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

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

泰州市司法局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从1985年开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至今已有26个年头。今年是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应该说,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走出一条具有泰州特色和优势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之路,具有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

一、我市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主要情况

从2006年至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五年来,通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重点对象学法工作,不断完善、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五项制度、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以及农村“学法中心户”制度等各项学法工作制度,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法制宣传“每月班车”、农村普法“十、百、千、万”工程等工作在全省产生了积极影响,引领了全市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五年来,通过扎实、有效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市(区)及部分乡镇(街道)初步构建了“一公园一广场一长廊”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我市建成全国民主

法治示范村5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3家,全市基层法治建设进一步夯实。省“五五”普法检查组对泰州市及靖江市、兴化市、海陵区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为期4天的全方位考核验收,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高起点定位,领导有力;高标准组织,重点突出;高要求融合,服务大局;高水平创新,品牌闪亮;高质量推进,成效显著。“五五”普法期间,我市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靖江市被中宣部、司法部联合表彰为“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市、区),泰州市人民政府被中宣部、司法部联合表彰为“五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人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同时,海陵区、泰州国税局等22家单位被表彰为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33人被表彰为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二、关于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情况

8月3日上午,市政府4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是指导我市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的纲领性文件,现将“六五”普法规划的有关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1、制定《规划》的必要性和依据。首先,今年3月2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5月20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会议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

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7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第十四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批示精神,切实组织实施好各地的“六五”普法工作。其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泰州市“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第三,制定并实施《规划》对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泰州”目标顺利实现具有保障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强化法律权威,传播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进法治实践,对于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走出一条具有泰州特色和优势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之路,具有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为此,我们根据中央“六五”普法规划、省“六五”普法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泰州实际,制定了本规划。

2、《规划》的制定过程。今年初,我们认真总结我市

“五五”普法工作经验,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金点子征集活动,在充分吸纳民意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起草了泰州市“六五”普法规划(初稿)。《规划》初稿形成后,我们在海陵区、高港区、泰兴市等地多次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学校校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基层司法所长,广泛

听取意见。通过下乡、进村、到企业(学校),听取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意见,掌握了大量的资料。在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后,对《规划》初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征求意见稿)形成之后,分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市有关部门,市级机关有关单位、部门提出了许多修改建议。在此基础上,邀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了“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座谈会,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政策研究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高校专家、学者召开了“六五”普法规划专家座谈会,我们对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汇总、梳理、研究、修改,形成了现在的《规划》(送审稿)。

3、《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送审稿)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第三部分,对象和要求;第四部分,工作步骤与安排;第五部分,方法和措施;第六部分,组织领导和保障。

4、《规划》的主要特点。

(1)突出了服务法治泰州、美好泰州建设这一指导思想。《规划》(送审稿)提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泰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法治泰州建设的各项要求,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为己任,以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为主题,以优化机制保障,突出工作实效为重点,以坚持开拓创新,彰显泰州特色

为主线,以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城市为追求,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推进法治实践,为开创泰州科学发展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2)突出了“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规划》(送审稿)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即:全市开放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全面优化,法治环境成为聚集经济发展要素,促进全市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全体公民的法律素养明显提高,城镇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分别不低于90%、85%;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层次明显提高,形成更大规模、更深影响、更高层次的法治文化品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到2015年,3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8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同时,对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部署,即“六个围绕”:一是围绕培育法治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二是围绕建设开放创新城市,大力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法律法规;三是围绕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学习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养的法律法规;四是围绕建设平安泰州,大力学习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五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学习宣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六是围绕法治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实践。

(3)突出了“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规划》(送审稿)明确规定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

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4)突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送审稿)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普治并举、协同推进、创新发展的原则,确定了相关内容:一是对不同普法对象在法制宣传教育上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二是积极适应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在方法和措施上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三是对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促进普法工作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关于今年以来我市推进普法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打算 今年以来,为认真谋划实施好“六五”普法工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遵纪守法、崇尚法治的氛围,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市及市区两级联动,主动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结合我市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市开展了以“创文明城、做法律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到基层社区、村、企业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动员了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参与了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同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基层十佳调解能手竞赛、律师服务新农村进村入户工程、法律援助农村巡讲等各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全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下半年,我们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好“六五”普法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全市范围

内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迅速掀起“六五”普法新高潮。第二,突出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好“青春飞扬,与法同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着力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第三,积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市范围组织征集开展法治文化艺术作品,适时举办优秀法治文化艺术作品集中展示活动,让广大老百姓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泰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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