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高势位"建设的目标诉求与方针

作者:陈秉公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3年02期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2)05-0001-06

  依据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不只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结构与功能”关系,意识形态内部各个观念系统之间也存在“结构与功能”关系,而且,相比较而言,意识形态内部各观念系统之间的“结构与功能”关系往往表现得更直接、更精细、更富变幻,有时更迅捷而激荡。深入研究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问题,不能不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结构与功能”理论指导下,深入探索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高势位”建设的必要性、目标和方针等规律性。

  一、重新认识“价值信仰”系统的地位与特性

  今天,几乎所有国家都高度重视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将其定性为国家“软实力”的核心,坚定维护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并努力争取社会成员认同。世纪之交所发生的苏东剧变、“颜色革命”和中东北非战争,令人震惊,也深刻地告诉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价值信仰”系统的地位和特性。

  1.重新认识“价值信仰”系统的地位

  5000多年的文明史揭示,“价值信仰”系统与文明之间存在着“文化根基”与“文明共同体”的关系——“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共同体”的“文化根基”。这表现在:“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发轫的前提、文明凝聚力的基础、文明的动力源泉,也是文明有序与无序的前兆,关系文明的起伏盛衰和生死存亡。具体表现在:

  第一,“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发轫的前提。尽管有多种“文明发生论”,但笔者仍坚信“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发轫的前提。文明的实质是以“价值信仰”系统为纽带的生存共同体。毫无疑问,文明发轫需要有一定的自然环境、科学技术、经济水平和一定的控制力,但是最根本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要创造出比较完备的“价值信仰”系统,并为绝大多数成员所接受,使彼此之间视为某种“同类”。世界上具备一定自然环境、科学技术、经济水平和一定的控制力的共同体很多,但并未都发展成一种文明。只有那些同时也创造出比较完备的“价值信仰”系统的共同体才升华为文明。按照这种理论,汤因比先生统计,大约在距今3000~5000年,世界只产生了24种文明,并未创造出更多的文明。这深刻地说明,“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发轫的关键和前提。

  第二,“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凝聚力的基础。“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生存的“文化之根”,也是文明存在的标识系统。纵观人类文明史,所有文明都高度依赖自己的“价值信仰”系统,基至与“价值信仰”系统共存亡。历史一再证明,文明的产生是因为创造了被绝大多数成员所接受的“价值信仰”系统,而文明的最后消亡也是绝大多数成员最终放弃了原有的“价值信仰”系统。如,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和古印度文明,均随着原有“价值信仰”系统被放弃而最终消失,并由于接受了其它“价值信仰”系统而转变为另外的文明。

  第三,“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生存发展的动力源泉。“价值信仰”系统具有从价值观和道德层次上调动和开发人的潜能的功能,是开发人的潜能的基本方式之一。不同“价值信仰”系统开发人的潜能的方式不一样,效果也有差别。“高势位”的“价值信仰”系统能充分调动人的潜能,使文明动力十足,经济发达,而“势位”较低的或“低势位”的“价值信仰”系统只能阻碍人的潜能开发,使经济落后,文明落伍。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价值信仰”系统为核心,奉行以“家族伦理”为核心的整体精神本位,基本用“道德义务感和责任感”调动人的潜能,曾经在2000余年间保持了“价值信仰”系统的“高势位”,支撑中华民族创造了世界文明的高峰,但是近代以来由于“闭关锁国”,拒绝文化“反省”和超越,发生严重的文化“内卷”,终于走入文化低谷,也使中华文明跌入低谷。近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深刻的文化反思,实行“马中西”融合,重新创造了“高势位”的“价值信仰”系统——两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推动中华民族实现了伟大复兴。显然,“价值信仰”系统具有开发人的潜能的重要功效,是调动人潜能的基本方式之一。

  第四,“价值信仰”系统的“合法性”状态是文明有序与无序的前兆。“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的敏感神经,人们对某种文明的态度总是突出地表现在对待文明“价值信仰”系统的态度上。一般而言,从分析人们对待文明“价值信仰”系统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人们对待文明本身的态度和秩序的可能趋势。今天,发生在中东北非的政治危机,从根本上说是“价值信仰”系统的危机。上述地区首先出现的几乎都是“跨国认同”和“价值信仰”危机,而后引发了秩序混乱和族群分裂,最终将国家推入动乱和危机之中。“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的“文化根基”,也是文明有序与无序的“晴雨表”,“价值信仰”系统的冲突和分裂,必然引发文明的混乱和分裂。

