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应缴纳的税金[实例]

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两个国内自然人A和B,股权比例为A60%、B40%。2010年×月×日 ,某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如下: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万元,无形资产450万元(为专有技术,股东投资时评估价850万元,其中450万元为注册资本,另400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货币资金和无形资产均由股东在2005年12月投入,即A:货币330万元、无形资产270万元;B:货币220万元、无形资产180万元。资本公积1200万元,其中资本溢价400万元(上述无形资产),2006及2007年公司承担的科技项目所获政府拨款800万元。 未分配利润-500万元。上述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00万元。 现股东B欲将所持某公司所有股份转让给股东A,转让价格为每1%股权15万元,即B转让股权总价款为600万,该项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A再将所持股权中的30%转让给新股东C,A转让所得价款为500万元。

请问:⒈ 在这个过程中,股东B、A各应该交纳什么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⒉ 上述所涉各项税款如何计算?若B股东将所有股权转让给A时,转让价款总额为1200万元,B应缴各项税款如何计算?(拜托回复详细过程,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中允许扣除的股权成本

答复:有关营业税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191号)文件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答复如下: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取得所得的,应按规定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买受股权双方都是自然人的,转让方应当到发生股权变动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在计算时,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以20%税率计算税款。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规定,股权转让方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在你所提到的问题中,股东B股权转让价格为600万元,根据企业净资产情况和其占有比例计算(假设题中为股权转让当期的净资产情况),转让价格应为680万元(1700万元×40%),所以应当用68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收入,在计算时允许扣除股东B原始投资成本包括货币资金220万元和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以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如果股东B以1200万元转让,高于转让当期其所享有企业净资产的份额,应以1200万元作为转让收入计算税款。股东A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同股东B。

有关财产与行为税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1、 股东B将所持某公司所有股份转让给股东A时,A、B双方应就各自所持有的股权转让协议按印花税的“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具体计算如下:

(1) 转让金额为600万元时,A、B双方各自应缴纳的印花税=600万元×0.5‰=3000元

(2) 转让金额为1200万元时,A、B双方各自应缴纳的印花税=1200万元×0.5‰=6000元

2、 股东A将所持某公司所有股份转让给新股东C时,

A、C双方应就各自所持有的股权转让协议按印花税的“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具体计算如下: 转让金额为500万元,

A、C双方各自应缴纳的印花税=500万元×0.5‰=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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