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工作管理规定汇总

办公室工作管理规定

为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制订如下规定:

一、对发证科人员亲自送来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可加盖公章,其他人员送来的一律不予加盖,违者扣发当月出勤奖。

二、开证明信或为其他证件、资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有处领导的亲笔签字或字条,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加盖公章后要进行认真登记,以便今后查证。违反上述规定的,扣发当月出勤奖。

三、购买小件办公用品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在发票上签署意见。大件商品要经处长或主管处长同意,并在发票上签署意见。擅自购买办公用品事后请示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负责打卡的人员要严格按处里规定监督打卡,对违反打卡规定的行为要进行登记,及时向主任汇报。于每月的26日下午将考勤卡上记录的考勤情况汇总后写成文字材料向主任汇报。每月将考勤情况和执行结果向全处人

员进行公示。违反上述规定的,扣发当事人30元。

五、单位内部人员复印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要有处长或主管处长的批条,没有批条的一律不予复印。外部人员复印资料的,要严格按处里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月末将收款送交财务,同时将当月复印情况汇总后写成文字材料向主任汇报。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罚当事人30元。

六、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检查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罚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每月月末要按时制作工资表,并连同考勤材料一并送交财务审核。出现差错的按差错的数额扣罚经办人10%的工资。

八、在劳资、人事上要严格按上级规定和处里规定办理,不得擅自更改劳资和人事档案,违者扣罚当事人100元。

九、要搞好科里的环境卫生,保持屋内整洁干净,

十、要保管和整理好文秘档案,并及时移交给档案室。 十一、对上级的通知要认真及时地向主任、处领导汇报,造成延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或下岗处理。

十二、要严格按主任或处领导要求向局报送文件,送达后要及时向主任或处领导汇报。违者扣罚当事人30元。

办公室劳动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室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考勤纪律,特制定本规定。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在遵守处《劳动考勤管理制度》的同时,严格遵守本科室管理规定。

一、全科工作人员要严格服从主任领导,在主任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汇报。不听指挥者,责令下岗。

二、上班时间统一着工作服,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雅的形象。态度粗鲁、仪表脏乱者,发现一次,扣罚当日工资和出勤奖。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三、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不准传闲话、散布谣言,破坏全科和全处的团结稳定,违者一律责令下岗。

四、中午禁止喝酒,违者扣发当月出勤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责令下岗。

五、严禁在交易中心办公区内吸烟(包括公假日),违者罚款20元。

六、严禁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干私活等与工作无

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扣发当日工资和当月出勤奖。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七、严禁工作时间串科室聊天,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50元。

八、坚持考勤打卡制度,不打考勤卡视同旷工。因公外出,经请示主管处长同意后,由主管处长在考勤卡上签字注明。未经主管处长同意而代人打卡者,扣发当事人当日工资及当月出勤奖。

九、科员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两天之内的经主任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三天以上经主任、主管处长同意后报处长批准。主任请假半天之内由主管处长批准,半天以上经主管处长同意报处长批准,请假人持假条及考勤卡一同报领导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十、有病应班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按病假休息,审批手续及权限同事假。销假时要提供病休依据(医院证明) ,否则按事假待遇。病假期间的工资按70%计发,住院期间不扣工资。

十一、事假、病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不发出勤奖。职工在上班时间离岗外出办私事的,经主任同意

后,由本人持考勤卡报主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事后回单位找主管处长签字销卡。主任在上班时间离岗外出办私事的,由本人持考勤卡报主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事后回单位找主管处长销卡。

十二、事假、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 扣发当月出勤奖;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上, 扣发年终奖;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勤奖;累计旷工三天,扣发全年出勤奖;累计旷工十五天除名。

十三、职工休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要及时填写休假卡,经主任、主管处长同意报处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假期休完后,应按时上班并及时销假。

十四、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由处统一安排休假。 十五、严禁在请销假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当月出勤奖。

受理科业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办证程序,严格收件标准和收费标准,更好地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规定收取证件,收取复印件的要认真审核原件,保证证件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和申请人串通伪造证件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副科长自动辞职。

