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XXXXX学校
教学事故的等级划分、认定办法及考核处理措施
一、教学事故等级的划分:
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三个级别。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
㈠、备课方面:
1、教学工作不论任何教师、任何课型、每节课(实习教师每个课题)都必须有教案,否则都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2、教师必须有完备的教案,若内容不全首次给以预告,第二次发现则视为一般教学事故。若发现上课无教案,理论课教师一节视为一般教学事故,四节及以上则视为严重教学事故。实习教师一个课题无教案视为一般教学事故,两个课题及以上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3、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教案进行检查,并验印登记。教案要不断地更新和修改,若连续三年使用同一验印的教案,则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4、学期备课(授课计划)要求在开学第二周内交教研室,无故不交或延期均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㈡、上课方面:
1、铃声响停,教师应到达教学或实习岗位,若在途中应有急赶状,若无故拖延首次给以预告,第二次发现则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1
2、迟到超过上课时间五分钟,则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3、铃声未响下课首次给以预告,第二次发现则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4、提前下课时间五分钟下课,则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5、无故缺课一节或无故迟到一小时及以上,应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6、教师应对教学和实习纪律负责,若出现实习教学秩序失控或不过问课堂纪律的现象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7、教师应有良好的教态,若出现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的装扮和行为等,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8、教学和实习过程中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9、饮酒后严禁进入教学和实习场地,一经发现,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10、教学和实习过程中严禁接听手机,一经发现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11、严禁未经教学管理部门允许擅自离开教学和实习岗位,一经发现应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㈢、教学内容方面:
1、若教学中发现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则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2、若教学中发现有不健康、有损学生人格、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的言论,则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3、在教学过程中发牢骚,讲与教学无关的闲话等应视为一般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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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事故。
4、若出现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若出现严重后果,则应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5、每节课应有一定的教学密度,若出现整堂课让学生自习的情况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实习教学每天应有一定的教学密度,若出现整个上午或整个下午让学生自习的情况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㈣、请假与调课:
1、任何教师不得私自调课,一经发现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2、任何教师因公外出等,需对课程或学生做出妥善安排,否则由此造成的课程延误等均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3、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部门领导的签字同意,大病急事上班的第一天必须补假条,否则造成的课程和工作延误须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㈤、作业与辅导:
1、教师应针对性地给学生安排适量的作业,一周内无作业,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2、作业应及时地批改,本周的作业,第二周内必须完成批改和登记,延期则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3、晚辅导迟到五分钟或提前离开五分钟均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4、无故不上晚辅导应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5、教师应对晚辅导纪律负责,若发现晚辅导秩序失控或不过问晚辅导纪律的现象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6、严禁未经教学管理部门允许擅自离开辅导岗位,一经发现应 3
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㈥、考试和成绩管理:
1、鼓励多种形式的考核方法,但需要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并有计划地安排实施,若独自改变考核方式和考核时间,均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2、考核应有适量的题型和题量,笔试考题不得少于三种题型,口试考试时间每个学生不得低于五分钟,实验和实作考试要保证60分钟以上,否则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3、任课教师应在教学管理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的考试卷及评分标准,逾期或者没有进行计算机录入、排版等,均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4、教师无故不出所任课程的考题或延误考试者,应被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5、任课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若有违反 ,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6、要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若出现有意漏题或有帮助学生作弊的行为,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7、考试完毕,应在规定的时间把成绩上报,逾期不报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㈦、实验和实习:
1、实验必须有实验计划,要求在开学第一周内同授课计划一起交教研室,无故不交或延期均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2、实验必须有实验通知单,并在实验前一周通知实验员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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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3、实习必须有学期(或学年)实习计划,要求在开学第一周内交部门领导,无故不交或延期均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4、经部门审定同意实施的实验、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内容,无故不做或延期均视为教学事故。每次实验完成学生必须有实验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应及时批改,否则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5、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实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应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6、学生在实验实习期间,发生人为造成的伤害行为,视为一般教学事故。若发生火灾、爆炸等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应视为严重教学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则视为重大教学事故。
三、教学事故的检查和考核
1、教学各环节由教学管理部门安排检查登记,实习各环节由实习管理部门安排检查登记。
2、晚辅导由当日学校值班教师检查登记。同时教学管理部门和实习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晚辅导进行检查登记。
3、检查登记人员一旦发现教学事故,应尽快通知部门领导。部门领导接到通知后,应尽快调查落实,按规定公正处理。
4、学生及其他人员反映的教学事故,部门领导有责任调查落实,并按规定公正处理。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一经认定,一般教学事故一次扣发津贴30元,严重教学事故 5
一次扣发津贴50元。
2、累积发生三次一般教学事故或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及以下者,三项育人奖减半发放,累积发生四次一般教学事故或两次严重教学事故及以上者,取消三项育人奖。
3、累积发生三次一般教学事故或一次严重教学事故者,一经认定,当年履职不得评为优秀,不得参加学校各项优秀、先进的评比。累积发生五次一般教学事故或两次严重教学事故者,一经认定,当年履职评为不合格。
4、累积发生五次一般教学事故或两次严重教学事故者,一经认定,取消其当年向高一级职称申报评比资格,并在新的一年里高职低聘。
5、重大教学事故由学校专门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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