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倡议书

殡葬改革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秉承传统、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对殡葬改革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殡葬改革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1956年4月29日,周恩来、邓小平等151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实行火化”的倡议书上联合签名,表明了他们愿为全国各族人民做出表率的唯物主义精神和博大胸怀,充分体现了他们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决心和气魄,这一举动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全面推行殡葬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的实施,我县遵循“殡葬管理实行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受封建陋习的影响,有的地方在亲人死亡后,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墓,破坏了生态环境;有的地方大操大办丧事,损失浪费严重,给丧属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更有甚者,借此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排成长队,沿街送灵,不仅严重扰民、影响市容市貌,而且给下一代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共创和谐江城、生态江城、魅力江城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县殡仪馆已按照“环境园林化、设备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正在紧张建设当中,计划于今年6月底建成投入使用。

为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倡议:一是充分认识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从自己做起,从家人做起,自觉遵守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丧葬陋习;二是坚决响应各级党委政府推行火葬改革的号召,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的丧葬新风,实行火葬,杜绝土葬;三是顾全大局,从维护江城形象出发,自觉执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

殡葬改革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摒弃殡葬陋习,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尊老敬老、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新风尚,为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江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县精社文明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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