二、工作要认真仔细,填写要规范,表格无错填涂改。填写差错率不超过1%,每超一次罚款5元。

三、正确录入微机,保证表机相符,内容一致,如输入错误造成错证的,罚证款10元。

四、严格按规定调档,认真处理档案。造成档案丢失的,罚当事人100元,科长50元。

五、讲工作效率,工作不拖办,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在受理时限内无故拖延一天罚当事人50元、科长50元。

六、严格按运行程序交接办证资料,做到按时文明交接。当面点清,如造成资料丢失,罚当事人50元。

损失无法粥补的,罚科长50元。

七、严格按规定标准核收费用。同房同价,不徇私情。自作主张,私自减费的, 除由当事人补交所减费用外,罚款50元。

八、严格请示汇报制度。证件不齐全的一律报处长业务会研究。费用需减免的报处长业务会研究。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九、严禁工作中吃拿卡要,刁难产权人,一经发现罚款50元。严重者劝其下岗。

十、如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三次,科长自动辞职。

受理科劳动考勤制度规定

根据我处《劳动考勤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 。

一,我处2002年修订的《劳动考勤管理制度》是我科全体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要严格遵照执行。

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事后销假,不擅离岗位,工作时间外出,如违犯规定罚当事人100 元,科长30元。

三、有事须事前请假,科员请假两天之内需经科长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三天以上由科长、主管处长、处长同时批准,违者按旷工处理。

四、请病假须及时,审批手续及权限同事假,对于发生急重病及突发性事故,本人确实无法请假的,应于事发当天由其亲属代为请假。否则按事假对待。

五、遵守考勤打卡制度,不打卡视同旷工。不论公私事,外出一律经科长、主管处长同意并由主管处长在考勤卡上签字后方可外出。代人打卡,扣发代打者当日工资和当月出勤奖。

六、本科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罚当事人30元。

1、大厅内吸烟者。

2、工作时间吃零食者。

3、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者。

4、无论何因与产权人争吵的。

七、工作时间无故串科室聊天者罚款50元。

八、打架、顶撞领导,拒不服从领导安排者,自行下岗。

九、上班按规定着装,不按规定着装者罚款10元。

十、工作时间严禁在微机上玩任何游戏,打扑克、下棋、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者扣罚当日工资和当月出勤奖。

十一、中午时间严禁喝酒,违者扣罚当月出勤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责令下岗。

房改科业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办证程序,严格收件标准和收费标准,更好地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规定收取证件,收取复印件的要认真审核原件,保证证件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和申请人串通伪造证件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副科长自动辞职。

二、工作要认真仔细,填写要规范,表格无错填涂改。填写差错率不超过1%,每超一次罚款5元。

三、正确录入微机,保证表机相符,内容一致,如输入错误造成错证的,罚证款10元。

四、严格按规定调档,认真处理档案。造成档案丢失的,罚当事人100元,科长50元。

五、讲工作效率,工作不拖办,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在受理时限内无故拖延一天罚当事人50元、科长50元。

六、严格按运行程序交接办证资料,做到按时文明交接。当面点清,如造成资料丢失,罚当事人50元。

损失无法粥补的,罚科长50元。

七、严格按规定标准核收费用。同房同价,不徇私情。自作主张,私自减费的, 除由当事人补交所减费用外,罚款50元。

八、严格请示汇报制度。证件不齐全的一律报处长业务会研究。费用需减免的报处长业务会研究。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九、严禁工作中吃拿卡要,刁难产权人,一经发现罚款50元。严重者劝其下岗。

十、如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三次,科长自动辞职。

房改科劳动考勤管理制度

为把我处的劳动考勤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考勤纪律。特规定如下:

1、全科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事后销假。如不按处里规定执行,责令下岗。中途无故离岗,罚当事人100元,正副科长各30元。

2、职工请假必须事前请假,请假人持假条、考勤卡由科长同意报主管处长批准,事假其间不发工资。科长擅自作主与当事人各扣发当日工资和奖金。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要按规定着装上岗,违者罚款30元。

4、坚持考勤打卡制度,依据考勤卡计发工资和奖金,不打考勤卡视同旷工。事假、病假五天扣发当月出勤奖,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扣发年终奖。旷工十五天除名。