  2.重新认识“价值信仰”系统的特性

  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高势位”建设不仅是由“价值信仰”系统的地位决定的,也是由“价值信仰”系统本身的特性决定的。主要表现在:

  第一,“价值信仰”系统具有结构性,其状如网络,有核心。马克思在论述黑格尔的辩证法时,曾指出,在理性的辩证运动过程中,“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了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这个新的思想又分为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而这两个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题。这种增殖过程就构成思想群。同简单的范畴一样,思想群也遵循这个辩证运动,它也有另一个与自己矛盾的群作为自己的反题。从这两个思想群中产生出新的思想群,即它们的合题”。又进一步指出,“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整个体系”。[1]价值观念系统就是这种思想“群”、思想“系列”、思想“体系”,具有明显的网状结构。各个横断面类似蛛网,每个网络联结处均有网结——核心价值观念。核心价值观念也有层次之别。不同层次的核心价值观念之间也存在着合规律、合逻辑的联结和吸引。在这个价值观念网络系统之中,核心价值观念具有强大的逻辑力量(能量),能够吸引和凝聚其他价值观念,使之紧紧地围绕自己运动,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各个价值观念系统。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是由国家建构并运用国家公共权力推行的“价值信仰”系统,是全社会所有价值观念系统的核心,只有“高势位”建设才能够成为这个核心,并充分发挥凝聚、整合和引领其它价值观念系统的功能。

  第二,“价值信仰”系统具有流动性。季羡林先生在《东方文化集成》中说:“文化一旦产生,立即向外扩散。”[2]“价值信仰”系统的流动是由观念文化的“势位差”引起的。“高势位”的“价值信仰”系统必然会向“低势位”的“价值信仰”系统流去,并改造“低势位”的“价值信仰”系统,并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辞海》在解释“势”与“位”时指出:“势”物理学名词,亦称“位”。描写“场”的一种量。“势能”指物质系统由于各物体之间存在相互作用而具有的能量。不同物体之间“势高”则“能高”,“势低”则“能低”。由于存在“势能差”,推动物体发生运动,缩小“势能差”,直至归零。[3]文化学借用物理学的“势”、“位”概念,提出价值文化“势差”或“势位差”理论。价值文化的“势位差”,指不同价值文化因其自身所内蕴的知识、价值、规律和表现美等品质的含量不同,以及知识的层次和概念范畴的位阶不同,所具有的势能和位能不同,从而形成“势位”的差异。这使得不同价值文化的吸引力、凝聚力、辐射力、渗透力、影响力及文化标矢功能等方面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推动价值文化由“高势位”向“低势位”流动,影响和改变“低势位”价值文化,这个趋势最终无法人为地阻挡。这个规律已为人类5000多年的文明史所证实。“价值信仰”系统的“流动性”告诉我们: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只有“高势位”建设,才能在“价值信仰”系统的流动中,处于强势的地位,流向全国和全世界,发挥巨大的影响力。

  第三,“价值信仰”系统具有合法性。所谓合法性指一种国家核心“价值信仰”系统被社会主体所认可和接受的程度。哈贝马斯说,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以及事实上的被承认。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只有“高势位”建设才有利于公民广泛接受和认同,具有合法性并发挥巨大的功能。主体对国家核心价值体系认同是一个复杂的主体反思性行为。公民对“价值信仰”的接受,不是“木桶装水”、不是“白纸绘画”,不是“认识论”所说“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也不是“反应论”所说“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而是接受主体“对接受客体的反思性选择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对作为“接受客体”的“价值信仰”系统的审视、解读、评价和选择,是一种不断发问、追问的“反思性选择过程”。这个过程大体要经过以下五种“反思性咀嚼”:A.“适应性反思”(对“接受客体”是否有利于接受主体适应“接受情境”,并与“接受情境”相统一的反思);B.“价值反思”(对“接受客体”价值的分析、评估和反思);C.“逻辑反思”(对“接受客体”的合规律性、合真理性反思);D.“事实或知识反思”(对“接受客体”的真实性、事实性反思,也即“信度”与“效度”反思);E.“超越性反思”(对“接受客体”的创新性、发展性和超越性反思)。可见,使公民接受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并建立起信念,是一项极为复杂、深入、细致的工作,它的第一位特征便是充分讲理并使自身具有征服人心的强大理论实力。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只有坚持“高势位”建设,才能与同时代其它“价值信仰”系统相比,所内蕴的知识、价值、规律和表现美等品质的含量高,从而具有强大的理论说服力和征服力。

