洪水冲没处。

4.1.16冲击钻灌注桩安全施工措施

(1)根据桩基工程量、工期要求及地质情况,冲击钻机设备分

区段平行流水作业。为防止冲击振动导致邻孔孔壁坍塌或影响邻孔已

浇灌混凝土强度,应待邻孔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开钻。

(2)钻孔场地应清除杂物、换除软土、平整压实。场地位于浅

水、陡坡、淤泥中时,可采用筑岛或搭设工作平台。工作平台必须坚

固稳定,能承受施工作业时所有静、活荷载,同时还应考虑施工设备

能安全进、出场。

(3)安装钻机时要求底部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和

沉陷,顶端用电缆风绳对称拉紧,钻头在护筒中心偏差不得大于

50mm。桅杆顶部设置四个方向的揽风绳,与地锚连接牢固。开始钻

进时,适当控制进尺,在护筒刃脚处,短冲程钻进,使刃脚处有坚固

的泥皮护壁。待钻进深度超过钻头全高加正常冲程后按土质以正常速

度钻进。如护筒外侧土质松软发现漏浆时,可提起钻锥,向孔中倒入

粘土,再放下钻锥冲击,使胶泥挤入孔壁堵住漏浆孔隙,稳住泥浆继

续钻进。

(4)泥浆补充与净化:开始前应调制足够数量的泥浆,钻进过

程中,如泥浆有损耗、漏失,应予补充。并应按泥浆检查规定,按时

检查泥浆指标,遇土层变化应增加检查次数,并适当调整泥浆指标。

(5)对于较短的桩基,钢筋笼宜制作成整体,一次吊装就位。

对于孔深较大的桩基,钢筋笼需要现场焊接的,钢筋笼分段长度不宜

少于18米,以减少现场焊接工作量。现场焊接须采用单面帮条焊接。

(6)制作时,按设计尺寸做好加强箍筋,标出主筋的位置。把

主筋摆放在平整的工作平台上,并标出加强筋的位置。焊接时,使加

强筋上任一主筋的标记对准主筋中部的加强筋标记,扶正加强筋,并

用木制直角板校正加强筋与主筋的垂直度,然后点焊。在一根主筋上

焊好全部加强筋后,用机具或人转动骨架,将其余主筋逐根照上法焊

好,然后吊起骨架阁于支架上,套入盘筋,按设计位置布置好螺旋筋

并绑扎于主筋上,点焊牢固。

(7)钢筋笼制作完成后, 骨架安装采用吊车,为了保证骨架起

吊时不变形,对于长骨架,起吊前应在加强骨架内焊接三角支撑,以

加强其刚度。采用两点吊装时,第一吊点设在骨架的下部,第二点设

在骨架长度的中点到上三分点之间。对于长骨架,起吊前应在骨架内

部临时绑扎两根杉木杆以加强其刚度。起吊时,先提第一点,使骨架

稍提起,再与第二吊同时起吊。待骨架离开地面后,第一吊点停吊,

继续提升第二吊点。随着第二吊点不断上升,慢慢放松第一吊点,直

到骨架同地面垂直,停止起吊。解除第一吊点,检查骨架是否顺直,

如有弯曲应整直。当骨架进入孔口后,应将其扶正徐徐下降,严禁摆

动碰撞孔壁。然后,由下而上地逐个解去绑扎杉木杆的绑扎点及钢筋

十字支撑。当骨架下降到第二吊点附近的加强箍接近孔口,可用木棍

或型钢(视骨架轻重而定)等穿过加强箍筋的下方,将骨架临时支承

于孔口,孔口临时支撑应满足强度要求。将吊钩移到骨架上端,取出

临时支承,将骨架徐徐下降,骨架降至设计标高为止。将骨架临时支

撑于护筒口,再起吊第二节骨架,使上下两节骨架位于同直线上进行

焊接,全部接头焊好后就可以下沉入孔,直至所有骨架安装完毕。并

在孔口牢固定位,以免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发生浮笼现象。

骨架最上端定位,必须由测定的孔口标高来计算定位筋的长度,

并反复核对无误后再焊接定位。在钢筋笼上拉上十字线,找出钢筋笼

中心,根据护桩找出桩位中心,钢筋笼定位时使钢筋笼中心与桩位中

心重合。

然后在定位钢筋骨架顶端的顶吊圈下面插入两根平行的工字钢

或槽钢,在护筒两侧放两根平行的枕木(高出护筒5cm左右),并将

整个定位骨架支托于枕木上。

4.1.18连续梁悬灌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1)悬臂施工严格按程序平衡、对称进行。其平衡总重量不超