5、中午禁止饮酒,违者扣发当月出勤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责令下岗。

6、工作时间在微机上玩游戏或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

活动一以发现,扣发当日工资和当月出勤奖,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7、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吵架,扣发当事人30元,吸烟者罚款20元。打架、顶撞领导者一律下岗。

8、工作时间串科室聊天,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50元。

9、在请销假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当月出勤奖。按旷工处理。

10、工作拖拉、扯皮、不服从科长工作分配,按时完不成任务者责令下岗。

11、如以上规定与处规定不相符,按处规定执行。

复审科业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局规定的办证指南和处里的各项制度要求标准来复审各种产别的证件。

二、在工作中要认真细心,对两科转来的手续要当面点清,如发生证件及手续丢失,罚当事人100元,科长50元。

三、讲究工作效率,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做到不推迟、不拖办,如无故超过规定时限的,罚当事人50元,科长50元。

四、不负从工作按排,工作不主动,出工不出力,轻者罚50元,重者下岗。

五、在工作中责任到人,如出现:

1、图表不一致、面积不符的。

2、身份证与填写名称不一致的。

3、没按规定计费或计费有误的。

4、楼号、门牌号、单元号座落位置有误的。 上述各条如有未审出者,一次给予批评,二次罚

当事人50 元。

六、严格按处里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不自做主张,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如违犯以上规定,影响严重的,三次当事人和科长同时下岗。

复审科劳动考勤制度

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本科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科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事后销假。如不按规定执行,中途离岗,罚当事人50元,科长30元。

二、有事须事前请假,两天之内的经科长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三天以上经科长、主管处长同意后报处长批准,科长不擅自做主。

三、科员有病,应及时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按病假休息,销假时应提供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如违犯规定罚当事人30元。

四、工作时间统一着装,如不着装上岗,一次罚30元。

五、坚持考勤打卡制度,不打卡视同旷工,工作时间擅自外出,罚当事人50元。

六、中午禁止喝酒,违者扣罚30元。

七、工作时间严禁在微机上玩各类游戏、打扑克、

下棋、干私活,违者罚30元。

八、严禁工作时间串科聊天,大声喧哗,不许与产权人争吵,违者罚50元。

九、不服从管理,和科长争吵罚当事人50元。

十、严禁在请销假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当月出勤奖。

十一、以上规定如与处规定相矛盾,按处规定执行。

抵押管理科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房地产管理工作,保证他项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处规章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不得抵押的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扣发当月出勤奖,造成损失的下岗。

二、对不同性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房屋抵押登记时收取提交资料一定要齐全,完整,若出现问题,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造成损失的下岗。

三、对进行抵押房屋登记的档案内容认查阅,绝不允许法律部门对查封或冻结的房屋进行再次抵押,否则,对违者罚扣当月出勤奖,造成严重后果的下岗。

四、因工作不认真造成重复抵押或抵押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扣经办人100元。

五、对各类表格及档案的处理填写和必要说明(开发公司门市抵押出具房屋示意图)。要清楚,衔接恰当、明了,否则不予审批,扣罚经办人50元,若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或下岗。

六、不允许让客户自行提档,审批、盖章,发

现一次扣罚经办人20元。

七、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计费标准差错的,扣经办人50元。

抵押管理科劳动考勤制度

为了自觉遵守处里的劳动考勤制度,增强组织纪律性,根据处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事后销假,并按要求进行打卡。

二、按大厅工作纪律统一要求着装,不按规定着装一次扣工资10元。

三、请假二天的职工经科长同意后报主管处长审批,科长请假两天经主管处长同意后,持考勤卡一同报处长审批,不按规定办理的视同旷工。

四、坚持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中途有事离岗时,必须由主管处长同意后在考勤卡上签字注明,一旦擅自离岗办私事,一经发现扣罚职工100元,扣罚科长30元,若发现科长擅自离岗扣罚100元。

五、严禁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扣发当日工资和当月出勤奖,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六、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吵架者,扣罚当事人30

