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201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

汇编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批准令

为保证北京xx医院检验科在检验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防护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的要求,以达到防护目的,本手册旨在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样本和环境的安全,望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批准者(签字):

前 言

国家质监总局于2004年4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并在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根据当前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迫切需要,结合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编制而成。该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有利于我国实验室通用生物安全标准的规范和统一,并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生物安全事业及科技进步地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监总局发布的这一强制性标准,把实验室生物安全真正与质量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高度,切实规范我所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设计、建造、验收、使用及维护,现依据GB 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50346-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所检测工作的实际情况,专门编制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有关领导审核批准予于发布实施,并且每年由实验室管理层对本手册进行评审和更新。

医院设有生物安全委员会,目前与生物安全实验室检测相关的微生物主要有:HBV、HCV、梅毒螺旋体等。生物安全是指避免危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险的综合措施。生物安全手册建立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操作者,操作对象及环境三者的安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原则,本手册是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服务质量和生物安全的重要文

件。现将本手册予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望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本手册主要起草人:xxx

本手册由北京xx医院检验科主任提出并负责解释。

生效日期:2015年10月1日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修订页

目 录

第—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布局 ................................................................................. 8 第—节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选址 ........................................................................... 8 第二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组织管理 ................................................................... 8 第一节 组织建设 ........................................................................................................... 8 第二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组织结构框架 ....................................................................... 9 第三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职责 ............................................................................. 10 第三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 ..................................................................... 12 第一节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 12 第二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与资格认可制度 .......................................... 13 第三节 健康管理与监督制度 ..................................................................................... 15 第四节 准入制度 ......................................................................................................... 15 第五节 检验人员工作行为管理制度 ......................................................................... 16 第六节 标本污染报告制度 ......................................................................................... 17 第七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 17 第八节 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 21 第九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2 第十节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 23 第十一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25 第十二节 安全用电制度 ............................................................................................. 28 第四章 实验室微生物的危害评估 ............................................................................. 29 第一节 乙型肝炎病毒的危害评估 ............................................................................. 29 第二节 丙型肝炎病毒的危害评估 ............................................................................. 29 第三节 梅毒螺旋体的危害评估 ................................................................................. 30 第五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 31 第一节 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实施细则.............................................................. 31 第二节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 33 第三节 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程序 ............................................................................. 33 第四节 个人防护用品的脱卸程序 ............................................................................. 33 第六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仪器与设备 ................................................................... 33

第一节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 33 第二节 辅助设备 ..................................................................................................... 34 第七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34 第八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紧急情况处理.............................................................. 35 第一节 病原体污染的处理 ......................................................................................... 35 第二节 仪器设备故障的处理 ..................................................................................... 36 第九章 参考文献 ......................................................................................................... 37 第十章 附件 ................................................................................................................. 38

第—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布局

第—节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选址

本实验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卫生部一甲医院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求,经市环保局有关部门审批后建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东园122楼博泰国际B座T2/3层。 一、 围护结构 ;

1、 实验室结构全部采用彩钢板材料,表面光滑、耐腐蚀、防水,所有缝隙可靠密封,便于清洁消毒,且防震、防火。

2、 地面采用大理石材料,防渗漏、无接缝、光洁、防滑。 3、 实验室所有门均可关闭。

4、 实验台采用理化板,防水、耐腐蚀、耐热。 5、 所有入口均能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 二、平面结构与分区

1、 分区:分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1.1 清洁区:用于实验人员更衣,准备的区域。

1.2 半污染区:即缓冲区,用于标本的传送、废物的输出。 1.3 污染区:是实验室的核心区域,用于实验操作。 2、 设置:包括空调、更衣柜、实验台、洗手池等。

第二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

北京xx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委员会

主任: 总经理

副主任: 业务院长

委员 检验科主任

委员 生物安全员

委员 XXX

委员 XXX

委员 XXX

第二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组织结构框架

总经理 院办中心

实验室主任

生物安全员

实验室技术员

第三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职责

—、 生物安全委员会职责

1、 评估开展生物检验项目的危害程度。 2、 审批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3、 审批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生物安全小组、生物安全资格。 4、 审批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检验项目。

5、 审查和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6、 处理和解决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突发事件。 二、 总经理职责

1、 总经理是北京xx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实验室主任管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职责。

2、担任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领导生物安全委员会履行职责。 三、院办中心职责

1、担任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生物安全委员会履行职责。 四、实验室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生物安全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 2、审批《生物安全手册》及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和指导实验室设计、危险评估、生物安全管理、 实验室设备管理、健康管理与监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决定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资格认可。监督执行生物安全实验室相关文件,特殊情况向院办中心报告。

4、负责实验室技术工作的开展,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认真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安全顺利完成日常工作。 五、 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 采购、行政专员

1.1、负责供应一次性耗材及其它物品。 1.2、负责水、电、暖的检查与维修。

1.3、负责仪器和设备的购置、验收、检查及维修。 1.4、负责实验室内感染的监督与监理。

1.5 监督检查实验室人员的医疗服务活动。

1.6 负责处理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

1.7 负责实验室内工作人员的外出培训、进修及参加会议。

1.8 负责组织实验室内技术培训与考核。

1.9 负责发放传达各级领导有关文件。

1.10 负责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

1.11 负责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及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理。

