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思考

百家论坛

关于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思考

郭响明

湘潭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摘要: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百姓身体和生命健康,关乎社会安定和国家经济发展,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更是人们最关注的民生问题。这几年虽然我国食品药品体制改革进程加快,然而改革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因此如何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是我们重点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创新多年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原则,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和体系,注重食品药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立法工作,实施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社会各阶层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食品药品生产主体“多、小、散”,整个产业生产水平较低,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较多,尤其是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频繁出现,甚至有些已经触犯法律。因此,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确保食品药品每个环节都在监管之下,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对于确保我国进行可持续的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高效的权威的监管体制食品药品监管范围较广,参与部门较多,环节的交叉影响导致各部门推诿扯皮,难以形成有效监管。因此构建一个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是亟需解决的问题。首先应该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明确每一个部门的责任和职能,避免重复交叉,互相合作,互相监督,不得只看重自己部门的利益,应该将食品药品监管看成一个整体,各个部门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从而形成一个强大的监管合力。同时建立明确的责权机制,实现“分工明确,权责并重、疏而不漏”,积极履行监管职能,确

保监管的权威性[1]

二、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队伍整合(一)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基于“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对所管辖区人口、服务范围、经济水平和工作量等方面进行分析,估算出所需行政执法编制,根据程序报上级审批。参照农村基层监管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所管辖区常住人口的0.4人/万人的标准[2],市区基层监管人员应为农村基层监管人员3-5倍。同时考虑到实际配置情况,合理确定机构整合划转人员的规定界限。根据相关政策,应从卫生、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从事食品各环节质量卫生监督的在职人员中选取人员划入到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直属部门;如果人员配置不足,可以采用公开招考的方法,在各级质量卫生监督机构中优先录用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食品安全、药学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从而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二)实行向公务员过渡当前,各级食品质量卫生监督人员身份复杂,大多数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应由编制、组织人事、法制部门针对划转人员组织严格的公务员培训考试,严格遴选,择优录用,统一实施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严肃行政监督执法规定,保证上岗执法人员具有优良素质。从而促进机构改革圆满完成,稳定监管队伍,确保监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三)确保经费落实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其监管检测工作经费的支出只为公益不为盈利,应像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一样得到保证并逐步增加。根据相关财政政策,新增人员经费、专项经费、

214

办案经费、检测经费和公用经费根据当前财政对食品药品监

管管理经费标准拨付,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方法,从而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

三、实现分层、分类管理模式

虽然食品和药品都是特殊的商品,然而基于药品更专业化和食品更大众化的差别,在监管模式上应该也有所差别,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内应该设置食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建议食品监管采取属地化管理、分级责任模式,中央从政策上进行指导,根据政府所管辖区的实际情况,注重源头监管,加强对相对人的监管,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同时,技术性和专业性更强的药品监管则需要采取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破除地方保护和地方利益,从而确保充足的监管力量和监管费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科学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始终坚持中央针对“权责一致、政事分开以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协调制约”的改革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将一些职权重复的机构予以清除。首先,食品方面应该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予以撤销,应该添加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许可两个机构,分别具有安全卫生监督和食品注册审批职能。其次由于目前的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具有的职能包括医疗机械、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广告审批等。因此,在食药分开管理时应该在以前的稽查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分别整合成食品稽查局和药品稽查局。

五、完善食品药品法律体系现阶段,我国法律体系中食品药品的相关法律依然不是很健全,存在一定的漏洞。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应不断更新与完善,才能使执法部门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效监管。健全法律体系能够采用以下两种方法实施:其一借鉴和引用发达国家的成功法律案例,再结合我国社会的实际国情,在短时间内完善和制定有关法律或暂行规定,并严格实施;其二是根据国情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配套的实施条例,为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

六、构建食品药品监管应急反应系统

在对食品药品监管的同时也应制定相关应急措施,实行快速反应。从最近几年来出现的一些食品药品问题(例如酸奶事件、雌激素、三聚氰胺等事件),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更需要完善相对应的应急系统。在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必须事先想到应急措施,以备不时之需,首先这个应急系统包含了三个阶段的内容:事件发生前、发生时、发生后。在相关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处理,但是事件之前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演习、预防措施的制定、有效控制、事后处理。

健全的食品药品的监管体制是食品药品安全使用的保障,贯穿于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因此,根据当前监管体制的不足之处创新监管体制,健全监管体制,构建一个独立、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从而满足人们对食品药品安全实用的需求,确保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思考[1][J].武众众,食品工程,程景民2014.,对我国当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12(思考[2][J].韩希军,齐鲁药事,董玉2010.关于对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调查与31):104-106.

,02(15):27-29.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