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个人原因离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建议

关于员工个人原因离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建议

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告知单位主管,单位需要为其办理的离职手续如下: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由单位填写职工《劳动手册》,交由本人办理待业登记手续。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对于上述手续,建议第三项、第四项为优先处理事项,待所有工作交接完成方能交还《劳动手册》。因涉及贵司的经济利益以及人事安排,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必须完成业已安排的工作方能离职,确保贵司利益。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