六、 生物安全小组职责

l、 负责执行生物安全委员会各项决议。

2、 负责协助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实验室运行的安全和检验质量。

3、 负责安全和检验人员的上岗培训及考核,包括安全知识、安全防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紧急事件处理等。

4、 负责生物安全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术考核。

5、 负责监督,检查、教育和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操作。

七、 检验科专业小组长职责

1、 负责本专业小组的工作正常运行。

2、 负责本小组人员的岗位安排及监督。

3、 负责本小组实验室仪器的保养、维护与维修。

4、 负责本小组人员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检验技术操作规范的监督。

5、 在实验室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向实验室主任和科室生物安全员报告。

八、 生物安全员职责

l、 生物安全员由检验师级以上的人员承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1 具有实际工作的经验;

1.2 对所操作的微生物有全面、完整的了解:

1.3 具有组织实验室工作的能力:

1.4 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1.5 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的认可资格。

1.6 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检验操作是否符合标准操作规范。

1.7 负责各实验室仪器、消防设备、电力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化学危险品的保存与保管。

1.8 负责监督、检查标本运输、废弃物处理、标本储存是否符合规定。

1.9 针对操作程序、技术方法、实验条件的变更,以及引进的新设备,为检验人员提供安全文献和信息资料。

1.10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各项技术参数,组织对实验室设备的常规保养。

1.11 发现可能涉及潜在的传染性或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等苗头或隐患,以及在实验室内发生紧急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决定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及时解决并报告生物安全小组或主任。

1.12 了解检验人员健康状况、在岗、缺勤情况,拒绝带病上岗。

1.13 定期向安全小组汇报监督、检查情况。

九、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1、 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自愿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 熟悉并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手册》的各项内容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

3、 熟悉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布局、结构实验的危害程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4、 必须掌握实验过程中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5、 接受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实验操作技术的培训及考核,并及时更新相关知识,取得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工作资格后,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6、 按照本手册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工作,正确、安全地操作,避免污染,保证实验室运行的安全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7、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各项技术参数,完成对实验室设备的常规保养。

8、 在实验室内发生紧急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向实验室主任和生物安全员报告。

第三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为确保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实验室人员、样本和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照管理制度执行。

2 管理制度

2.1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有明显的生物危险标识,还包括生物安全识别、实验室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2.2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有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2.3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无论进入实验室时间长短,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所有操作规程。

2.4 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上岗前必须进行有效的技术培训和模拟训练,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经考核取得资格认可方可上岗。

2.5 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批准。

2.6 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抽血进行有关的检测,以后定期复检;如没有疫苗必须进行免疫注射,并做好登记记录。

2.7 在实验室内不得进食饮水,或者进行其它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8 实验过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2.9 进行感染性实验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入内。

2.10工作前后应消毒,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2.1l 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 ,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具体措施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执行。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

第二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与资格认可制度

一、 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防护意识,详细了解实验室危险的识别与控制,是有效预防和避免获得感染、意外事件及事故的关键所在。因此,不断进行各项安全措施的有关在职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保证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全体人员在进入相应实验室之前充分了解实验室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以及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本着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的原则,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针对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特制定本计划。

1、 培训内容:

新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经过培训,方能取得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工作的资格、培训由实验室主任安排。培训内容包括:

1.1 相关检验的国家诊断标准、处理原则以及本手册。

1.2 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消毒方法。

1.3 个人防护,着装方法。

1.4 实验室基本技术及无菌操作方法。

1.5实验室清洁及消毒方法。

1.6标本的运输、保管和储存方法。

1.7有关潜在危险的知识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的消毒处理程序。

2、 课时安排(表1)

1 实验室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必须经过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

2 培训和考核由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进行组织。

3 获得生物安全实验室检验资格者,以后每年要经过一次最新培训。

二、 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认可

1、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由实验室主任批准、认可,并报生物安全委员会审批。

2、 认可条件:

2.1 资格考核:新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由生物安全小组协助实验室主任组织考核。考核包括: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通过考核后,还需与有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同工作2个月,才能获得进行实验室操作的正式资格。

2.2人员准入的健康条件:当前已获得有效计划免疫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其中,必须的计划免疫项目包括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等。凡患有严重疾病、免疫功能低下或免疫缺陷者、孕妇及其它所有未经实验室主任授权的生物安全培训人员,不得进入本实验室。

2.3人员准入的专业技术条件:当前已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其它所有未经实验室主任授权及生物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本实验室。

3、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适合工作状态: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不应进入实验室: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患发热性疾病、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已经在实验室内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疲劳状态。

第三节 健康管理与监督制度

1、 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

2、 工作人员应得到适当的健康医学监督(监测)以监测职业病。

2.1 检验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得带病上岗。身体出现任何不适时应及时向生物安全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由其决定是否继续上岗。

2.2 检验人员身体开放性损伤、患有严重发热性疾病、感冒、呼吸道感染、可导致抵抗力下降的任何疾病、妊娠6个月以上时,不得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

2.3 连续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4小时或因其它原因造成身体疲劳的,不得再次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

3、 体格检查

3.1 检验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

3.2 取得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格的检验人员,应一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3.3 体格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肝胆B超、胸片、血液检查等,应有检测报告并记录存档。