过设计允许值。

(2)挂篮主要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挂篮重量。挂篮总重量的变化不得超过设计重量的10%。

(4)挂篮强度、刚度、稳定性必须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

(5)挂篮组拼后,做好静载试验。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的工

作平台边缘处安装防护栏杆;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

连接牢固。挂篮前、后锚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确保坚韧可靠。挂篮

的行走滑道,保持平整顺直。限位器设置牢固。挂篮迁移时,保持匀

速、左右同步、方向顺直、牵力平衡。主梁前端及时加垫,后端设锚

加压。灌注混凝土前,及时对挂篮限位锚固装置进行检查。

(6)支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有简便可行的

脱模措施。支架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要求,基础可采用明挖扩大基础、

钢管桩基础或钻孔桩基础。根据混凝土及支架产生的弹性和非弹性变

形,设置预留量。支架底有完好的排水系统。

4.2水上作业安全措施监控

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

滑鞋。

2、严格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经落实

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平台上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

救生圈、救生绳等)。

3、高处及水上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

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

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水上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

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

定。水上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

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

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

禁止抛掷。

7、雨雪天气进行水上平台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

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8、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水上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

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施工及安全负

责人必须签字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0、水上作业平台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挂设安全网,如设

置防护栏杆有困难的,工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1、护筒、钻孔桩等孔洞上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稳固的盖件,

人员出入多的地方还应加设安全标志。

1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梯子底部应坚实,不

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在工人上下时不得摇摆,

人员感觉要平稳。

13、水上作业应有牢固的立足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要符合规定。

14、水上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挂蓝、钢抱箍、平台等设施,

均需经过仔细的计算、验算和现场检查验证。

15、严格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接受当地港航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施工前认真检查各种机械设备是否

存在安全质量隐患。在桥轴线上下游规定水域设航道标识和减速行驶

标识;在施工水域非通航区的上下游界限处,设置施工水域禁行标识。

16、在工程作业船舶已施工完毕或正在施工的水上墩位上设置障

碍物夜间警示灯。施工船舶设置明显的标志。照明灯具加装遮光设施,

防止眩光干扰船舶的航行。

17、用船体较窄的驳船作定位船,用铸钢锚链作锚缆;停止作业

时,尽量将定位船向岸侧停泊,最大限度的减小定位船所占施工水域。

18、便桥与平台在使用期间,对脱焊、结构变形较大或存在安全

隐患的部位需要及时维修和加固,保证结构安全。

19、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具有超强的责任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与上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3既有线相关施工安全措施监控

本施工段临近兰新铁路既有线,列车行车频繁,给施工带来很大安全隐患,为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4.3.1严格按兰州铁路局发[2013]2号文《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既有线行车和设备安全。

4.3.2搞好施工方案编制,加强施工安全控制。施工前根据运营情况及施工需要编制科学严密的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上报批准后,持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安全措施与铁路局有关站段的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等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与期限、安全防范内容与措施、结合部安全分工与责任、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等。填报“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审批表”,办理铁路既有线施工许可证,报兰州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批。

4.3.3加强邻近行车线旁施工管理,接受管理部门监督。对于影响运输的施工部位,除做好充分的人力、物资准备外,在规定时间向兰州铁路局提报施工方案,并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

程项目、工程数量、施工地点、影响范围及施工时间。待铁路局施工计划下发后按时组织施工。接受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严禁超范围作业、延长施工时间和增加慢行距离。

4.3.4施工前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组织单位建立联系,勾通情况,提报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地段地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准确位置及既有的设备情况,防止施工时造成破坏,保证铁路行车安全,避免影响或中断既有线运营。

4.3.5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3.6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包括列车运行时刻,机具上下道时分。

4.3.7紧邻既有线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严禁超限和侵限,施工时在靠近既有线一侧设置明显标志和隔离带。

4.3.8施工前对影响正常施工的通讯线路和公用设备,要与主管部门联系好,能够改线迁移的就重新设置;不能改线迁移的在主管部门监督下做好防护设施,严禁损坏。

4.3.9对影响既有线路基稳定的工程,应避开雨季施工,确需在雨季施工的控制 工程,施工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4.3.10邻近既有线施工时,对危及铁路行车和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须知、符合铁路防护的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