  二、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高势位”建设的目标诉求

  5000多年的人类文明史揭示了一条规律——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必须“高势位”建构。所谓“高势位”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指与其它价值观念系统相比,不仅这种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层次高和范畴的位阶高,而且特别是它自身所内蕴的知识、价值、规律和表现美等品质的含量也高,从而具有更大的势能和位能,表现出更强的凝聚力、辐射力、渗透力、影响力和征服力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系统。所谓“高势”,主要指与其它价值系统相比,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所内蕴的知识、价值、规律和表现美等品质的含量高和水平高,从而具有强大的理论势能。所谓“高位”主要指与其它价值系统相比,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知识层次高(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法治观等理论知识层次)和所使用范畴的位阶高(如:它所使用的概念和范畴与其它价值系统所使用的概念和范畴相比,一般应是同位或上位概念和范畴),从而使它能够具有统摄其它价值系统所必须的逻辑位能。回顾人类文明史,几乎所有国家都进行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然而,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关键在于所建构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所内蕴的知识、价值、规律和表现美等品质的含量和水平,在于它与同时代其它国家相比所建设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是否达到了“高势位”。

  “高势位”国家核心价值体系一般具有如下五种品格:

  1.真理性品格

  主要表现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变化规律,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人民性,为国家和公民提供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进行正确选择的强大思想武器。真理性品格具有三种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人民性,是这三种特性的统一。第一,科学性。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科学的,能够深刻揭示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规律,引导国家和公民进行正确的选择。第二,合理性。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符合合理性原则,处理国家和社会事物能够做到统筹兼顾,合情合理,实事求是,恰当正好,反对和避免简单化、片面性和极端性。一个国家无论面临多大的发展压力,创造多高的发展速度,都不能违背合理性,都要接受合理性的评判,并最终回到合理性上来。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的合理性主要表现在:方法的合理性——反对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方法,坚持联系、发展和全面的辩证方法。如,坚持合理的“度”,“恰当”、“正好”、“恰如其分”、“无过无不及”地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精神向度的合理性——引导社会追求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人文精神与商品意识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等。利益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合理性——坚持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统一,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统一,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相统一,各个社会阶层和集团利益的合理分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等。第三,人民性。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应立足于社会实践,从国情出发,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为少数人谋私利,把全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价值追求。[4]总之,我国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是科学性、合理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2.民族性品格

  主要表现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符合国情,能够完满地回答和解决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实践课题,并且已被长期的生存发展实践所证明。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根本的和首要的任务就是面对生存环境压力,回答和解决国家面临的全局性生存发展课题,为国家提供迎接挑战走向胜利的思想理论和对策。在国家危急关头,国家核心价值体系能够正确地回答和解决国家所面临的生死存亡基本实践课题,引导其转危为安;在国家和平发展中,能够正确地回答和解决国家所面临的发展难题,引导其持续高速发展,走向成功。国家核心价值体系解决本民族生存发展基本实践课题的能力和水平是判断其是否“高势位”的首要标准和根本标准。历史告诉我们,一种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即使建构得再圆融和精致,历史悠久,但只要它不能回答和解决国家面临的基本生存实践课题,只能使国家走向困顿和失败,也不是“高势位”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在回应环境压力与挑战,解决二百年来中华民族复兴的“两大”历史任务——“革命”与“现代化”的历程中创造的,并在新中国成立后成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决定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命运。中国“革命”和“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每一个重大难题、挑战和风险,都是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化解的。甚至可以这样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是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实现的。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当今世界“高势位”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