3.4 收集检验人员的血清,进行生化检测和免疫学检测,主要有肝功、HIV抗体、梅毒抗体、乙肝五项、HCV抗体、结核抗体等,应有检测报告并记录存档。

4、 免疫接种

4.1 检验人员应定期接受常规免疫接种。

4.2根据生物安全实验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接触标本的类型,将拟进行疫苗接种的人员名单上报生物安全委员会,由他们共同研究决定接种名单和接种疫苗的种类。

4.3疫苗接种后,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疫苗接种登记表,登记备案。

第四节 准入制度

1、检验人员必须自愿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本手册的各项内容,并填写相关文件。检验人员必须具有处理病原体及其毒素的工作经历,经过生物安全知

识、个人防护和相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经资格认可,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2、实验室及其辅助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新的培训。

3、在进入实验室前,实验室主任有责任向所有的检验人员提供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仪器操作规程。

4、实验室主任有权决定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名单,并让所有检验人员了解实验室的特殊危险,检验人员要阅读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检验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定期体检。禁止有病或皮肤破损的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

6、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必须按顺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8、孕妇,不健康人员、未成年人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除非得到实验室主任允许方可进入。

9、禁止将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第五节 检验人员工作行为管理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为专用实验室,只允许进行实验目的所规定的操作,不得进行与此无关的任何活动。

2、进入实验室要严格穿戴适当的且符合风险级别的个人防护装备,方可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

3、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会客和喧哗。

4、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有序,每项工作完成后,必须清洁台面、消毒,恢复实验室的待运行状态。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材料后,即使带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等活动前,接触每一位患者前后均应例行进行彻底洗手。

6、禁止口吸移液。

7、应按培训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装置。

8、所有样本和废弃物应被假定含有传染性生物因子,按相关规定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9、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暴露或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时,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生物安全员或实验室主任,同时记录事故经过及处理办法。

10、注意个人的健康状况,出现身体不适情况而不能坚持工作,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11、实验完成后按规定离开实验室,到办公区域活动。

第六节 标本污染报告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暴露于传染性物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或生物安全员,同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法,并进行危险评估。

2、实验室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详细记录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3、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潜在危险的知识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新的培训。

第七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实验室消毒隔离要求

1、要求

1.1实验室相对独立,通过隔离门与公共部位相隔,实验核心区包括实验室间及与相连的缓冲走廊,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1.2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3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应专用,需带出时必须严格消毒。

1.4组织、体液等必须放入防漏密闭的容器内储运。

1.5样本离心时,应在密闭状态下放在离心机内进行,以防产生气溶胶溅出。

1.6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器材、实验废弃物均应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实验完毕,先消毒物体表面,再按规定程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空气消毒。

1.8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清洁消毒双手。

1.9仪器设备运出实验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

2、消毒方法

2.1 实验室内空气消毒紫外线灯管适用于无人室内空气、物体表面的消毒。常用的室内悬吊式紫外线灯对室内空气消毒时安装的数量为平均1.5w/ (照射强度≥70uw∕c㎡),照射时间长短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2 实验室表面消毒

2.2.1 地面:

实验室地面要湿式拖扫,禁止干拖干扫。需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1000㎎/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拖地,消毒液用量不小于100ml/㎡ 。污染区和清洁区拖把应专用,不得混用。使用后,用上述消毒液浸泡30分钟,悬挂晾干备用。

2.2.2 物体表面的消毒

实验台、桌、椅、凳、门把手等可用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并作用10-15分钟后及时用清水擦洗,以除去残留的消毒液。

2.2.3 手的消毒

实验室工作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手的清洁和消毒。离开实验室前,脱掉工作服后,应进行手的清洗。标准洗手方法步骤如下:

(1) 掌心对掌心搓擦

(2) 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

(3) 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

(4) 两手互握、互搓指背

(5) 拇指在掌中转动搓擦

(6) 指尖在掌心中搓擦

二、 清洁管理制度

1、实验室清洁的原则

实验室的清洁工作要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符合生物安全防护的要求,遵守先消毒后清洁的原则。一般情况下,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专门人员进行消毒,但每位实验室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实验室清洁和消毒工作。

2、清洁和消毒用品

实验室应备有必要的清洁和消毒用品,主要包括拖把、抹布或纱布、水桶、消毒液、配好的75%乙醇等。

3、消毒剂:主要是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等。

4、消毒器械

主要是紫外线灯。紫外线的穿透能力特别弱,因此必须定时定期对紫外线灯进行清洁。一般情况下每周使用浸有75%乙醇的抹布擦拭灯管一次,擦拭前,先拔掉插头并冷却10分钟;还应经常检测紫外线灯的照射强度,当照射强度低于原始照射强度的70%时,就应由专业人员更换灯管,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检查一次紫外线灯的照射强度。

5、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

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会客和喧哗。每项工作完成后,必须清洁台面,恢复实验室的待运行状态。实验室台面和器械应在每次实验操作完成后及时用消毒液擦拭表面。

