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要求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要求

一、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审讫章,同时专项审计报告所附三张附表亦应加盖中介机构审讫章。

二、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审计以下内容:

(一)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其分项明细(见附表1); 2. 技术性收入及其分项明细(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净收入、技术服务收入、中试产品收入、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等)(见附表1);

3.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 4.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

(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年度分项审计 1.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总费用、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2.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3. 研究开发经费及其分年度分项明细(见附表2)。 三、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对企业编制的附表1、附表2、附表3及编制说明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中介机构应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研发费用情况汇总表(见附表3)中企业填报的“销售收入”、“总收入”及其它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重点复核。

注:专项审计报告总体要求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会协[2008]8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1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编制单位(盖章):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签章):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

附表2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编制单位(盖章):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签章):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

附表3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研发费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盖章): 单位:人民币万元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额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额÷总收入

3.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百分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总额÷研发费用总额

4.研究开发投入总额(内、外部合计额) =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5.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实际发生额×80% 6.其他费用≤研究开发投入总额(内、外部合计额) ×10%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章) (签章)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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