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屯南煤业公司机关考勤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工作制度。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要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脱岗、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购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公司综合部、党办室、人力资源部定期、不定期地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查出违反规定现象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两次给予50元处罚,三次以上每发现一次记缺勤一天。

二、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并严格按照公司《请销假制度》进行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对不按规定程序请销假者,按照旷工处理。

三、实行全员考勤签到制度。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上班到所在部门亲自在考勤表上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如到基层或外出办事、出差不能按时签到的,待回来及时补签并注明真实事由。各部门的考勤表必须由各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名后于每月21日(工作日)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将考勤表与人力资源部备案的请假条联合审核予以公示,接受大众的

监督,如有不报考勤、发现考勤记录不清、考勤不真实、虚填瞒报的视当事人为缺勤并扣罚部室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将加倍处罚。

四、统一安排带薪年假制度。公司将视安全生产情况有计划地统一安排员工休带薪年假,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员工休够带薪年假的(按照带薪年假的期限有关规定),将在年终按照所欠天数抵冲员工的事假、病假或以工资补偿形式执行带薪年假制度。

五、经公司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出勤,但必须向综合部履行报告手续。

六、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七、工作人员无故缺勤、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具体工作由公司综合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屯南煤业公司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完善考勤制度,特制定公司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的程序

1. 员工请假,应事先持《屯南煤业公司员工请假单》或有关证明履行审批手续,假 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岗上班。

2. 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假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请假的审批

3. 机关普通干部和员工请假:请假3天(含)以下由各部室负责人直接审批;请假3天以上5天(含)以下者,由各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批;5天以上的还需分别报请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各部室安排好工作代理人。

4. 机关中层干部请假:请假1天由公司主管副总审批;请假1-2天(含),由公司主管副总审批,再报总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分别报请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副科请假第一步均需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先批。

5.高管人员:公司副处人员请假3天(含)以内者分别由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3天以上由公司两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报请师市或新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正处领导请假按师市或新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事项说明:

6、请假必须填写《屯南煤业公司员工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的原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假单,视为无效假单,按旷工处理。

8、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有关假,均须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手续、证明连同假单一并交送作为审批依据和备案资料,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休假。

9、各部室《考勤表》上要做出与请假单上审批的假种标示交综合部备查。

10、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不耽误并具有连续性。

11、假满回公司向部室及分管领导销假,通报人力资源部,并交接工作。

12、因各种原因超假期应及时告知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13、因事情紧急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或审批领导不在未签字的,须以电话向各级审批领导报知,并于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14、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含)以下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5天以上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16、病假证明必须包括:县团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书和病假建议书。如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奖励; 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17、病假在规定期限内按每天工资的70%计发,事假在规定期限内无工资,超规定期限的另行处理;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及丧假在法定规定时间内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18、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期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和其他待遇,超过法定时间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屯南煤业公司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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