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

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要求,本人认真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系列重要讲话论述,感觉思想上得到升华,心灵上受到洗礼。通过认真学习,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和更加深刻的领悟。今天通过与大家一起上党课,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掌握有关要求,使我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下面,结合近期的学习教育,就严以用权,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严以用权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要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这也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心头,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而领导干部是关键。“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二、严以用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面临的形势益发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用权,慎用权,严格依法循规地行使权力,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监督。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严以用权,才能担负起执政兴国的重任。

三、严以用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对权力的运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简明扼要,切中要害,为作风建设把准了脉、开好了方。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权力清单,这些改革措施的推

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是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或“睡大觉”,而是要让权力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让领导干部不谋私,不沦为“苍蝇”、“老虎”。权力触角不随意延伸,社会和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才会充分涌流,民众才能最终得益。

严以用权,要错之有责。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四、严以用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还要求领导干部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权谋私往往与暗箱操作联系在一起,决策、执行过程的不透明,给了弄权者上下其手的空间。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违法乱纪、权力寻租等行为就会无处藏身。近年来,“表哥”等腐败案件的查处,正是滥权越权“见光死”的例证。用公开透明的实际行动,坦诚接受群众目光的检视,私欲贪念就会望而却步,滥权越

权行为就会被阻止在萌芽之前。

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自我提醒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避免因位高权重而忘乎所以。唯有牢记为民谋利的责任使命,以戒慎戒惧的心态行使权力,才能真正做到用权为民、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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