6、实验室地面的清洁

实验室地面要湿式拖扫,禁止干拖干扫。需消毒时,可用0.1%过氧乙酸或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拖地,消毒液的用量不得少于100ml/㎡,污染区和清洁区拖把应专用,不得混用。使用后,用上述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水清洗干净,悬挂晾干备用。每次实验完毕后由工作人员使用消毒液拖地,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7、实验台、桌、椅、凳、门把手的清沽可用0.1%过氧乙酸或有效氯为500一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作用10—15分钟后及时用清水擦洗,以除去残留的消毒液。

8、纺织品的清洁

棉织工作服、帽子、口罩等放入专用的污物袋中,用70℃以上热水加洗涤剂洗涤;有明显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随时喷洒消毒液消毒或放入专用污物袋中,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9、仪器设备的清洁 可用消毒液或75%乙醇擦拭表面消毒,再用中性洗涤剂和清水擦洗去污。

10、手的清洗,先用洗涤剂和清水擦洗去污。实验室工作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离开实验室前,脱掉工作服后、应进行手的清洗。

三、消毒隔离制度

l、及时消毒

1.1当实验微生物污染实验环境时,应立即停止实验,用有效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1.2实验室被空气和气溶胶传播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立即关闭实验室进行消毒处理。

1.3可疑污染的物品带出生物安全实验室前,应进行彻底灭菌或消毒处理。菌株和相关样本应对样本的载体和包装容器表面进行严格灭菌或消毒处理后,方可带出, 且在取出样本时应对载体进行再次消毒处理,对包装容器进行灭菌或消毒处理。

1.4盛装污染微生物实验耗材的容器应有足量的消毒液,用过的耗材立即浸入消毒液中。

1.5实验结束后,应立即对实验环境进行消毒处理,如擦洗、消毒工作台面、地面、开启紫外线灯照射。

1.6实验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双手,必要时应洗澡更衣。

2、 彻底消毒

2.1 对需消毒的物品应采取彻底的消毒措施,不留死角。

2.2 消毒液浸泡消毒时,要将被消毒物品全部浸泡在消毒液中,对有管腔的物品,应将消毒液灌入管腔,排除气栓。

2.3 消毒剂擦拭消毒时,要将消毒液擦拭需要消毒物品的所有表面并保持充分作用时间。

2.4 消毒对象的选择要根据实验情况而定,凡可能接触实验微生物的实验器材,实验环境(包括台面、地面、墙壁、空气)人员(个体及防护用品等)均应采取相应消毒处理。

3、 有效消毒

3.1 要根据消毒对象和微生物的种类选择合适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3.1.1对于受高抵抗力致病因子污染的器材必须用氢氧化钠和高压蒸汽(136℃,60分钟)进行消毒处理。

3.1.2对受到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物品,选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3.1.3对受到一般细菌繁殖体、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方法。

3.1.4存在较多的有机物(入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物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作用时间。

3.1.5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作用时间。

3.1.6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或消毒液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3.2 消毒器械和消毒液应有卫生许可批文。

3.2.1消毒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应按照说明书标示的作用浓度(或强度)、作用时间和使用方法进行消毒操作。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应定期测实有效成分含量并及时更换。

3.2.2消毒、灭菌设备应定期测定或灭菌效果。大型消毒、灭菌设备在正式使用前和大修后,应通过性能检测,证明可以有效使用。

4、注意事项

4.1要减少消毒处理对人体的伤害、对物品的破坏、对环境的影响。

4.2根据被消毒物品的理化性状,选择相溶好的消毒剂。耐高温、耐湿的物品和器材,首选高压蒸汽灭菌:金属、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可选干热灭菌。畏热、畏湿、畏腐蚀及贵重物品,可选环氧乙烷熏蒸消毒、灭菌。

4.3用于人体消毒的消毒剂应选择对人体皮肤粘膜刺激较小的消毒剂。

4.4用于环境消毒的消毒刑,要严格按照消毒对象、目标污染物种类以及污染程度、以其达到有效消毒、又不污染环境为前提,合理选择消毒剂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

第八节 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l、实验后的废弃物如不及时处置则会污染环境,从而对工作人员造成危害,因此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实验样本在处理和进行实验室检测时产生的废弃物,:如平皿、吸头盒、塑料实管等应放入适当的容器或严格防漏的高压袋内。

3、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性液体物质、废弃的液体标本放入防漏的专用容器中,及时加盖。

4、进行实验所必须使用锐器,如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微量移液器吸头、玻璃器具、碎玻璃等,必须放入指定专用的坚壁容器中,加盖密封。

5、以上所有盛有废弃物的容器,在每次实验完毕后,应送高压灭菌。

6、实验室所有垃圾及用过的乳胶手套、隔离衣、门罩、一次性帽子等, 装于相应的污物袋内,经高压消毒处理后丢弃。

7、所有临床标本在留验期过后,均应高压消毒处理后再进行后续处理。

8、高压锅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按使用说明操作,确保在12l℃条件下,高压至少20分钟,以达到有关灭菌消毒要求。

9、所有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必须经严格高压消毒后方能运出实验区并送到指定地点集中焚烧处理。

10、空化学制品容器:

10.1 非危险性的空化学制品:依照通则消毒后,按普通废弃物分类处理。

10.2危险性空化学制品:不得将危险性空化学器容器按普通废弃物处理。根据有关危险化学制品处理办法进行相应无害化处理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11.如果遇到本作业指导书中未提及的情况,请与实验室安全部门联系。

