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湖南省普通高中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县(市区) 毕业学校 班级 姓名 学号

年月填

填 表 说 明

1、本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前,学校应将本表各栏项目向本人解释清楚。

2、本表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定,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明“不清”或“不详”,并注明原因,如无该项目情况应写“无”。

3、如有其他问题,本表项目未以能包括,而本人认为需要说明时,可以另纸附上。

4、“学科成绩”栏中“补考成绩”只填写“及格 ”、“不及格”。 5、关于学习“家庭出身”问题,按照中共中央(1979) 5号文件和中央组织部(78)组通字6号通知的规定填写。

6、“家庭经济状况及主要经济来源”系指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 凡有收入的均应填写。

7、“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父、母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社会关系。

8、“担任什么社会工作”,是指学生在高中期间在班、校或共青团、学生会内担任的社会工作。

9、“特长”是指学生在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特长。

200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考生签字:

200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注:“□”内只能选填数码,不准填写汉字。

录人员签字: 校对员签字: 考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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