护设施,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3.11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检查线路确定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不侵入限界,通告驻站联络员在车站登记本上办理销点手续。

4.3.12施工现场若确需封锁施工时,应按运输部门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的申请。

4.3.13对临近既有线的堑坡开挖在汛期前完成主体及防护工程。确实能完成的工程,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备足防汛材料等。

4.3.14施工中经常和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4.3.15在开挖过程中,加强防范土体软弱层发生土体坍塌迹象且危及施工时,暂停开挖,所有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点。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后,再行施工。做好临时排水工作,防止地面水流入土体内加剧坍塌,在易坍塌体处设必要的观测点,观测变形体的动态变化,并作好记录。

4.3.16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4.3.17施工现场设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悬挂“危险”等警告标志。

4.3.18严格执行各项“卡死”制度。

(1)杜绝施工前超范围准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则、作业标准、规章制度。严禁超出施工范围。由施工负责人严格把关,发生超范围准备不予签字。

(2)杜绝施工中挖断电缆,开挖作业当日不能完工的,由施工队派员值守。施工队对电缆须采取有效、必要的防护措施。

(3)杜绝机械和料具侵限

在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工具等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保管原则进行管理,施工负责人要对机具摆放位置进行检查,严禁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收工后,机具等设备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任何情况下机具不会因列车振动而自动侵入限界。线路附近堆放施工材料,不准侵入建筑接近限界。施工负责人必须安排足够人员及时将卸下的材料清除出限界外,对堆放较高或受列车振动容易滑动侵限的材料应提前消除隐患。施工时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严格执行卸车“十不准”。

4.3.19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形成确保行车安全两道防线

(1)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经项目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总监批准实施,并按施工分类要求组织施工协调指挥组赴施工现场协调指挥施工。建立以行政正职为首,逐级负责的安全保证制度。向有关单位介绍施工意图、作业方式,积极与配合、使用单位联系,制订切实可行、对运输生产影响最小、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案。

(2)严格施工联系、登记制度

施工手续应由施工领导人指派的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办理,并担当驻站联络员。各施工队的施工领导人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提前1

小时到车站联系,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车站值班员及时签认并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4.3.20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对劳务用工要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

4.3.21加强施工中的临时道口安全

施工使用的临时道口必须报路局道口管理部门批准,施工时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在车站内调协临时道口必须与车站签订安全使用协议,区间内调协的临时道口如需车站通知,也须与车站签订协议。

4.3.22与既有线相关的施工,要严格执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发生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由工区安质部组织联合调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找出责任,吸取教训。

4.4隧道施工安全措施监控

4.4.1开挖

(1)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是否牢固,围岩是否稳固,有无危石,如有松动的岩石应及时支护或清除。

(2)配属各工序的台车就位,各工序必须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支腿必须稳固,凿岩机凿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使用风钻钻眼前,施工人员应对设备工具作如下检查,不合格的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1)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气管、风管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4)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等,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5)洞内爆破作业指挥要统一信号,人员要撤离至200m的安全距离外。

(6)遇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3)、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完善处理。

4)、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7)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爆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有水地段内不得使用火花起爆,严禁明火点炮。

(8)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并经过以下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1)、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2)、有无残余炸药式雷管。

3)、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4)、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9)有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0)爆破人员必须管理好爆破器材,不得将其交由不相关人员看管。

(11)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余留八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4.4.2装碴与运输

(1)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入隧道,并且运输车辆不能人货混装。

(2)运碴车辆的就位进出必须有专人指挥,装碴机和运碴车之间不得有人。

(3)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执行下列规定: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洞内车辆限制速度10km/h.