  3.时代性品格

  主要表现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能够走在时代的前列,正确地把握和涵容先进的时代精神,提倡和普及先进的理想、价值、品德、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有先进与落后的差别。人类历史以生产方式为基础,依次走过了原始采集时代、农耕游牧时代、工业时代,正在进入信息时代。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必须与生产方式发展相适应,做到与时俱进。一般而言,走在时代前列,反映时代精神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是先进的,而落在时代后面,违背时代精神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是落后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先进还是落后,往往是国家先进与落后、强大与衰落的根本原因。先进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使国家朝气蓬勃,与时俱进,而落后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只能使国家暮气沉沉,步履维艰。特别是在当代,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置身于时代潮流之外,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尤其必须具有时代性和先进性品格。“高势位”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是在迎接时代挑战的实践中产生和建设的,能够充分反映和蕴含先进的时代精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核心价值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独创性和先进性,不仅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也解决了世界的普遍性难题——“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多次化解世界性风险和危机,引领社会持续高速发展,充分显示了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势位”。

  4.包容性品格

  主要表现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以人类文明的全部优秀成果为基础,海纳百川,主动吸纳和涵容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叠加创新,融为一体,成为千百年来人类全部文明的继承、延伸和超越。5000多年的文明史告诉我们:凡是善于包容和整合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必然厚重、科学、先进,能够引领国家克服万难,走向强大与繁荣;凡是封闭保守,拒斥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难免贫乏、愚昧、落后,导致国家停滞和贫弱。在人类历史上,有的国家失败了还能胜利,衰落了还能强大,分裂了还能统一,具有超强的生命力,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它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包容性,善于整合与吸纳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国家的“软实力”强大。

  5.超越性品格

  主要表现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开放性和高度的理论自觉,能够不断反省和超越自身,做到与时俱进,反对任何僵化和教条。这是由以下两点决定的:第一,价值观念系统具有滞后性。马克思说,理论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长青。观念系统一经建立不可能每时每刻都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而变化。只有坚持理论自觉和开放,才能不断反省和超越自身,跟上社会实践的发展。第二,观念系统具有圆融性。一般而言,观念系统首尾相连、逻辑一贯,具有理论的圆融性和无矛盾性。这使观念系统接受和融合系统外知识易于产生逻辑障碍,每整合和吸纳一种系统外知识,往往都会引起激烈的矛盾、冲突和震动。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只有自觉保持开放性和高度的理论自觉,才能主动反省自身,整合体系内外知识,实现不断发展和超越。历史证明,开放性和理论自觉是保持国家核心价值体系与时俱进和先进性的根本性条件,凡是善于开放和理论自觉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往往能不断自我更新,跟上时代的发展,使国家生机勃勃;凡是不善于(甚至拒绝)开放和理论自觉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必然陷于僵化和停滞,落后于时代,甚至使国家落伍。

  三、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高势位”建设的方针——“叠加创新”

  “叠加创新”是全球化时代文化建设的方针,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势位”建设的方针。在全球化时代,文化多样性的含义已不仅仅是文化的多元多样存在,而是通过“叠加创新”和“高势位”建设,实现人类文化和各个文化的“高势和存”。“叠加创新”指,人类文化的进化具有“一体化二重性”(特殊进化和一般进化),只有立足于现实的生存实践,以文化适应生存环境和文化的阶段性发展为目标,自觉推动文化的“一体化二重性”(特殊进化和一般进化)不断叠加、整合和创新,建设“高势位”的文化,才能实现文化持续进化和超越,以形成人类文化的“高势和存”局面。所谓“高势和存”,指在全球化时代,每种文化都应自觉进行“高势位”建设,达到“高势位”水平,同时,又能“和而不同”,和谐共存。这项理论的主要内涵包括:

  1.文化进化具有“一体化二重性”(特殊进化和一般进化)两种趋向

  任何文化的进化都具有“一体化二重性”(特殊进化和一般进化)两种趋向,并且是这两种趋向的统一体。这包括以下内涵:

