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跨国婚姻纠纷问题探析

2015年第9期(总第243期)

[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1004-6917.2015.09.009

中越跨国婚姻纠纷问题探析

覃晚萍a,b

(广西民族大学 a.中国—东盟研究中心;b. 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摘要:中越跨国婚姻数量大且呈多样性和复杂性,其纠纷的产生不可避免。解决中越跨国婚姻纠纷存在的法律困境是:因当事人没有明确被告身份导致法院立案难;因离婚诉讼文书不能及时送达导致诉期长;因婚姻缺乏合法性导致纠纷难以获得法律保障。对此,可从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防范涉越婚姻纠纷的产生,严格审查跨国婚姻当事人的身份,对一方下落不明的跨国婚姻离婚诉讼应予以特别规定,完善相关跨国婚姻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的可操作性等方面防范和解决中越跨国婚姻纠纷问题。

关键词:中国;越南;跨国婚姻;纠纷

中图分类号:DF5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917(2015)09-0040-06

中国和越南山水相连,两国人民的友谊源远流长,长期以来两国公民都有通婚的传统。随着上世纪90年代中越两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的不断加深,两国公民通婚的比率也日益增多,大量的越南女性嫁入我国边境乃至内陆地区,出现了中越跨国婚姻“热”的现象。此现象也引起了我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术界从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多角度对中越跨国婚姻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形成一系列颇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从人类学、民族学角度对中越跨国婚姻的现状、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研讨,富有代表性的成果有:日本学者塚田诚之的《中国壮族与越南侬族的周建新的《中越中老跨国民族民族关系与交流》[1],

罗文青的《和平与交往:广及其族群关系研究》[2],

从社会学角度西边境地区跨国婚姻问题初探》[3]。

对中越跨国婚姻的婚姻模式、跨国婚姻的妇女及其子女的社会认同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的主要有:秦红增等的《中越边境地区跨国婚姻模式新探——以周建新的《中越广西龙州武德乡布侬三屯为例》[4],

收稿日期:2015-07-23

边境跨国婚姻女性及其子女的身份困境:广西大新县A村个案为例》[5],李雪岩等的《中越边境跨国婚姻问题研究(妇女篇)——以广西大新县德天村为而从法学、法社会学的角度对中越跨国婚姻例》[6]。

面临的法律困境,以及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探讨的有:李娟、龙耀的《中越边民跨国婚姻覃晚萍的《对中越跨国婚姻的法法律问题探析》[7],

杜承秀的《中越跨境非法婚姻法制社会学思考》[8],

上述研究成果均没有涉及中化之进路分析》[9]等。

越跨国婚姻中的纠纷问题。在中越跨国婚姻中,由于受语言、风俗习惯、文化差异、婚姻缔结动机、感情基础等因素的影响,实践中往往出现不少矛盾和纠纷。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在面对中越跨国婚姻纠纷问题时,仍然存在一定的法律困境,从而导致涉越婚姻纠纷的解决有一定的难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因此,笔者不揣浅陋,就中越跨国婚姻纠纷产生的原因,面临的法律困境,以及如何防范和解决纠纷进行探讨,

以求教于学界。

基金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11BFX008);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研究中心(广西科学实验中心)2013年度开放课题项目

作者简介:覃晚萍(1971-),女,广西融安人,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研究中心(广西科学实验中心)研究员、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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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研究】 中越跨国婚姻纠纷问题探析

一、中越跨国婚姻的现状及纠纷产生的特点(一)中越跨国婚姻的现状。中越跨国婚姻问题引起我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后,我们从中发现其呈现出一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具体表现为:

1.不登记的涉越跨国婚姻大量存在。中越陆地边界长达1300多公里,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使得边民的交往较为便利,因此,两国边民自古以来就有通婚的习惯。周建新曾调研我国一些边境村屯,得出的论断是:若按家庭血缘关系上溯三代,几乎100%的家庭与越南有联姻关系;而就现实情况来看,个别边境村屯有50%以上的家庭与越南妇女联另据笔者2013年调研的资料显示,仅广西宁姻[10]。