第九节 生物安全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登记备案。

2、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灭菌消毒不得运出实验室。

3、 新购进的仪器同设备科一起按清单检查、核对、安装调实。

4、 新购置仪器,由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仪器维护卡、使用登记本。

5、 各实验室内仪器建立操作卡,要严格执行操作程序,避免产生气溶胶。

6、 仪器使用后要进行登记,并及时进行彻底消毒。

7、 仪器的调实和校正等由实验室专管仪器的工作人员进行。

8、 每个仪器要按说明书进行维护,每次仪器发生故障及维修处理情况要进行记录备案,不得随意拆修仪器内部结构。

9、每天检查试剂冰箱的温度是否正常。

10、经常检盘电源线路是否正常,有无老化现象。

11、每月由生物安全员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并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内容,将检查情况上报生物安全小组。

二、仪器设备的维修制度

l、维修前准备:维修人员在进入实验室维修仪器设备1小时前,停止一切实验操作,将所有具传染性的样品安全存放,并做好消毒工作,准备好相应工作日志、表格。

2、维修

2.1维修人员进入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遵守执行实验室管理程序和个人防护等规章制度。

2.2第一次进入实验室,必须接受实验人员关于防护知识的简单培训。在实验室人员指导下穿戴好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在其全程陪同下进入实验室。

2.3维修过程须由实验室人陪同;维修完成后,需在实验室人员指导下脱掉防护用品,再经过消毒和洗手过程方可离开实验区域。

3、应注意所有带入的工具和材料,在带出实验室前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4、在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填写工作日志,检修人员签字。

第十节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 化学危险品分类

l、腐蚀品:腐蚀品指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SAE1020)的腐蚀力超过0:635cm/年(55 ℃)的物质。例如:盐酸等。

2、毒害品:毒害品是吸入、食入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致癌物;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检测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如苯等。

3、可燃烧物: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3.1易燃液体(燃点低于:38℃)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3.1.1 A级:燃点低于18℃,沸点低于18℃。

3.1.2 B级:燃点低于22℃,沸点高于18℃。

3.1.3 C级:燃点高于22℃,低于38℃。

3.2可燃液体(燃点高于38℃低于60℃) 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3.2.1 ⅢA级:燃点高于60℃,低于94℃。

3.2.2 ⅢB级:燃点高于 94℃。

4、易燃化学物品:易燃化学物品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

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存有的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均属于化学危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管理规定。

2、所有化学危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识。

3、实验室主任有责任向检验人员介绍化学危险品。

4、每一种化学危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

5、工作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要求操作。

三、材料安全数据标签

1、购买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有材料安全数据表。

2、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四、腐蚀品的储存管理制度

1、储存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或托运体积超过500ml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拖车。

3、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注意个人防护,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5、注意溅溢,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物品的容器。

6、急救设备: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应设合适的急救淋浴设施和洗眼装置。

7、设置化学通风橱: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五、易燃物的储存管理制度

1、储存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应控制在最低限度。

2、建立易燃、可燃性液体储藏室,易燃或可燃体的储量超过1000升,至少应有1间专用的储藏室。

3、仓库位置: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

4、冰箱的储存: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时,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六、紧急处理

1、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

2、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

3、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操作,直到隐患排除。

4、在有可能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实验室,必须制订紧急处理措施,该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4.1制定应急措施和与外部机构的协作方法;

4.2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培训和汇报制度;

4.3紧急情况的发现和预防;

4:4安全距离和避险场所;

4.5疏散路线和过程;

4.6清除污染;

4.7急救与医疗;

4.8紧急警报和相应措施;

4.9事故总结;

4.10个人防护装备和抢救器材;

七、化学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1、废弃化学物品: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的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他们的性质。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有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2、专职人员:实验室应指定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3、容器:化学废弃物放置在密闭、有盖的容器中。

4、标签:化学废弃物的包装应有标签,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1)日期(2)来源

(3)实验室来源(4)成份(5)物理性(气体、液体等)(6)体积(7)危险性(易燃或易爆)。

5、运输:实验室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容器运输,并将其放置在指定的废弃物堆放场所。

第十一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筑要求

1、 实验室采用防火建筑。根据实验室存在的火除因素决定建筑要求。根据存放易燃液体量采用相应的防火墙和防火门。独立建筑的实验室按事业性用房建筑进行分级。

2、 安全出口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实验室应设有安全出口,出口直接通向外出通道。下述实验室必须设有备用安全出口:(1)有爆炸危险性的实验室;(2)存放氧气钢瓶或可燃气的钢瓶的房间;(3)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3、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装置,都已经过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二、 防火

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灾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1.1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1.2变更的操作方法、新使用的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1.3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1.4电源线路的变更。

2、易燃易爆物

2.1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瓶装的氧气和可燃气的供应,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通常不超过一罐或两天的用量。

2.2应使用防火的安全柜或安全罐存放易燃性液体。应用指定型号的安全柜,其设计容积应超过存放物品的体积;要妥善安排安全柜内的易燃液体的容器;要考虑到由于火情引起容器的膨胀;安全柜如果安装了排气管道,管道的材料应与安全柜的柜体有相同的绝热性能;安全柜(罐)不能与室内的空气相通;安全罐的容积不应超过19升,装有—个弹性闭合盖、喷口罩以及—个减压阀:在喷口处应安装一个火焰消除器。