元,顶撞领导的一律下岗。

七、严禁在工作时间串科室聊天,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50元。

发证科工作管理规定

1、 在收件过程中,认真查阅证件,如发生丢失现象罚当事人100元,罚科长50元,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 在缮证过程当中仔细核对,如使房屋所有权证内容不清,产权人不愿接收的,由缮证人本人出资10元,重新缮证。

3 、在工作当中如出现漏章、盖错章、填错价款发出后产权人找回来的,罚当事人50元。

4 、 当产权人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发证人员忘记让产权人交纳费用的,由当事人出资补交并罚款50元,科长30元。

5 、当发出《房屋所有权证》后,未在过录登记簿登记的,发证人负责,并罚款10元。

6 、在交档过程当中,如果档案已回档案室,而当事人忘记要清单的,罚当事人10元。

7 、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本科二次错发证, 科长自行辞职。

发证科劳动考勤制度

1 、 全科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事后销假。如不按规定执行,中途离岗,罚当事人30元,科长30元。

2 、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两天之内的经科长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科长不擅自作主。

3 、科员有病,应班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按病假休息,销假时应提供病休依据,否则按事假待遇,病假期间的工资按70%计发,住院期间不扣工资,如不按规定执行罚当事人30元。

4 、工作时间统一服装,如当事人不着装上岗,罚当事人30元。

5 、坚持考勤打卡制度,依据考勤卡计发工资和奖 金,不打考勤卡视同旷工,如工作期间擅自外出办私事,扣罚当事人100元,科长30元。

6 、事假、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扣发当月出勤奖,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扣发年终奖。旷工十五天除名。

7 、中午禁止喝洒,违者扣发当月出勤奖,视情节轻重给

予纪律处分或责令下岗。

8、 工作时间在微机上玩游戏、下棋、或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30元。

9 、严禁工作时间串科室聊天,在大厅喧哗,与产权人争吵,违者扣发当事人50元。

10 、 工作拖拉扯皮,不服从科长工作分配,不按时完成任务者,责令下岗。

11、严禁在请销假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当月出勤奖。

测绘科业务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工作,规范测绘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测量规范》、《测绘作业行为规范》,为产权产籍管理提供准确的图、表资料。作到测量准确、绘图无误,提高全体测绘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测绘人员因工作粗心造成测绘成果失实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50元的处罚。

三.在测绘过程中,对房屋面积严禁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正副科长自动辞职。

四.严格执行处里的规章制度,不刁难客户,不吃拿卡要,一经发现,责令下岗。

五.出具测绘成果报告,私产5个工作日;单位产5幢以下的10个工作日,5幢以上的15个工作日。房产转移过户出具房屋平面图1小时。

六.工作不推诿,讲究效率,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首次警告批评;两次扣当月出勤奖;

三次下岗,扣除科长当月出勤奖。

七.实行热情服务,与产权人发生争吵者,视情节轻重罚当事人50~100元,正副科长50元。

八.绘图期间,无故丢失图纸者,罚当事人20元,并限期补齐,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九.严格请示汇报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不服从领导安排的,责令下岗。

十.不得自作主张,擅自应产权单位要求出外业,初犯者罚50元,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测绘科劳动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考勤纪律,特作出如下规定。测绘科全体成员要在遵守处《劳动考勤管理制度》的同时,严格遵守本科室管理规定。

一、全科人员要严格服从科长领导,在科长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汇报。不听指挥者责令下岗。

二、上班时间统一着装,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雅的形象。态度粗鲁、仪表脏乱者,发现一次,扣罚当日工资和出勤奖。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三、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不准传闲话、散布谣言,破坏单位的团结稳定,违者责令下岗。

四、非休息日中午禁止喝酒,违者扣罚当月出勤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责令下岗。

五、严禁在交易中心办公区内吸烟(包括公假日),违者罚款20元。

六、严禁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干私活等,违者当日工

资和当月出勤奖。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七、严禁工作时间串科室聊天,一经发现罚当事人50元。

八、坚持考勤打卡制度,不打卡视同旷工。因工外出,经请示主管处长同意后,由主管处长在考勤卡上签字注明。未经主管处长同意代人打卡者,扣罚当事人当日工资及当月出勤奖。

九、科员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两天之内的经科长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三天以上经科长、主管处长同意后报处长批准;正、副科长请假半天内由主管处长批准,半天以上经主管处长同意后报处长批准,请假人持假条及考勤卡一同报领导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十、有病应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按病假休息,审批手续及权限同事假。销假时要提供病休依据(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待遇。病假期间工资按70%计发,住院期间不扣工资。