  第一,任何文化都是“一体化二重性”(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的统一体。特殊进化是文化为适应环境而形成的“类型”的演进,是文化的专化和特殊化。一般进化是文化由“阶段到阶段”的发展,是文化的普遍发展和进化。第二,文化的“一体化二重性”是各个文化具有一般性和多样性的内在根据。文化首先必须适应生存环境,是特殊的文化,具有特殊进化,这使人类的文化必然多元多样。同时,文化还必然在一般进化的阶梯上向上攀登,具有一般进化。例如,人类曾经历了采集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信息文明等发展阶段,但不论处在哪个文明发展阶段上的文化,都既具有一般性,又具有特殊性,是多元多样的。其根本原因在于每种文化的内部都具有“一体化二重性”(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第三,特殊进化是文化生存发展的关键和根本,不适应生存环境的文化只能走向萎缩或被淘汰。一般进化是文化生存发展的阶段和阶梯,落后于发展阶段的文化必然落伍,甚至被淘汰。第四,文化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都是重要的,不可或缺。但对文化生存而言,首先是特殊进化,而后是一般进化。但两者都是重要的、必须的、缺一不可的。第五,特殊进化是相对生存环境而言的,不同生存环境要求不同类型的文化,不具有可比性。在一种生存环境中产生的优势文化,放在另一种生存环境中则可能具有破坏性和毁灭性。一般进化是相对于发展阶段而言的,具有可比性。第六,应当承认文化的“一体化二重性”——特殊进化和一般进化并自觉推动其相互渗透、相互整合和一体化超越。将特殊进化和一般进化孤立起来、对立起来,用其中一重性否定或代替另一重性都是不科学的,必然危及文化的生存和发展。

  2.依据历史唯物论,人类文化的进化是以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为基础的文化整体的进化

  这包含以下内涵:第一,无论特殊进化还是一般进化,都必须首先满足人的“生存需要”,①以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为起点和基础。第二,无论特殊进化还是一般进化,都是以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为基础的文化整体的进化。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必然要求制度、观念和人的素质做相应的发展和变化,形成文化整体——科学技术、制度、观念和主体素质等的整体综合发展。第三,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所要求的文化整体发展不会完全一致,必然存在差异、矛盾、对立和斗争——特殊进化要求文化适应生存环境,发展专化;一般进化要求文化超越发展阶段,上升到新阶段。这是存在于人类所有文化中的具有普遍性的矛盾和冲突,必须正确解决,无可回避。第四,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的对立和斗争是文化个性和特殊性存在的原因。就单个文化而言,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相融合,结果必然具有个性和特殊性,是特殊的文化。就人类文化整体而言,文化虽然具有一般性和共性,却是以个性和特殊性的方式存在的,是多元多样的文化。这是为什么处在相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文化却各具特色、各不相同的深层原因,也是具有相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却并不一样的深层原因。第五,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所要求的文化整体发展的对立和斗争是文化进化的基本动力之一。它们的矛盾、斗争和统一能够推动文化既具有特殊性,适应环境,又能在文化的阶梯上向上攀登,获得蓬勃发展、持续发展。但也应看到,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所要求的文化整体发展的对立和斗争也可能成为限制文化进化,甚至毁灭文化进化的基本力量之一。它们的矛盾、斗争和统一,如果处理失误,或者以一般进化否定和取代特殊进化(放弃专化),或者用特殊进化否定和取代一般进化(放弃阶段跃升),都是危险的,都威胁文化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这是今天困惑文化探索者和决策者的理论和实践难题,至今鲜有众所公认的回答。

  3.文化进化的方针——“叠加创新”

  要实现文化的持续进化和超越,必须坚持文化的“叠加创新”方针,即在现实生存实践的基础上,坚持以文化适应生存环境和阶段性发展为目标,自觉推动文化的“一体化二重性”(特殊进化和一般进化)不断叠加、整合和创新,建设“高势位”的文化,以实现人类文化的“高势和存”。主要有以下内涵:

  第一,文化进化是自觉建构的。自然界(植物与动物)的进化是自然的,而人类文化的进化是自为的、自觉的,是人建构的。人是“实践的主体”,全部文化都是人类为求存在和发展而自觉建构的。因此,必须有正确的文化建设方针和原则。第二,正确认识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的地位和功能。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的地位有差异:在现实的生存实践基础上,特殊进化(适应生存环境)是文化进化的根基,一般进化(阶段性升华)是文化进化的阶梯;特殊进化(适应生存环境)是文化进化的“底线目标”,一般进化(阶段性跃升)是文化进化的阶段性目标。特殊进化(适应生存环境)与一般进化(阶段性跃升)都是文化进化目标的构成要素,不可或缺。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的功能也存在差异:特殊进化(适应生存环境)的功能在于发展文化的专化和特殊化,形成与环境的良性互动,保证文化适应环境;一般进化(阶段性跃升)的功能在于推动文化在发展的阶梯上攀登,保持与时代的一致性,使文化不致落伍。对于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来说,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都是极其重要的,只有自觉推动它们不断“叠加创新”,融为一体,才能实现文化的持续发展和超越。第三,“叠加创新”的种类。主要有两类,即本土文化系统内的“叠加创新”和文化系统间的“叠加创新”。这两种“叠加创新”有性质的区别。本土文化系统内的“叠加创新”,属于同一文化内特殊进化和一般进化的“叠加创新”,应以“特殊进化”(适应生存环境)为进化的根基和“底线”目标,以一般进化(阶段性跃升)为进化的阶梯和阶段性目标,进行深度叠加、整合与创新。而文化系统间的“叠加创新”,属于两种文化系统之间的“叠加创新”,即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叠加创新”,其本质是两种特殊文化之间的关系,不是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之间的关系。只能以本土文化为进化的根基,以外来文化为进化的必要资源,进行深度叠加、整合与创新。应注意上述两类文化“叠加创新”的性质和内涵的区别。第四,文化的最佳状态。总体说是文化能较好地实施文化的“叠加创新”方针。这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本土文化系统内“叠加创新”的最佳状态。表现为,文化系统中特殊进化与一般进化能够进行深度整合与创新,已融为一体,文化能够实现“二重性一体化”整合和超越,并能持续进行这种整合和超越。其二,文化系统间“叠加创新”的最佳状态。表现为,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在生存实践的基础之上,以本土文化为根基,以外来文化为必要资源,进行深度整合、创新和超越,并融为一体,基本实现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一体化”超越。总之,通过上述两类“叠加创新”,使文化既能良好地适应生存环境,又能持续发展和超越。“叠加创新”方针是应对文化“内卷”(文化发展的“非连续性”、间断性和停滞),避免文化“同质化”,坚持文化的多样性,实现文化持续发展和超越的有效方针。第五,“叠加创新”应坚持文化建构的“高势位”原则。无论文化系统内的“叠加创新”,还是文化系统间的“叠加创新”都应坚持“高势位”建构原则。所谓“高势位”建构原则,指在“叠加创新”过程中,所建构的新文化在生存适应性、技术和知识、价值、制度和审美等方面与同时代的其它文化相比不仅含量高而且丰富,是“高势位”的文化。“高势位”文化不仅具有核心性和凝聚性,而且具有流动优势,易于被认同,并能流向全世界。第六,实行文化“叠加创新”方针的目标不是使某一种文化独领风骚,更不是鼓励文化间“有我没你”的争斗,而是实现人类多元文化的“高势和存”。在全球化条件下,每一种文化都应通过“叠加创新”和“高势位”建设,不断自我超越,从而建立“高势和存”的人类文化。第七,今天中国实行文化“叠加创新”方针的关键是科学处理“马中西”关系。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起,中国国家核心价值建设逐渐走出一条“马中西”叠加创新的道路。这条道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以他民族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为重要知识借鉴”,创造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重要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导中华文明走向伟大复兴。这是文化“叠加创新”方针的成功典范,今后必将取得更大胜利。第八,进行“马中西”叠加创新的人才基础是建立“马中西”式的专家队伍。这支队伍要精通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通中国传统文化,也精通西方文化,是精通“马中西”理论的世界一流专家。中国只有建设好一支这样的专家队伍,才能建设“高势位”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

  注释:

  ①依据《主体人类学原理》(陈秉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入选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人格结构与选择”图型理论,人有三类基本需要:生存需要、归属需要和发展需要。其中,生存需要包含三个欲望:食欲、性欲、安全欲。生存需要是人从动物界中带来的最强烈的需要,是维持生命的第一位需要,因而,必须首先满足。

作者介绍:陈秉公(1941-),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 长春 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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