2.3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2.4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5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须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3、火源隐患的检查

3.1常见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3.2存放易燃气体的场所,应安装防爆灯具和开关,使用专门防爆设计的电器设备。

3.3 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进行年度检查。

三、 灭火

1、灭火器适用于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1.1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如纸、木材、塑料)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1.2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钠。

1.3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该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自动灭火系统应建立年度安全检查,及随时检修、维护的制度。

3、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4、遇衣服着火时可选用防火毯,但防火毯并非必备的灭火工具。使用人员应受过训练,懂得站立时不能使用防火毯,在衣服着火后使用防火毯时立即采取“停、倒、震”动作。从严重火情区撤离时,防火毯可用作个人防护装备。备用防火毯的实验室,防火毯应放在院里出口通道处的地方。

四、消防训练制度

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1 拨打报警电话“119”。

2.2 发出火警报以求救的帮助,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3 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 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如果火情并非十分危险,可安排留下一人,向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介绍具体情况。

3、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取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4、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次训练。训练应包括其它人员的撤离隔离区。加暗室和其它不能听见警报声的实验室应包括在撤离路线内,撤离时应关闭所有的门窗。

第十二节 安全用电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安全用电制度

1、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部分,应进行年度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

2、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3、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

4、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接拉过多的电线。

5、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二、维修与维护制度

1、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2、仪器的维修除核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掉所有的饰物 (如手表和戒指),然后谨慎操作。

3、线路检查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流器的维修工作应由专门维修人员进行。

4、为保证高压设备的安全,要制定具体的详细操作规程。

5、接地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6、直流电比交流电的危险性小,而高频率的高压交流电比低频率的低压交流电的危险程度要小。但是低压直流电,也应引起高度注意。

三、触电应急处理方法

1、救护人员一面注意防止自身触电,一面迅速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其方法是:切断电源,用木柄斧头切断电线,使电流流向别的回路;或者用干燥的布带、皮带,把触电者从电线上拉开。

2、如果触电者停止呼吸或脉搏跳时,要立刻进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

第四章 实验室微生物的危害评估

第一节 乙型肝炎病毒的危害评估

1、流行分析

1.1 HBV属嗜肝病毒,完整的病毒颗粒又称Dane颗粒,分为外壳和核心,外壳只含HBsAg核心含环状双股DNA、DNA多聚酶、HBcAg和HBeAg。

1.2感染可引起乙型肝炎,潜伏期60-90日,其可有慢性携带状态,乙肝的临床表现多样化,易发展为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少数病例可转变为原发性肝痛。其在我国广发流行。

1. 3抵抗力强,能耐受60℃ 4小时及一般浓度的消毒剂,煮沸30min、121℃高压蒸汽15min,160℃干热2h、1.6g/l 环氧乙烷45min、0.5% 二氯异氰尿酸钠30min、0.5%碘伏10min、2%碱性戊二醛15min、0.5%过氧乙酸7min以上可灭活;醇类、季铵盐类、洗必汰不易灭活,微波较迅速、紫外线照射30min可灭HBV。

1.4易感性:人群普遍易感,HBV感染率(乙肝标记物检测)为58.4%,HBsAg携带率10%。

2、实验室危害

2.1 传染性物质主要来自血液和血清标本。

2.2在实验操作中,气溶胶的产生是造成实验室感染的主要原因。

2.3此外,实验操作意外破损皮肤伤、意外事故、消毒不彻底等均可导致实验室人员感染。

3、防治措施

3.1 治疗无可靠的特效治疗,治疗原则以休息、营养为主,辅以适当药物,避免饮酒、过劳和使用损害肝脏药物;

3.2 暴露于病毒后,可肌注免疫球蛋白,以获得主动免疫。

3.3 须接种乙肝基因重组疫苗。

第二节 丙型肝炎病毒的危害评估

1、流行分析

1.1丙肝病毒(1lCv)为单链RNA病毒,分儿核心、外壳、NS1、 NS2、NS3、NSR、NS5多个区域。HCV基因组有一大的开放编码区。HCV基因结构区别分为8株。

1.2传播途径:主要经血液传播,还有日常生活密切接触、性、垂直传播。传染源主要为急、慢性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

1.3抵抗力:HCV对理化因子的敏感性与HCV类似。

1.4易感性:人群普遍易感,青壮年较多。感染率为2.1%,输血后感染率可达76.7%。

2、实验室危害

2.1传染性物质主要是血液或血清标本。

2. 2在实验操作中,气溶胶的产生是造成实验室感染的主要原因。

2.3实验操作意外破损皮肤伤、意外事故、消毒不彻底等均可导致实验室人员感染。

3、防治措施

3.1治疗无可靠的特效治疗,治疗原则以休息、营业为主,辅以适当药物,避免饮酒、过劳和使用损害肝脏药物。

3.2暴露于病毒后,可肌注免疫球蛋白,以获得主动免疫。

3.3尚无疫苗可预防。

第三节 梅毒螺旋体的危害评估

1、流行分析

1.1梅毒是梅毒螺旋体引起的—种慢性全身性疾病,可侵犯身体的各个器官,早期主要侵犯皮肤和粘膜,晚期可侵犯身体的许多器官,特别是累及至中枢神经系统。潜伏期2—3周。

