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建筑设计说明(砖混结构)

1 设计依据

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年版)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9 《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10 《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04

《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DBJT29-18-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0 《华兴服务处南大街改造工程南大街(京廊路以西)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HXSZ-1309-25

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要求 2 工程概况

2.1 建筑名称:华兴服务处南大街改造工程20区大门门卫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华兴矿区南大街与建设路交口南侧 2.3 建设单位:廊坊华兴综合服务处 2.4 建筑面积:13.29㎡ 2.5 建筑基底面积:13.29㎡ 2.6 设计使用年限主体为50年

2.7 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一层,建筑高度4.40米(室外地坪到女儿墙顶).

2.8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民用三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2.9 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设防要求为一道. 2.10 抗震设防烈度:7度(0.15g) 2.11 主要结构类型:砖混一层

2.12 本工程建筑室内±0.000相当于地质报告提供高程18.25米 3 基本要求

3.1 本施工图设计说明与施工图互为补充,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熟悉图纸,经我院各专业技术交底后方能施工.如遇图纸交待不清或作法不当时,请及时与设计人联系解决,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3.2 本工程总平面图高程及尺寸以米(m)为单位,其它图纸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

3.3 各层标高为完成面标高,屋面标高为结构面标高.

3.4 所有尺寸均以图面标注为准,不可直接从图纸量取;所有尺寸均须在现场校核准确方准施工. 3.5 有关施工质量、操作规程、验收标准均以国家部委和本市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为准. 4 楼地面工程

4.1 大面积水泥地面面层宜分格,每格不大于25㎡,分格线位置与垫层伸缩缝位置重合.垫层伸缩缝纵向缝采用平头缝或企口缝间距3~6m.横向缝采用假缝,间距6~12m 缝宽5~20mm.

4.2 所有室外台阶、坡道地面标高均低于室内地面20mm. 4.3 室内所有埋地水平暗管均应在施工后予以明确标示.

建筑设计说明

5 墙砌体、混凝土工程

5.1 外墙墙体材料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贴90厚岩棉保温板 5.2 采用预拌砂浆类别和强度等级:地上部分,混合砂浆M5(除结构说明外)

5.4 墙体留洞:钢筋混凝土墙预留洞,见结构和设备专业图纸,砌体承重墙和非承重墙预留洞,见建筑和设备专业施工图纸.砌块墙体下均设三皮页岩砖。

5.5 墙身防潮层一般为钢筋混凝土地圈梁,无地圈梁处在-0.050处做防水水泥砂浆20mm厚,当墙身两侧的室内地面标高有高差时,应分别在两个地坪以下60mm处设置防潮层,在较低地坪一侧墙身外表面抹1:2.5水泥砂浆25mm厚的垂直防潮层,表面压光不得空鼓、裂纹,保证防潮层作法的连续性.

5.6 墙体上的予埋件及孔洞应在砌筑时予留,不准事后剔凿,木门窗洞口木砖留设位置,应距洞口上下各四皮砖,中距不大于70cm, 塑钢门窗应予留掳卡或射钉枪固定钢板埋件,空心砌块及轻质隔墙板门窗固定方法由厂家提供.建筑变形缝内不得有砖头,砂石等杂物,缝口处理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两种材料的墙体交接处,在做饰面前均须加钉金属网,防止裂缝.

5.7 砌体墙阳角处均做1:2.5水泥砂浆20厚护角,做于洞口时抹过墙角各120mm,做于门窗时一侧抹过120mm, 另一侧压入框料灰口线内,其高度在门窗口时同门窗高度.在洞口楼梯间阳角处为通高.

5.8 内外窗台、台阶、露台、散水做到内高外低,女儿墙、檐口顶、地漏处做到外高内低,做到不积水,杜绝倒水现象.

5.9 窗套、窗台下、压顶、雨罩、檐头、腰线等凡突出墙面60mm以下者板上面做流水坡度,下面做滴水线.雨罩、挑檐、遮阳板、窗楣等凡突出墙面60mm以上者,板上面按图纸要求抹出流水坡度,板下面做滴水槽.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穿楼板立管均应预埋防水套管,防止水渗漏,套管高出地面30,并封防水密封膏.房间隔墙底部设与墙同厚150mm高的砼台,要求与地面同时浇注.

5.10 窗立口未注明者应为中立口,凡未注明的室内窗台板用1:2.5水泥砂浆抹面,正面突出内墙外10mm厚, 两侧伸出窗口各30mm,正面高30mm,并压光做小圆角.

5.11 防火墙均应砌至当层楼板下皮,穿过防火墙的管道保温材料及穿过隔墙和楼板的管道缝隙的封堵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防火墙或防火卷帘门上部墙体由于设备管道相交,砌墙有困难时应采用相同耐火极限的材料封堵,由有关生产厂家提供作法且配合施工.各部位墙体材料耐火极限应不低于防火专篇要求.

