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要下大力气,做好信贷扶贫攻坚工作

  摘要:信贷扶贫工作是国务院下达的一项特殊任务。目前扶贫贷款占国家全部扶贫资金的61%,管好用好扶贫贷款是实现国家扶贫攻坚计划的重要保证。信贷扶贫要紧紧围绕扶贫攻坚目标,按照自主贷款的原则,主动搞好服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贷款质量和效益。要突出抓好国定贫困县的信贷扶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信贷、计划、人事、财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专”管理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围绕扶贫工作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以促进当地扶贫攻坚计划的完成。

  关键词:信用社 信贷扶贫 攻坚计划 完成

  近年来我国农村和农业经济的新形势以及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的新变化也为农业信贷业务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良好发展契机:一是农村的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就,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了一批经营状况较好,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农民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消费观念也在发生转变,农村的金融服务需求层次在逐步提升;二是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农村电网改造等项目的上马为农业信贷提供了新的业务发展空间,节水灌溉、农村沼气、农村水电、乡村道路等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也会培育新的信贷需求增长点;三是一些商业银行对其市场战略作了重大调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组织体系区域分布框架,纷纷撤并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收缩涉农业务,集中精力开拓城市市场,农村金融市场的同业竞争格局变得更为宽松,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金融服务的“真空”。所有这些,都为农业信贷业务的大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积极运用各种有效的信贷扶贫到户方式

  坚持扶贫到村到户是夺取扶贫攻坚最后胜利的关键。但是,扶贫到户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扶贫贷款到户,不能绝对化。各行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贫困户的特点,区别对待,关键是扶贫贷款要放得出、收得回,这是检验贫困户是否真正脱贫的标志。要因地制宜地发放扶贫贷款,确保信贷扶贫的效益进村入户。对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能力靠自身脱贫的,必须把贷款直接贷到户;对党政干部帮扶贫困户、能人扶持贫困户,也可贷款到户;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的项目,可以通过企业加农户的形式,吸收贫困户劳动力或收购贫困户产品实现效益到户;对生存环境恶劣、根本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贫困地区,扶贫贷款可用于移民开发项目,对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起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可由项目法人承贷。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扶贫贷款还可适当用于省定贫困县。在坚持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灵活掌握贷款方式,直接到户的小额贷款一般采用信用贷款贷户联保的方式;经济实体贷款和项目贷款必须承担相应的扶贫任务,项目要有20%的资本金,采取担保贷款方式。信贷扶贫切忌搞形式主义,不论采用哪种方式开展信贷扶贫,只要能以市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解决贫困户温饱为核心,能收回贷款本息,拉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达到了扶贫的目的,各行应该认真总结推广。

  二、规范小额信贷扶贫管理方式

  要按制定的《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在总结经验、规范运用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广。“小额信贷”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整贷零还”,其实质应该是根据贫困户没的分布特点和经营项目的生产周期灵活掌握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不能过分地强调一周、十天或半月必须还一次,否则很难达到预期的扶贫效果。“小额信贷”只是扶贫贷款到户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不能限定发放“小额信贷”的比例。

  扶贫社是为贫困户服务的中介组织,不能作为承贷主体承还扶贫贷款。要充分利用扶贫社在寻找市场、收集项目信息、搞好科技推广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贫困户提高使用扶贫贷款的效益,协助农业银行管理好扶贫贷款,同时依靠扶贫社的人员力量收回到逾期扶贫贷款,农业银行按规定付给一定比例手续费。

  三、加强信贷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扶贫贷款是政策性较强的商业性贷款,必须按照商业化原则经营和管理。农信社接办扶贫贷款以来,已制定了五个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要严格依照这些办法,按贷款管理程序和授权范围审批、发放、管理各类扶贫贷款;要加强基础管理,规范贷款手续,健全贷款台账监测制度,完善贷款的担保抵押手续,健全项目档案管理,落实信贷管理责任制,防范贷款风险。还要针对扶贫贷款量资产质量差,收贷收息难度大的情况,实行清收盘活责任制,明确清收盘活指标,层层分解到人,促使信贷人员采取多种手段化解风险。扶贫贷款的收贷、收息,是考核基层信用社主任业绩的重要内容,各社要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努力提高信贷扶贫的质量和效益。

  四、积极争取地方党政的支持,注意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各社要紧紧围绕实现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按照政府确定的区域性扶贫规划和政策,在主动征求政府和扶贫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和下达扶贫贷款计划;贷款项目应在扶贫部门制定的扶贫规划内自主选择、自主决策,确保代款的质量和效益。可根据所辖地区贷款发放管理情况和地区项目差异在省内调剂计划。各社还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深入贫困乡村和贫困户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党政当好参谋,提高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工作的水平。要向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宣传扶贫贷款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为加快扶贫攻坚步伐而设立、享有一定优惠政策,由农业银行自担风险的商业性贷款,它与其他扶贫资金的根本区别是有偿性。财政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投放,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问题,信贷资金投放,主要解决贫困户种养以及相关产业生产经营问题,但二者必须紧密结合,才能扶持贫困户真正税贫。

  五、抓好扶贫贷款与农业开发贷款的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正确处理扶贫到户与区域经济开发问题,将扶贫到户与扶持贫困地区区域经济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促进的扶贫系统工程。贫困地区的贫困户大多分布在生存条件和市场发育程度都很差的山区、干旱地区,贫困户的生活、生产、商品流通受到很大的限制,单纯的扶贫到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脱贫致富问题。只有从宏观的战略角度考虑,加大区域经济开发的步伐,通过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支柱产业发展,才能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的生存条件和经济环境,从根本上解决脱贫致富的问题。各社要积极研究新措施,把扶贫贷款和开发贷款、专项贷款和常规贷款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系统优势,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区域支柱产业发展,以巩固和扩大信贷扶贫成果。

  做好农业信贷工作也是信用社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信用社的大部分机构网点以及员工等经营资源分布在县和县以下,相当一部分信贷资源也是配置在农村地区,农业信贷是其传统优势所在,这是推进商业化进程中不容回避的事实。做好农业信贷工作,切实发挥好信用社在农业、农村信贷市场上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与服务水平,对于搞活农信社地、县两级的经营,进而提高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如果将商业化狭隘地理解成城市化,忽视农信社在农村业务中的优势和经验,忽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潜力,在经营中盲目跟风,放弃农业和农村业务阵地,将会对农信社的长远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陈维良, 丰宁联鼎力做好信贷扶贫攻坚工作, 丰宁联社,2013年6月28日.

  [2]吴耀祥,小额扶贫贷款大有作为,《金融时报》, 201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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