(4)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超车。

2)、同向行驶车辆应保持30m的距离。

3)、车辆起动前应嘹望与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4)、车辆在使用前详细检查,不得带故障运行。

5)、驾驶室不得搭载其它人员,车辆不得超速行驶。

(5)车辆在洞内行驶时,施工人员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搭车。

(6)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

4.4.3支护

(1)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不良地质地段,安全员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2)拱架拱脚必须安装在实地上,悬空的必须将拱脚垫实,并用锁脚锚杆固定拱脚。

(3)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4)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会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

(5)喷射混凝土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应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6)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混凝土的办法临时支护。

(7)施工中需要短期停工,应将支护直抵工作面。

(8)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断面开挖的拱圈,拱顶部分不得因高、难而省略检查。

(9)喷射混凝土时,工作面应加强通风,作业人员必须个人防护,喷射手应佩戴防护面罩、防水披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乳胶手套。

(10)向锚杆孔压注砂浆,压力应不大于0.2 mpa,注浆管喷咀,严禁对人放置。在未打开风阀前不得搬动或关启封盖。

4.4.4衬砌

(1)衬砌工作台上应搭设不低于1米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在支点上,严禁有探头板。

(3)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洞内作业倾卸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4)混凝土灌筑前,应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状况,检查钢筋绑扎是否牢固、开挖面有无悬石坍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筑作业。在捣固作业中,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则应穿胶鞋、戴胶皮手套,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电源接头必须良好,湿手不得接触电源开关。

(5)洞门衬砌时应先检查仰坡、边坡、坡顶有无裂缝,及时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更要认真检查,防止洞外坡面悬石坍塌。

(6)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在洞外时应远离人员和房屋集中地点。

(7)模板台车作业地段距开挖作业面不应小于260米。

(8)台车下的净空应保证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9)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0)使用衬砌模板台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必须在同一水平面。

2)、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

3)、工作台上应铺满底板。

4)、混凝土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

5)、台车就位后应先灌注边墙基础混凝土。

6)、台车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应用铁靴刹住车轮。

4.4.5通风与防尘

(1)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应取样一次进行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隧道施工的通风应设专职人员管理。

(3)无论通风机停止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4)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全断面开挖时的风速应不小于0.15m/s,坑道内应不小于0.25m/s,亦不得大于6m/s.

(6)长大隧道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碴。

3)、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

4)、隧道较长,而又无辅助导坑时,宜采用混合式通风达不到要求,应采用人工风道或风墙的巷道式、管道式通风。

5)、风道或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小于10米,若风管属易损物组成可在主炮时进行掩盖或移到安全处。

4.4.6防火与防水

(1)洞口、井口的施工区均应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上,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用。

(2)施工单位应组织受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义务消防员。必要时应配备专业消防人员。

(3)洞内及各洞室不应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的洞室应安装外开的防火门。

(4)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存放处均应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5)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6)在雨季前应进行一次防洪及洞顶地表水检查。

4.4.7供电与电气设备

(1)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2)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非专职电器人员(未持操作证),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服并站在绝缘体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4)、低压电气设置宜安装触电保安器。

4.4.8软岩与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

(1)应加强软岩与不良地质段围岩的监控量测工作。

(2)对不良地质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支护、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3)隧道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状态,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4)发现隧道内有坍方的迹象,应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及派人监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5)发生坍方,应积极处置和抢救。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设备,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坍方的原因,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保护等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6)施工时应对洞内拱部和洞顶地表进行定点(含纵向和横向)监测,发现变形量加大或变形时加快时,应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定围岩的有力措施。

(7)开挖中发现流沙、流泥与涌水时,应立即停止开挖,采取防止措施,并迅速上报,在未制定出有效措施之前,不得掘进。

(8)隧道掘进,必须超前预报,否则不得掘进。

5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

5.1经常性地组织检查施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5.2要求各项目部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要对上岗人员(包括劳务工)“三级安全教育”进行检查。对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5.3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宣传。跨河、跨线、既有线改建和临近既有线施工等重难点工程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措施牌,危险区、易燃易爆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志要规范醒目。

5.4监理站级安全教育:由监理站安全质量部负责,主要对项目部本级管理人员和所辖工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和事故案例教育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5安全生产检查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6施工现场一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监理站,并由监理站逐级上报,并配合组织调查处理结案。各现场监理必须据实报告事故,不得隐瞒。对事故调查处理要本着“四不放过”(找不出原因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要追究现场监理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6应急预案与演练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成立局指、项目部、架子队三级应急救援系统,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组织其他工区有关人员参与演练。项目部应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可定期不定期演习预案,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内的设施、机具及防护设施。 演习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订。 7考核规定

监理站实行月度检查考核形式,风险评估纳入监理站对各现场监理每月的综合评比工作内容中,对各工区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8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监理站安质部负责监督实施。

2、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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