十一、职工在上班时间离岗外出办私事的,经科长同意后,由本人持考勤卡报主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事后找主管处长签字销卡。正、副科长上班时间离岗外出办

私事的,由本人持考勤卡报主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事后找主管处长销卡。

十二、 事假、病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不发出勤奖。事假、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扣发当月出勤奖;病事假累计一月以上,扣发年终奖;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勤奖;累计旷工三天,扣发全年出勤奖;累计旷工十五天除名。

十三、职工休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要及时填写休假卡,经科长、主管处长同意报处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假期休完后,应按时上班并及时销假。 十四、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由处里统一安排休假。 十五、严禁在请销假制度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当月出勤奖。

档案室业务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统计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做如下规定:

一: 严格按照处规定的工作程序收集档案,严禁收取私情档,严禁私自涂改、修改档案内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科长自动辞职。

二: 整理档案要整齐规范,对调入档的回档后不得挤压,按时上架入柜,不得丢失,错放位置。

三:调档准确及时,对客户不刁难,不推诿,与客户发生争执者,视情节轻重,扣罚50-100元,科长扣罚100元。

四:严格按照处规定的标准收取利用费,不自作主张私自减免费用,一经发现由当事者弥补不足款额。

五:按时间保证质量地完成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如完不成科长自动辞职。

档案室劳动考勤制度

1 、 全科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事后销假。如不按规定执行,中途离岗,罚当事人30元,科长30元。

2 、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两天之内的经科长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科长不擅自作主。

3 、科员有病,应班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按病假休息,销假时应提供病休依据,否则按事假待遇,病假期间的工资按70%计发,住院期间不扣工资,如不按规定执行罚当事人30元。

4 、工作时间统一服装,如当事人不着装上岗,罚当事人30元。

5 、坚持考勤打卡制度,依据考勤卡计发工资和奖 金,不打考勤卡视同旷工,如工作期间擅自外出办私事,扣罚当事人100元,科长30元。

6 、事假、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扣发当月出勤奖,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扣发年终奖。旷工十五天除名。 7 、中午禁止喝洒,违者扣发当月出勤奖,视情节轻重给

予纪律处分或责令下岗。

8、 工作时间在微机上玩游戏、下棋、或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30元。

9 、严禁工作时间串科室聊天,在大厅喧哗,与产权人争吵,违者扣发当事人50元。

10 、 工作拖拉扯皮,不服从科长工作分配,不按时完成任务者,责令下岗。

11、严禁在请销假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当月出勤奖。

法制科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程序,以法办事,遵纪守法不准违规办事,如有违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全月出勤奖。

二、不向无关人员泄漏房产档案内容,遵守职业道德,如有违者,责令下岗。

三、不经处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复印档案内容。做到调用档案不过天,要及时回档,超过期限者扣发全月出勤奖。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在法制科暂时存放的除外。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事,做好每一次的应诉答辩工作,认真执行法定程序,如有应诉误期扣发全年出勤奖,下岗一个月,科长自动辞职。

五、认真审理每一件手续,做到细致耐心。对于来补办权属证书的不能出现漏洞,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本月出勤奖。

六、协助法院查封、解封,要及时入档不过天,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如有违者扣发本月出勤奖。

七、不准和来访人员摆架子,耍态度,更不准吵架,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100元,科长50元。

法制科劳动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考勤纪律,特作出如下规定。法制科全体成员要在遵守处《劳动考勤管理制度》的同时,严格遵守本科室管理规定。

一、全科人员要严格服从科长领导,在科长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汇报。不听指挥者责令下岗。

二、上班时间统一着装,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雅的形象。态度粗鲁、仪表脏乱者,发现一次,扣罚当日工资和出勤奖。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三、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不准传闲话、散布谣言,破坏单位的团结稳定,违者责令下岗。

