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 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或情况(是一种外在的客观现象)1-21

2、 立法:立法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解释、废止法律

规范以及认可法律规范的一种专门性活动。2-57

3、 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

行政相对人强制性、无偿地征收税、费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4-179

4、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一般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因其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的

特别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某种具有强制性的、不利的法律后果。7-306

5、 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赔偿制度是国家赔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代表国家的行政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10-438

6、 立法体制

答:立法体制,是指立法机关的设置,立法权限的划分和立法权的行使等方面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37、劳动保障监察

答:劳动保障监察,即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的简称,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38、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答: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国家整个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和监督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各项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的总称。包括:1、劳动保障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2、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报告制度,3、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4、重大具体劳动保障行政行为的审核制度,5、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制度。

39、证据保全

答: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据职权对证据资料采取收存等方法,以保持其证明作用的措施,证据保全措施的对象可以是证人、物证、书证等。

40、劳动保障行政文书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文书是指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和使用的格式规范并具有法律效力文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使用的行政文书包括:部令、决定、通知、公告和通告、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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