5.12 予留孔洞要求位置准确,严禁剔凿、断筋、孔洞采用防水套管,且用C20细石混凝土浇灌严密, 并做闭水试验,要求24小时无渗漏方为合格. 5.13 在结构构件中(如梁、板、挑檐)为安装建筑配件的予埋件、窗予埋件、电梯予埋件等均由相关厂家提供给施工单位,所有予埋件做防锈处理.

5.14 墙体拉结筋、构造柱、圈梁均详结构专业图纸.

5.15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各部分构造做法参见《05J3-4》。 6 屋面工程

6.1 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根据《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确定为Ⅱ级,设防要

图纸编号:SJ-02

求为一道.

6.2 凡采用焦渣找坡必须经过筛分,粒经控制在5至40mm,其中不应含有有机物、石块、土块、矿渣块和未燃煤块.如局部采用混凝土找坡,均采用C20细石混凝土找坡,并与水平面成60度角.

6.3 屋面突出部位及转角处的找平层,抹成平缓的半园弧形,半径控制在10mm至120mm,弧度要求一致.

6.4 卷材天沟内排水及泛水等部位匀在防水层下面铺卷材一层,雨水口周围加铺卷材二层.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5‰ 6.5 平屋面各部分构造做法参见《05J5-1》 7 内外装修工程

7.1 油漆工程基层的含水,混凝土和抹灰不得大于8%,冬季施工室内油漆工程应在室内采暖条件下进行,室温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

7.2 混凝土表面和抹灰表面油漆前应干燥洁净不得有起皮,松散等现象,粗糙处磨光,缝隙和小孔洞等应用腻子补平.

7.3 所有油漆颜色均由设计人员提出基本色,施工单位做出样板,由我公司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决定.

7.4 金属材料必须除锈并刷防锈漆一道,再依据设计要求刷面漆.凡予埋木砖必须做防腐处理.

7.5 门窗上的五金均采用优质产品,由建设单位与设计人员共同协商决定.

7.6 门窗隔断上的玻璃除图说规定外,凡无注明要求者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附录A的要求.

7.7 采用木压条的门窗,木压条与裁口紧贴,割角整齐,不留钉帽.

7.8 外檐抹灰、涂料、板材的材质及颜色,应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的要求事先提供样板或样品,经市规划部门、设计人与建设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定货施工. 8 吊顶工程

8.1 吊顶应在室内墙面,柱面或其他面层施工完成后,管道线路及灯具部分吊件安装完毕后再行施工 在原有或附加龙骨上,超过5Kg的设备,应直接吊挂在结构顶板或梁上,不能共用吊顶龙骨的 吊顶施工中,应注意工种间的配合,避免返工拆装或损坏龙骨及板材。

8.2 龙骨安装时应注意垂直吊挂件用螺丝调整找平,防止造成局部应力集中而变形以致破坏。

8.3 板材安装时自攻螺钉中距不得大于200毫米。

8.4 大面积房间需每隔12m在大龙骨上部焊接横卧大龙骨一道,以加强大龙骨侧向稳定及吊顶整体性 8.5 吊顶各部分构造做法参照《05J7-3 内装修-吊顶》,在各设备专业管线安装完毕后,吊顶的高度等应由专业内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安装。 9. 其它事项

9.1凡注明由专业公司二次设计的部分,均应由专业公司在主体施工前二次设计,预留埋件。

9.2 凡建筑图中未表示的孔洞均详有关专业图纸。各专业管道凡在墙内暗装者,各专业应配合施工满足安装要求,先安装后封堵。

9.3 设备管井楼板处层层封板,管道间管道与楼板缝隙用阻燃材.

营造做法表

图纸编号:SJ-03

结 构 设 计 说明

图纸编号:SJ-07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3.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该建筑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地基基础设计安全等级为丙级,建筑场地类别为二类。 4.本工程楼、屋面活载标准值如下: 1).屋面0.5KN/㎡

5.本工程基础依据甲方提供地耐力,

基础须挖至设计土层,如超出设计标高须做1:1砂石垫层垫回设计标高。 基础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30厘米,夯实后的压实系数不小于0.97。 基坑开挖后,应通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到现场验槽。 6.材料强度等级

1).混凝土:均为C25(垫层C15)。

2).钢筋:HPB235(Q235)-Ⅰ钢筋,HRB335-Ⅱ级钢筋。 3).砖砌体:±0.000下用MU20标准砖,

用1:3水泥砂浆双面粉刷,(15mm厚)。其余用 KP1-MU10空心砖实砌。 4).砂浆:±0.000下M10水泥砂浆。底层M10, 其余M5混合砂浆。 5).焊材:Ⅰ级与Ⅰ级筋。Ⅰ级与Ⅱ级筋。连接用E43XX型。 Ⅱ级与Ⅱ级筋。连接用E50XX型。 7.底层隔墙如砌在地坪上,地坪如下图加 8.钢筋混凝土结构:

1).主筋保护层:柱、梁均为25,板为10厚。 2).钢筋锚固、搭接均按04G101执行。 9.过梁表

10.抗震构造措施

1).构造柱必须做成马牙槎,做法详见苏G9408-7/1。 2).构造柱@5002o6与墙体连接。 11.其它

基础开挖通知有关部门验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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