四、非休息日中午禁止喝酒,违者扣罚当月出勤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责令下岗。

五、严禁在交易中心办公区内吸烟(包括公假日),违者罚款20元。

六、严禁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干私活等,违者当日工

资和当月出勤奖。屡教不改者责令下岗。

七、严禁工作时间串科室聊天,一经发现罚当事人50元。

八、坚持考勤打卡制度,不打卡视同旷工。因工外出,经请示主管处长同意后,由主管处长在考勤卡上签字注明。未经主管处长同意代人打卡者,扣罚当事人当日工资及当月出勤奖。

九、科员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两天之内的经科长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三天以上经科长、主管处长同意后报处长批准;正、副科长请假半天内由主管处长批准,半天以上经主管处长同意后报处长批准,请假人持假条及考勤卡一同报领导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十、有病应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按病假休息,审批手续及权限同事假。销假时要提供病休依据(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待遇。病假期间工资按70%计发,住院期间不扣工资。

十一、职工在上班时间离岗外出办私事的,经科长同意后,由本人持考勤卡报主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事后找主管处长签字销卡。正、副科长上班时间离岗外出办

私事的,由本人持考勤卡报主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事后找主管处长销卡。

十二、 事假、病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不发出勤奖。事假、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扣发当月出勤奖;病事假累计一月以上,扣发年终奖;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勤奖;累计旷工三天,扣发全年出勤奖;累计旷工十五天除名。

十三、职工休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要及时填写休假卡,经科长、主管处长同意报处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假期休完后,应按时上班并及时销假。 十四、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由处里统一安排休假。 十五、严禁在请销假制度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当月出勤奖。

财务科工作制度

为建立科学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全科人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树立全局观点,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正确处理 会计帐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建立财务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如分工不明确,工作出现扯皮等现象,扣罚科长30元。

三、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按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如发现错误,扣罚当事人50元,扣罚科长30元。

四、必须按规定制作会计凭证。如发现制作凭证科目不全或登记错误,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每发现一处错误扣罚当事人30元,并责令其在科务会上作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

期、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补填或更换;对伪造、涂改,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不负责造成损失或发现错误不报告的,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100元或下岗。

3、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4、要严格审核和保管记帐凭证,发现错误要及时报告,逐级请示处理。

五、要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等。要按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记帐,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每出现一处错误扣罚当事人100元、科长50元。

六、必须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每出现一处错误扣罚当事人100元、科长50元。

七、认真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做到日清

月结,帐款一致,票款一致,出现错误责令下岗,严重

者按法律惩处。每月27--30日财务牵头为兑帐时间,

将兑帐情况、当月收入、累计收入、当月支出、累计支

出,及需要另说明的情况向处长做出详细的财务分析文

字报告,并填写收支情况汇总表报处长。

八、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财经纪律,树立大局观

点和服务意识,树立文明办公热情服务形象,发扬互助

协作精神,确保财务工作争先创优。服务态度不好,给

群众吵架的扣罚当事人30元并取消评先进资格。

财务科劳动考勤制度

1 、 全科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事后销假。如不按规定执行,中途离岗,罚当事人30元,科长30元。

2 、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两天之内的经科长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科长不擅自作主。

3 、科员有病,应班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按病假休息,销假时应提供病休依据,否则按事假待遇,病假期间的工资按70%计发,住院期间不扣工资,如不按规定执行罚当事人30元。

4 、工作时间统一服装,如当事人不着装上岗,罚当事人30元。

5 、坚持考勤打卡制度,依据考勤卡计发工资和奖 金,不打考勤卡视同旷工,如工作期间擅自外出办私事,扣罚当事人100元,科长30元。

6 、事假、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扣发当月出勤奖,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扣发年终奖。旷工十五天除名。

7 、中午禁止喝洒,违者扣发当月出勤奖,视情节轻重给

予纪律处分或责令下岗。

8、 工作时间在微机上玩游戏、下棋、或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30元。

9 、严禁工作时间串科室聊天,在大厅喧哗,与产权人争吵,违者扣发当事人50元。

10 、 工作拖拉扯皮,不服从科长工作分配,不按时完成任务者,责令下岗。

11、严禁在请销假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当月出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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