明县爱店镇某村的55户居民,就有26户家庭与越南妇女联姻。而云南省政协组织的“跨国婚姻调研组”也印证了上述事实。“据不完全统计,红河州现有中越跨国婚姻773对,其中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仅有66对,已生育子女807名,大多边民通婚以事实中越边民通婚数量大,且存婚姻的形式存在”[11]。

在大量不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已是不争的事实。边民结婚之所以不登记,除受历史传统习惯影响外,还主要受跨国婚姻登记手续复杂、成本高,登记结婚后签证麻烦等因素影响。

2.近年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涉越跨国婚姻有所增加。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21世纪初,中越边境贸易发展迅速,两国公民交往更为频繁,涉越登记结婚呈逐年递增之势(见表1)。

表1 2009-2013年广西公民与越南公民登记结婚情况表

(单位:对)

2009年2010年2011年崇左市154443百色市197防城港市2720南宁市02118桂林市0518 数据来源:广西民政厅2013年12月提供。

2012年

6010448014

2013年5681159224

了数据显示,并自此后呈逐年递增之态势。尤其是从2012年开始,各市登记结婚的数量增长较快,这说明两国公民注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结婚登记。

3.涉越跨国婚姻中有骗婚现象存在。近些年,越南女子嫁入我国已不仅仅局限于广西、云南边境娶妻难的地区,“越南新娘”正逐渐向我国内陆发达地区发展,如沿海的广东、福建,内陆的四川、河南、河北、山东、江西等省份均报道有“越南新娘”存在骗婚的风险。部分“越南新娘”利用我国内陆农村地区青年娶妻难的情况,以婚姻为手段,获取男方一定数额的彩礼后即携款而逃。如2005年江苏盐城市警方曾侦破了集偷渡、诈骗、骗婚、贩卖人口于一体的特大跨国犯罪集团。该跨国犯罪集团先后组织200多名越南妇女在我国广东、广西、河南、河北、浙江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放鸽子”作案700又如,2010年福建余起,骗取300多万元人民币[12]。龙岩来了约1000多位“越南新娘”,在这些越南新娘中,有近百人仅仅结婚20多天就带走男方家给的上再有2014年12月经媒万元聘礼,突然“失踪”了[13]。体报道,在国内反响较大的河北邯郸“越南新娘”这些集体消失事件,当地公民损失了不少财产[14]。涉嫌骗婚的越南妇女,有些是有合法入境手续与我国男子登记结婚,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闪婚”,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二)中越跨国婚姻纠纷的特点。据笔者在广西崇左、百色等市进行实地调研和网上搜集的信息资料显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曾多次接到涉越婚姻纠纷的案件。通过调研分析,我们从中发现此类跨国婚姻纠纷有其自身的特点。

1.纠纷易发于婚姻存续较短的时间范围内。毋庸质疑,跨国婚姻与非跨国婚姻相比较而言,它有一定的特殊性:跨国婚姻缔结双方长期生活的社会环境不一样,语言和风俗习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加之婚前的感情基础可能不深厚等因素影响,婚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难免存在一定的沟通障碍,因而纠纷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对于因婚姻纠纷并导致婚姻危机,我国民间通常有“三年之痒”、“七年之痛”的说法,而涉越跨国婚姻,尤其是涉嫌骗婚的跨国婚姻纠纷的发生时间比传统婚姻来得更早。据笔者调查和收集的资料发现,我国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受理的涉越跨国婚姻纠纷,大多发生在新婚不久的夫妻之间,他们的平均婚龄在两三个月左右,一部

表1中广西崇左市、百色市和防城港市均为我国西南边疆与越南接壤的边境市,南宁市是广西的首府,是广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距离越南较近的省会城市,而桂林市是世界著名的旅游文化城市,跨国婚姻较多。因此,选取广西这五个城市为样本进行中越跨国婚姻登记情况的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有一定的说服力。通过表中数据,可以看到自2009年以来中越两国公民的跨国婚姻登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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