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清洁工程

江西省农村清洁工程

简 报

2009年第14期

(总第14期)

江西省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6日 ●要 闻

省委书记苏荣充分肯定省新村办(清洁办)工作

陈达恒常委副省长深入九江调研新农村建设工作

●简 讯

抚州市召开全市农村清洁工程现场培训会

●经验做法

黎川县抓好垃圾分类主体建设

都昌县调动部门抓农村清洁工程

湖口县积极推进农村清洁工程

宜黄县加大农村清洁工程财政投入

瑞昌市高丰镇乐丰村整村推进农村清洁工程

●有益探索

抚州市规范农村医疗废物处置

黎川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农村废旧电池

●工作偏差

都昌县汪墩镇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

宜黄县南源乡黄家组垃圾下河

● 要 闻

省委书记苏荣充分肯定省新村办(清洁办)工作。10月5日,省委书记苏荣在省新村办(清洁办)呈送的《全省农村清洁工程第一次调研检查情况汇报》上批示:“工作如此认真,特别难得。”这是苏荣书记对省新村办(清洁办)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鞭策。 (省清洁办) 陈达恒常委副省长深入九江调研新农村建设工作。9月23日到24日,陈达恒常委副省长先后来到德安县、九江县、庐山区、湖口县和彭泽县,深入新农村建设点、农业企业和水产养殖基地,实地查看新农村建设情况。他对九江市近年来农业产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陈达恒强调,要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要把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作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在德安县宝塔乡青山李家新农村建设点,得知该村在做

美做靓村容村貌的同时,采取与农村低保结合聘请保洁员搞好村庄环境卫生,并组织农民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种植和进城务工经济后,陈达恒充分肯定了青山李家的新农村建设成果。他高兴地说,九江市新农村建设呈现出进展同步、水平均衡、质量良好的态势,建设了一批像青山李家一样环境宜

人、产业兴旺、文明和谐、彰显赣北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措施来抓,因地制宜抓好农村垃圾处理,把村庄保洁与农村低保结合起

来,这样既可增加困难群众收入,又能解决村庄保洁问题。

(九江市清洁办)

●简讯

抚州市召开全市农村清洁工程现场培训会。9月30日,抚州市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在黎川县召开了由各县(区)农工部部长、城管局分管领导、清洁办工作人员参加的农村清洁工程现场培训会。与会人员在听取黎川县清洁办及黎川县德胜镇关于抓好垃圾源头分类分拣的经验介绍后,深入建设点,与理事会成员、保洁员、农户互动交流,观摩垃圾分类分拣情况。会议分析了当前全市农村清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宣传教育还不到位,有的农民对垃圾如何分拣、分类处理不清楚;工作落实还不到位,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项目与项目之间都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工作指导还不到位,有的干部深入一线不多,指导工作不具体;垃圾分类分拣还不到位,有的地方户配“两桶一袋”使用率不高,保洁员对垃圾未进行两次分选。针对上述问题,会议强调:一要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加大对农民及保洁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像黎川县一样,把垃圾分类分拣处理的方法印刷在挂历上,免费分发到农户,方便农民查看;二要充分发挥保洁员、农民、理事会三个主体作用,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分拣,

夯实工作基础,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三要建立“农户---保洁员---回收员---回收公司”的废品回收网络,统一各类回收物资的回收方法和价格,方便于民,促进垃圾变废为宝。四要强化督促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纠正工作偏差,通过一系列督查、调度、巡视、曝光等手段,推动工作平衡开展。 (抚州市清洁办) ● 经验做法

黎川县抓好垃圾分类主体建设。一是印发垃圾分拣分类处理宣传挂历,将五种垃圾分类处理方法(有机垃圾入沼气池或沤肥窖处理、可回收垃圾回收销售处理、有害垃圾保洁员收集后由县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填坑铺路处理、其他垃圾作土灶燃料焚烧处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印制成挂历,免费发给农户,累计发放挂历1万余份。二是组织农村中小学生走出校园开展一次垃圾清拣和“小手牵大手”活动。三是要求每个自然村的党员、理事会成员、保洁员带头做好垃圾分拣分类,从而影响和带动亲邻好友、带动全村村民进行垃圾分拣分类处理。四是通过“一事一议”,将卫生保洁和垃圾分拣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并按每户每年10元的标准收取卫生费。五是每月开展一次卫生评比,得优农户由乡镇统一表彰,发给适当的物资奖励,差的张贴“不清洁户”。 (省清洁办 黎川县清洁办)

都昌县调动部门抓农村清洁工程。一方面,落实部门责任。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都昌县农村清洁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包片督查方案》,明确由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新村办、供销社五大部门分别承担集镇、农村中小学、卫生院(所)、自然村清洁工程及垃圾回收利用的组织、督导、推进职责,县清洁办负责统一组织调度考核。另一方面,建立分项目督查排位机制。每次督查后,既对乡镇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总体排位通报,又分集镇、学校、卫生院(所)、自然村和垃圾回收五大工作进行分项排位通报,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各自工作进展、差距和不足,从而强化职能部门抓农村清洁工程的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

