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特色消费金融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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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许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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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国特色消费金融发展新模式

■ 北京银行行长、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总经理 严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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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3月1日,国内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正式开业,这种在国外有着百年历史的金融中介,开始步入中国百姓生活。北银消费金融公

高。消费金融公司控制信用风险的方式迥异于商业银行传统信贷模式:不是用评估抵押物价值来控制整体的信用风险,而是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科学评估。消费金融公司会针对目标客户,优化内部流程,满足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层次的需求,从而弥补商业银行的短板,成为商业银行的有益补充,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新型金融服务。

司的开业,对于有效推动银行业在新业务平台上开展对居民消费金融服务、增进消费增长、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投资推动型向消费驱动型转变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消费金融公司的社会定位

关于消费金融的服务内容

《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办理耐用消费品贷款和旅游、婚庆、装修等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目前,我国消费贷款主要包括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这两类贷款占比达到80%以上,而消费金融则侧重于满足其他消费需求,如帮助工薪阶层和市民通过贷款购买家用电器、接受教育、旅游等。这些贷款的用途决定了消费金融公司业务的主要特征,即为金额小、期限短、无担保和无抵押。这些业务特征使消费金融业务“独具风险”,即因“个人”信用能力而引发的信用风险。消费金融公司必须采用差异化的经营模式,利用不同的风险控制手段,发展业务、支持百姓消费。

关于金融组织形式的创新

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信贷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传统信贷业务的竞争也逐渐白热化。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政府相对稳定的“利差保护”下,只要保持足够大的贷款规模,经营利润就会十分可观。这种经营模式的前提是以抵押资产为风险对冲工具。不可否认的是存贷款的利差空间将越来越小,资产泡沫破裂后抵押资产价值将大打折扣,这都将导致损失率的大幅提高。因此,依据不同信用状况进行风险定价将成为未来竞争的重要手段。因此,消费金融业务的金融创新为银行业打开了崭新的收入增长空间。

关于消费金融的服务对象

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非常广泛,但主要是集中服务,培养与大企业、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它们的生产非常标准化、系统化,利润比较稳定。对于数量众多的个人客户,因其分散、单笔金额小、运营成本高,商业银行不太感兴趣,服务效率也不

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模式

从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发展经验看,消费金融公司要取得成功,首要任务是构建符合消费金融业务发展的模式,采取有利于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措施。其中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客户的正确选择、信贷产品的有效供给、信用风险的合理控制和专业服务的全面跟进。

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多层群体结构

中等收入阶层将是消费金融公司最主要的客户群体,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稳定并呈现刚性特征,边际消费倾向明显。城镇居民消费中,由中等收入阶层带动的社会购买力可以占到1/4左右,因而能有效地促进国内需求的稳定增长。

第二,中等收入阶层的生活方式需要消费金融的支撑。首先,他们是愿意接受和尝试新型便捷的消费金融模式的人群。其次,以分期付款方式购房或购车后,他们每月的可支配收入减少。只有依靠消费金融,才可以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准。

第三,按照国际学术界的分类,中等收入阶层不但在收入上处于中等及中等以上水平,而且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和信用观念。

服务性消费贷款为主的产品结构

从服务性消费占比来看,1990~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从19.15%逐年攀升至41.5%。1996年与2008年各收入阶层服务性消费支出情况如图1所示。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应该聚焦于装修、婚庆、教育、旅游、医疗等业务,依据消费者的生命阶段、生活方式,细分产品种类,为客户提供及时、便捷、功能定义明确的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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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2010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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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风险定价为基础的信用管控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因为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的不确定性,消费金融贷款的呆坏账概率较大。为抵御风险,公司通过与市场信用状况联动的高利率,利用“集体”的还贷能力来“对冲”个别人带来的违约风险。但是,仅提高利率是无法冲销事后系统性风险的:一是一旦利率高过了个人还贷能力,就形同虚设;二是利率定得越高,好客户被挤出去的“逆选择”问题就会变得越严重,消费金融业务的系统性风险会变得更高。因此,问题的关键是确认需做大的客户群体,制定合适的价格体系,形成强大的集体力量。

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只能借助央行征信系统对客户的风险进行识别。在央行征信系统中,中等收入客户资料存在的可能性较大,他们也具有一定的信用观念,消费金融公司应该大力拓展。对他们的授信额度、价格政策应该适中,并鼓励他们适度信用消费。

对于那些低收入客户,由于他们信用记录可能不全,加上还款能力有限,应该被认定为高风险客户。应该通过弹性利率、低额度政策,抑制他们过度的信用消费,并逐渐培养他们的信用观念。

对于高收入客户,他们信用好,还款能力很强,属于低风险客户,应该给予其低利率、高额度的贷款政策,有效挖掘他们的消费需求。

因此,消费金融公司需要根据个人信用风险状况,用灵活的利率弹性和额度弹性,有效控制风险。此外,催收是必要的贷后管理手段。消费金融公司应采用逐步升级的催收方式,通常以发短信、打电话、寄催收信、上门催收、采用法律程序的顺序实施催收行为,并保证催收人员的催收行为合规依法。

专业周到的服务

虽然消费金融公司唯一的产品就是消费贷款,但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围绕贷款过程,提供专业、便捷、周到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不断争取到更多的客户,从而形成规模效应。

在日本,消费金融公司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无人契约机、ATM终端、柜台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渠道。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客服热线、直邮等信息提示服务,满足客户的信息咨询需求。我们可以借鉴其经验,充分开拓分销网络,覆盖更多的服务区域。通过与大型零售商、邮局网点、小型超市合作,满足消费者在购物时对消费贷款的需求。同时,通过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在商业银行的非营业时间或周末继续营业,方便消费者利用工余时间咨询业务、申请贷款。

总之,由于贷款金额小,消费金融公司必须依靠规模经济,不断拓展客户,做大业务规模,同时依赖自动化降低单位成本,以更多的客户分摊成本,获得利润。

有关消费金融公司的政策建议

目前国内的消费金融业务尚处于探索阶段,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缺少应有的制度环境,短期内举步维艰。国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关注消费金融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制度问题,积极给予政策支持,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有效发挥其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建立有效的信用制度

应尽快建立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的信息网络,制定信用征信标准,成立消费信贷中介服务机构、资信调查咨询机构,负责收集、调查消费信贷申请人的收支、信用、人品等方面的信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调查结果。

完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汇总个人的医疗、税收、拥有车辆等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消除消费金融公司与消费者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议央行牵头解决非金融信息共享问题,培育民众的信用文化,为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健全消费信贷法律体系

重点是制定与个人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各种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护消费者的隐私。不仅要坚决杜绝消费者信贷报告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而且要求有关机构在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时,要加强对消费者个人隐私的保护,并对

可以收集和提供的信息作出明确的规定。

此外要加紧研究制定

个人破产法,

在最大程度减轻债务人负担的同时,

维护债权人

的利益。

制定税收支持配套政策

美国税法规定,

公民可以从个人所得税应税额中提前扣除

需要支付的分期付款利息。我国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中,

也可以考虑把消费者付息金额记入应扣税项,

减轻消费者还款

压力,从而促进当地消费的增长。■

(责任编辑 许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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