1.2传播途径主要是性传播、血液传播和垂直传播。

1.3抵抗力极弱,对于干燥、热、冷及化学消毒剂敏感,离体后干燥1-2小时、在备注中4℃ 72小时即死亡,加热50℃ 5分钟、1--2%石炭酸中数分钟死亡,肥皂水能立即杀死。

2、实验室危害

2.1传染性物质主要是血液、血清和分泌物标本。

2.2在实验室操作过程中,容易形成气溶胶,实验人员要是通过气溶胶或通过接触标本由于不正确的操作,或由于意外外伤而导致感染。

3、防治措施

对青霉素、四环素、红霉素、砷剂等均敏感。梅毒的免疫性属于传染免疫。

第五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第一节 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实施细则

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和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医院内感染指就诊患者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受到的感染。实验室感染指从事实验室工作时因接触病原体所致的感染。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建立健全的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制度和人体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对实验后的样本、器材、污染物品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处理;在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它人员,有关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为贯彻落实上级通知及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实验室人员的防护工作,极力避免交叉感染,就实验室工作人员防护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望各工作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及实习进修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 个人生物安全防护要点

1、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2、 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吸烟和化妆。

3、 不得在实验室内会客,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实验室。 4、 实验室需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要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5、 实验室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6、 不可将私人的及无关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区域禁止保存食物。 7、 进行实验时,需关闭实验室的门窗。

8、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专用防护服,戴帽子、口罩、乳胶手套。操作完毕后及离开实验前要洗手。离开实验区域时,需把隔离衣脱掉,灭菌处理后进行清洗。使用过的手套在作业完成后,需在不污染其它物品的情况下脱掉,灭菌处理;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

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不要用带着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9、 认真核对标本,检查标本管是否完好,如有标本液漏出,要用消毒液擦拭,防止标本污染。

10、禁止用口吸任何物质,不得用口做吸量操作。

11、注意勿使标本溅出,亦应避免将吸管及针筒内的液体用力喷出。

12、 防止锋利器材破损手及手套。若无其它可用方法,应尽量避免使用针头等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制品。

13、 在所有的操作中,应尽量避免产生气溶胶。使用容易产生大量气雾的仪器时,应尽量避免气溶胶外泄。

15、如在离心机运行时应尽量离开其所在的房间,离心机需完全停止,并等待其中的空气完全平稳后,方可打开离心机盖子,开盖动作要缓慢。

16、如开启一次性真空采血管等密闭容器时,应尽量使其远离操作者,且开盖动作要轻柔,以避免液体飞溅及形成气溶胶。

17、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消毒,如用消毒液清洗后要干燥20分钟以上;操作时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整洁。污染物品必须经过消毒液浸泡或煮沸后处理,污染器材必须经消毒液清洗。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打开室内紫外线灯消毒。实验中发生污染时,须立即消毒。

18、要从实验室搬离被污染物品时,必需将其放入坚固且不外漏的容器在实验室密封后才可运出。

19、与实验有关的生物材料废弃物,在丢弃前需先行消毒灭菌处理。被污染的器具需先经高压灭菌后,再清洗使用或丢弃。

20、工作完毕,脱去工作服前后,须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彻底洗手。 21、防除实验室内的非实验用的生物,如昆虫及啮齿类动物等。 22、遵守实验室及科室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 意外情况的报告与处理

1、任何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发生意外损伤与暴露或传染性物品丢失等意外事件,应该在立即作出应急处理的同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主任报告。如工作人员皮肤被刺伤,可以用流动水局部清洗或用刺激性较轻的含氯创伤消毒液浸泡皮肤创

口;如样品或检测试剂溅入眼内立即用洗眼器冲洗,溅入口中,先吐出残留液体后,再用水反复漱口。

2、主任应迅速组织和指导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应急处理的同时,依据意外事件的等级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节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1、口罩:一次性口罩应在使用4—6小时后丢弃,不得重复使用,不得与他人共享,如口罩受到传染性物质飞溅或弄湿,在严格洗手后,带上清洁手套更换。必要时可使用12--16层棉纱口罩。如有胡须应刮去,使用时应保持口罩与脸紧贴。

2、防护服: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穿防护服,最好是连体式。 3、手套:手套为一次性乳胶手套,必要时戴两副,外层手套根据需要及时更换。

第三节 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程序

1、进入更衣室,脱掉自己的外套,换鞋;

2、依次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服,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必要是戴两副手套和防护镜。

3、走出更衣室,通过缓冲区,进入污染区。

第四节 个人防护用品的脱卸程序

1、完成实验后,离开实验室前,先用75%乙醇消毒手套。

2、脱掉手套(如双层先脱外层),摘掉防护眼镜(必要时所戴),摘掉一次性口罩、帽子、脱掉防护服,洗手,将脱掉的物品放入消毒桶内。

3、进入更衣室后脱掉工作服,换鞋;用专用消毒液彻底清洗和消毒双手、注意用流动水冲洗,离开更衣室。注意将脱掉物品放入消毒桶内。

第六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仪器与设备

第一节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一、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等操作规程根据其SOP实施。