(省清洁办 都昌县清洁办)

湖口县积极推进农村清洁工程。一是精心组织。印发了《湖口县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实施意见》,成立了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及其清洁办,建立了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成员和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工作调度会,确立了农村清洁工程“一票否决”制度和“统分结合”的工作体制。二是加大投入。今年县财政安排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210万元(含县清洁办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奖补乡镇集镇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该县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发动农民筹资筹劳,已逐步形成“以县为主、镇村共担、社会投资、农户适当缴费”的农村清洁工程筹资机制。同时,县财政根据人口密度,为每个乡镇安排2-3个拾农村塑料垃圾公益岗位,人均年工资3600元。三是加强督查。将农村清洁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新农村建

设“一月一排位、一季一调度”评比激励机制,每月定期通报工作动态。截止目前,县乡村组四级共投入专项资金552万元,成立集镇环卫所12个,配备垃圾转运机动车辆12部,设立可回收垃圾定点回收点36个;村庄聘请保洁员413人,焚烧炉20个,添置清洁桶(箱)8310个、板车315辆。

(省清洁办 湖口县清洁办)

宜黄县加大农村清洁工程财政投入。一是安排村点支持资金。在足额安排2009年度新农村建设村点配套资金的同时,按照市、县、乡三级共同负担的原则,对2006—2008年的117个新农村建设点,以每个点5000元标准(市1000元,县2500元,乡1500元),落实农村清洁工程财政支持资金,其中县财政29.25万元、乡财政17.55万元已于8月底下拨到村点。二是安排设施奖补资金。县财政安排50万元垃圾处理设备奖补资金,支持桃陂乡、棠阴镇政府所在地建中型垃圾焚烧炉和东陂镇政府所在地建太阳能有机垃圾处理设施。三是安排考评奖励资金。县财政安排25万元,对在清洁工程工作考评中,排位在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7万元的奖励补助。四是安排工作经费。县财政已安排县清洁办工作经费5万元。

(省清洁办 宜黄县清洁办)

瑞昌市高丰镇乐丰村整村推进农村清洁工程。该村有18个村民小组,901户,3707人。一是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主任的垃圾无害化工作办公室,明确了各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民小组长、理事长为直接责任人,并签定责任状,

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通过印发宣传单、刷宣传标语、召开村组群众大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分拣分类处理办法,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村已发宣传单1000份,悬挂“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等宣传标语22条。三是各小组长、理事长分组召开群众大会,制定村规民约,相继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门口三包责任制》、《保洁员责任制》,做到了农户门前三包,垃圾日产日清处理。四是按每30户选一名保洁员,以低保户为主,全村共有保洁员20名。理事会分别与保洁员签订责任书,明确保洁范围、任务、质量要求,与工资报酬挂钩。保洁员工资200元/月,以低保金为主,不足部分从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户集资款中补齐,每户每月收缴2元卫生费。五是按1000人口左右建一座垃圾焚烧炉,并建有垃圾分类室、沤肥窖。目前,该村已建有垃圾焚烧炉4座,辐射10个村小组。六是村每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督查结果列入年终综合考评内容,与村组工资报酬、评优评先挂钩。 (省清洁办 瑞昌市清洁办) ● 有益探索

抚州市规范农村医疗废物处置。抚州市卫生局与市环保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抚州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统一由抚州市海虹医疗废物处置公司集中处置。一是统一技术标准。市卫生部门对医疗废物的收集体系、运输体系和暂存体系作了明确规定,并采取定期培训的方式,对从事医疗废物包装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的人员

和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为农村医疗废物处置提供技术保障。二是统一操作流程。由抚州市海虹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统一制定了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处置等操作流程,有序规范推进。三是统一处置价格。市卫生局、物价局和海虹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协商了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对各级医疗部门实行市场指导价格,其中乡镇卫生院按600—800元/月的标准收缴医疗废物处置费。 (省清洁办 抚州市清洁办)

黎川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农村废旧电池。黎川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实际收到的废旧电池数量,在总量控制(30万只以下)的前提下,按照0.1元/个标准,补贴县废旧物质回收总站回收处理废旧电池。具体操作:一是在每个自然村设立固定废旧电池回收箱,回收箱按信箱样式设置带锁,钥匙由包村回收员保管,村民将各自的废旧电池收集后投入村内的废旧电池回收箱。二是包村回收员定期到村取走回收箱内废旧电池,送到乡镇废旧物资回收分站,再由乡镇分站收集后统一送县废旧物资回收总站。三是县废旧物资回收总站将全县收集到的废旧电池,选择偏僻地用水泥现浇的方式封存处理。 (省清洁办 黎川县新村办) ●工作偏差

都昌县汪墩镇简易垃圾填埋场,没有防渗漏处理、无沉淀净化等环保设施。

宜黄县南源乡黄家组(非新村点)垃圾池建在溪边,垃圾下河已对河流造污染。 (省清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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