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庭审总流程

模拟法庭庭审流程(简要)

一、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读起诉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画,不得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必庭后提出。

2.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像和摄影。

书记员: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依次入庭就座)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众议院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旁听人员起立,审判长及合议人员入庭,就座。)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石浩天,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敲法槌!!)

二、身份核实阶段

审判长:传被告人石浩天到庭。

(法警在书记员处取提犯人单,取单后出去带上来被告人)

审判长:被告人石浩天,你还有其他的姓名么?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住址?和户籍所在地是一致的吗?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这次是什么时间被羁押的?什么时间被逮捕的?因为什么被羁押的? ——被告人:一个问题一回答。

审判长:被告人石浩天,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你收到了吗?

——被告人:收到了。

审判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石浩天涉嫌犯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罪一案。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长栾天弼、审判员柳旎敏、李凡贵组成,书记员由秦晓敏担任法庭记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谌壮、汪丽霞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石浩天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方锦锦、蒋超出庭为被告人石浩天进行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可以申请换人;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进行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了没有?

——被告人: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人石浩天,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三、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楚了。

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内容一致吗?

——被告人: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石浩天,你坐下回答问题吧。被告人石浩天,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现在被告人石浩天,你可以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简要陈述。

——被告人:讲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的经过。主义简明扼要。

审判长:现在公诉人可以询问被告。

——公诉人提问。审判长,公诉人讯问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提问,被告回答。)审判长,辩护人讯问完毕。

四、举证环节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证据。

公诉人:举证,一次举一证。

审判长:请值庭法警将书证交给被告人看。被告人石浩天,你看一下证据,看清楚了吗?下面把书证交给辩护人;下面把辩护人交给法庭(给两位陪审员示意看一下,要点头同意);将该份证据交还公诉人。被告人石浩天,你对公诉人出示的这份证据有异议吗?

——被告人:无异议。辩护人有异议吗?——辩护人: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循环往复……)

公诉人:下面是被害人余慧敏出庭作证,描述一下当时的情景。

审判长:传证人曾妮到庭。

请坐吧!讲一下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证人曾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如实向法庭作证的义务,如有意做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证人曾妮:听清楚了。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签完字交给法警,由法警交给书记员。)

下面首先有公诉人对证人发问。

(——公诉人:发问,发问完说发问完毕。)

被告人石浩天,你对证人的证言有什么异议吗?——被告:无

辩护人:可以对证人发问。(辩护人发问,发问完发问完毕。)

请证人退庭。公诉人继续举证。(重复举证环节,知道最后问公诉人

说举证完毕。)

被告人石浩天,起诉书中认定你的出生年月日、住址等自然

情况都对吗?——被告人:都对。辩护人有什么异议吗?(——辩护人:没有异议)被告人石浩天,你是否有新证据向法庭提交的?(——被告人:没) 辩护人有新证据向法庭提交的吗?(——辩:没)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去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有上述申请吗?(——被:没)辩护人有上述申请吗?(——辩:没) 法庭调查结束。

五、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被告人石浩天,有什么要辩解的,你讲吧!(讲就讲,不讲就说下面由被告人石浩天委托的辩护人发言。) ——被告人不进行自行辩解由其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答辩。

审判长:被告人,你还有新的意见要讲吗?(——被:发就说,不法就没) 辩护人有新的辩护意见要发表吗?(——辩:发就说,不发就没。) 法庭辩论终结。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做最后陈述。被告人石浩天,你站起来说吧。(法警站起来调整麦克。)(——被:从轻方面的陈述请求)

审判长:当庭出示的证据,在休庭后交给法庭。庭审到此结束,现在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10分钟之后开庭宣布判决结果。把被告人石浩天带下去。(敲法槌!!!)

六、十分钟后

书记员:请审判长、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坐下,敲法槌!!!)现在继续开庭。提被告人石浩天到庭。 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本法庭听取了被告人石浩天的供述,辩解以及最后陈述,公诉人提请出庭的证人当庭作了证,公诉人向法庭宣读出示了有关的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辩论意见,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认真评议,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证人当庭所说证言及公诉人员当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形式来源合法,内容相互印证,能够作为定案依据,本院予以确认,下面对本案进行宣判:

全体起立!!

本院认为:………

本判决为口头判决,判决书将在五日内向你们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被告人石浩天你听清楚了吗?(——被:听清楚了。)

现在宣布闭庭,把被告人石浩天带出法庭。(敲法槌!!!) 书记员:请审判长、陪审员退庭。

请旁听人员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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