第二节 辅助设备

一、冰箱

1、接通电源后,冰箱开始工作。

2、冰箱运行工作后,不得再拔下插头(除非停电)。

3、当冰箱温度稳定在2一8℃时,可将试剂放入冰箱,按类别分别贮存于冰箱的不同层内。

4、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每天至少检查冰箱的温度1次,并登记。

6、当冰箱的温度记录超出温控范围或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7、定期对冰箱进行消毒。 二、离心机操作规程

第七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常规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进入。 2、严禁在实验室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存放食物和日常生活用品。

3、与实验室无关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

4、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要洗手,离开实验室前要脱掉手套并洗手。 5、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气溶胶的产生。 6、每天至少消毒—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以移液器吸取液体,严禁口吸。

8、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或灭活,如高压消毒。需运出实验室消毒的物品应置于防渗漏的专用密封容器内。

9、制定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10、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虫措施。

11、实验室入口须贴上醒目的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负责人及其它相关负责人姓名、电话。

二、特殊安全操作规程

l、实验室相对独立,划分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2、进入感染性实验室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工作人员应该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肝疫苗、卡介苗等)。

4、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血清进行检测并记录在案,并根据需要收集相应血清样本,检测并出具报告,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5、实验室主任应制定规章制度和生物安全程序,并纳入生物安全手册,由科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要阅读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其它人员须告知其潜在风险并符合进入实验室要求,经实验室主任允许方可进入。

6、工作人员须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及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每年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

7、除特殊情况,禁止在实验室使用锐器,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必须使用时应严格遵守锐器安全操作规程。

8、组织、体液及其它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按废弃物处理制度处理。 9、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贵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i0、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11、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修前必须严格消毒。

第八章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紧急情况处理

第一节 病原体污染的处理

1、为防止实验人员、实验环境受到污染,保证实验设备的安全运转,确保实验数据的可靠, 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损伤暴露事故,应立即用水冲洗暴露部位,再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清理消毒,伤口用碘伏或75%乙醇消毒,必要时用配备的应急药品处理,并报告实验室主任。处理完毕,应填写《实验室突发事故记录表》,详细记录事故经过、损伤部位、程度及处理过程。

3、实验过程中在BSC内发生的污染:

3.1少量的传染性物质溢出,产生有限气溶胶,如琼脂板掉落但没破碎,吸管或接种环滴落传染性材料等,应立即喷洒适当的消毒剂,并以浸透消毒液的纱布覆盖污染区域,离开实验室,15分钟后将纱布放入消毒袋,用新的消毒纱布擦拭污染区域,并对污染的器材进行消毒处理。

3.2发生大的污染,如滴洒大量培养物、离心管破裂等,可能产生大量气溶胶,应用消毒液喷洒污染区域,打开BSC的紫外线灯,出实验室,1小时后回到实验室,用浸透消毒液的纱布覆盖污染区域,待30分钟后,按前述步骤清除污染。认真填写《实验室突发事故记录表》。如工作人员的皮肤沾染污染物,需用适当的消毒剂清理消毒;如污染衣物,应立即更换,并按有关规定放入灭菌袋中高压消毒或选择适当的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

4、实验过程中在BSC外发生的污染:

4.1发生小的污染,产生有限气溶胶,如落下—些培养基,立即以浸透消毒液的纱布覆盖污染区域,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门上张贴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2小时后必须戴好防护装置进入实验室,用消毒液浸湿的纱布覆盖整个污染区域及周围,离开实验室,1小时后再次进入按前述步骤清除污染,所有污染材料放在入灭菌袋中高压灭菌消毒。

4.2 发生大的污染,产生大量气溶胶,应立即停止实验。封闭实验室门,疏散所有现场人员,对所有暴露人员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在实验室门上张贴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并向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报告。4小时内不准任何人进入实验室,4小时后穿戴好合乎装置进入实验室,封闭所有通风口,用福尔马林熏蒸消毒实验室,并把实验室制度提高到70%,至少保持4小时以上,然后实验室去掉封带,通入空气至空气中检测不到甲醇,擦去污染区域的残渣,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

第二节 仪器设备故障的处理

1、如发现生物安全柜或防护设备的技术指标偏离正常范围,不符合实验要求,应立即停止实验,报告实验室主任,通知有关部门修理。

2、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停止实验,按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停电时应急灯自动打开,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电力恢复后30分钟才能再次进入实验室。

3、如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主任,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仪器需运出时,应彻底消毒。修理冰箱、培养箱时应取出所有物品,放入备用设备中,用消毒剂彻底消毒内

外面。如果维修人员必须进入实验区,则应按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维修工作结束,所有工具在带出实验室前严格消毒。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帮助和监护维修过程。

4、出现以上异常情况而影响到实验结果时,应停止实验。待一切恢复正常重新检测,原测结果作废。

第九章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 《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4】 《微生物和生物安全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5】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6】 《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7】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二版修订版)(2003),世界卫生组织

【8】 《微生物与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第四版)1999,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第十章 附件

附件1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登记表

附件2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记录表

附件3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体检(血清检查)登记表

附件4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仪器登记表

附件5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紧急突发事故记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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